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0-0031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12-14
  • 发布日期:2020-12-15
  • 文  号:川府函〔2020〕24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的通知

川府函〔2020〕2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增补86处革命文物作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增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动漫解读:
  • 访谈解读:
  • 新闻发布会:
  • 部门发文:
  • 市州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的通知

  • 2020年12月15日 19时44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的通知

    川府函〔2020〕2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增补86处革命文物作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增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访谈解读
  • 部门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