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19年11月27日 10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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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1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陶志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专题研究,督促有关部门细化措施、协作联动,扎实抓好落实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川审委发〔2019〕2 号),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及审计机关的共同责任,形成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和审计机关督查的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制度,加大政府层面的推动力度。审计厅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质量不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事项,健全完善了整改督查机制。二是不断深化审计成果应用。省政府历来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聚焦问题、紧盯短板,切实把审计成果与宏观管理、预算安排与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财政厅向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制发了《关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川财预〔2019〕24号),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审计发现的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问题,要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坚决防范麻痹大意,引为鉴戒,全面排查,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三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控,财政厅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审计厅持续加大对隐性债务增量控制和存量化解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风险等级评定后各地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等情况。加大国企国资监管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 管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38号),推动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地方金融审计监督,审计厅编制了《四川省地方金融机构审计工作规划(2020—2024年)》,拟在5年内对全省地方金融机构轮审一遍以上,更好发挥审计促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地各部门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纳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审促改、以改建制,取得明显效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21项,截至9月底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91项,其余需要通过调整政策、完善制度、筹措资金归垫等措施整改的事项正在加紧推进。

    (一)省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省级财政存在决算草案部分事项编报不够准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或完整,一些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部分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以及部分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评价和监控未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组织相关市县和省级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治本溯源,不断健全机制制度。一是前移预算管理关口,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前期储备、提前启动资金分配计划,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资金分配下达,严格控制执行中追加预算;做好预算安排与结余资金统筹衔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清核结余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20个单位已清缴结余资金8000.55万元。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厅印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素框架》《关于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明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包括的具体要素,建立动态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机制,无管理办法或办法已过期的资金已有3项制定了管理办法,未明确分配因素或权重的资金有20项已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财政厅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审计厅联合印发《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对绩效目标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对65项中央专项资金开展自评,组织所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选取29个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已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清算进度,对据实结算资金及早收取基础数据,在中央清算我省资金后及时对下清算。对闲置超过一年的就业创业资金2.14亿元已实现支出或收回统筹使用。

    此外,针对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问题,财政厅已将未全面反映的股权投资17.56亿元作调账反映;对获批的预拨经费1462万元已按相关口径列报支出;对外债收支在财政不同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已向财政部反映并建议修订完善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继续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并延伸至所属预算单位,重点审计51个部门单位发现存在预决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规范,重大支出决策、政府采购、编外人员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各部门落实预算管理规定的督促指导,要求从严从实编制部门预算,强化二级预算单位管理,厘清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编外人员管理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编外人员数量控制、经费渠道、开支标准等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针对预决算编报和执行中的问题,8个单位涉及的收入5529.58万元已纳入预算管理,虚列支出和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7个单位已通过收回资金、账务调整或完善手续等方式整改5582.78万元。针对部分制度不够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7个单位细化了“三重一大”决策的具体标准和议事规则,34个单位强化了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18个单位制定或修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6个单位收回超范围或超标准计提公积金、超发发未休假补助514万元,15个单位上缴结余资金5519万元。针对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10个单位清理处置往来款1.9亿元,5个单位注销不合规账户17个,18个单位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约束。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资产核算不准确的单位中有24个已采取清理核实、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2.27亿元;3个单位已对基建项目和设备购置办理竣工决算及转入固定资产2.83亿元。

    除上述情况外,个别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7个单位涉及往来款项4.54亿元,待清查核实资金性质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省农科院新都实验基地1.64万平方米房产正在办理相关产权。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三大攻坚战”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个别地方严控债务增量和化解隐性债务未全面落实,少数地方金融机构风险较为突出;一些地方还存在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还不够有力有效,少数地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还不够到位。省政府责成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有效控制、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更好促进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各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存量化解。30个市县通过调整预算等方式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债务,98个县闲置超过一年的债券资金已使用17.56亿元,11个县未按规定使用或调整用途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债券资金已收回或完善使用手续14.22亿元。省农信联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印发《2019年度信贷强基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关于开展资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对信贷业务和资金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对29家行社不良资产处置开展内部审计,少反映的不良贷款已通过转回表内等方式整改3.57亿元;对压降股权质押比例超过规定的行社,严格限制或停止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违规展期、借新还旧等问题的非现场监测,持续强化不良贷款核销的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求确保贸易背景或抵押物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向不符合条件客户发放贷款。

    精准脱贫方面。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脱贫攻坚综合暗访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范围,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和审计厅集体约谈2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扶贫工作党政副职,并印发了《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将审计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审计厅会同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制发了《四川省扶贫审计工作风险提示清单》,扩展审计成果运用。各地把抓好审计整改、提升实效作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针对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不够有效,6个县已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6亿元,21个县及时拨付或归还原资金渠道1.44亿元;针对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安排或平均发放资金,63个县通过收回资金、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整改1.28亿元;针对将扶贫资金用于无关事项的地方,已有21个县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或上缴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整改2.25亿元;针对以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已追回资金1089.69万元。针对扶贫信息系统运用缺陷,省扶贫开发局修订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升级完善数据平台,先后两次召开部门数据共享对接会议,已与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组织开展全省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推动各地利用平台和手机APP全面核准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针对少数地方“两不愁、三保障”不够扎实,金川等3个县对23名辍学儿童采取送教上门、劝返入学等方式整改完毕;茂县、九龙县已细化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救助的具体政策措施;筠连等2个县召开专题整改会,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小金县7户无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2019年藏区新居建设任务。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方面,小金县建设滞后的5个项目已完工,道孚县扎坝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已开始装修,两个县已对援建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此外,财政厅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卡通”改革试点工作,联合省纪委监委等部门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今年7月全省已实施社保卡“一卡通”管理。

    污染防治方面。各地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针对目标管理和制度约束不够有力,相关市县加大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已发现的污染源迅速进行整治,8个县已完成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通过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采取水质修复、隔离防护及专人看管等措施,2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已排除污染隐患,17个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已达标;6个县乡的168个建设项目和4个园区的140家企业通过完善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等方式完成整改,8个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已编制或正在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针对部分园区工业危废物监管失控,相关市县对危废物未纳入监管的133家企业开展了专项清理,并对企业补充申报的危废物名目纳入监管范围;对58家长期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开展排查,并规范企业危废物管理台账。针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迟缓运营质效不高的问题,资阳市、金堂县等地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滞后的项目中,1个已完成验收,10个已加快建设进度。

    由于“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形成原因相对复杂,目前仍有一些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如部分市县仍未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债务,将通过中期调整预算等多渠道筹资方式予以化解;闲置超过一年的债券资金36.45亿元,将通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等方式整改;未办理环评等前置审批即开工建设或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等程序投入使用的222个建设项目,正在协调相关单位补齐手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作为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具体部署、加大落地力度。

    关于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作用未达预期的问题。一是调整资金支持投向,对未开工或已停工6个项目涉及的103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以及因“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政策界定不清晰、“支持薄弱地区能力提升”审核认定要件不细化等原因,造成金融机构多获取的奖补资金1781万元已全部收回。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措施,针对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和财银联动政策中部分政策引导效果有限、个别政策界定不够清晰问题,财政厅正组织评估政策效果,结合我省实际优化调整政策。三是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未缴财政的644万元收益等已全额上缴。审计反映的财政出资结存在受托管理机构超过两年的资金20.21亿元和应上缴财政的政府投资基金退出资金5000万元,正在整改过程中。

    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够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对收费事项和涉企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14个县继续收取已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1.31万元已整改118.36万元,14个市违规设立并收取的涉企保证金15.32亿元已整改15.04亿元。部分省直单位和省重点项目未及时清退的涉企保证金7.7亿元已整改5.31亿元。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省政府领导对抓好清欠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省减负办采纳审计建议,建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市(州)政府通报清欠进度以及“零报告”“零清偿”名单,督促市县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清欠落实。未制定清欠工作方案、2019年清偿明细计划和清欠台账的地方,均已补充制定。39个少报、漏报拖欠账款11.64亿元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将10.68亿元欠款纳入台账管理,通过加快支付和清退等方式整改0.55亿元。185个单位拖欠3年以上的账款已清偿4.67亿元。

    关于农商行落实普惠金融和宏观调控政策存在偏差的问题。省联社组织召开了普惠金融专题会议,要求各行社坚守定位、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完善经营考核指标设置,强化对“两增两控”完成情况考核。对部分经营定位出现偏差、支农支小工作进度落后的行社,帮助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部分农商行违规向限制类企业、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发放贷款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行业信贷政策(2019年版)》,同时加强对“两高一剩”等限控领域及风险贷款的监测,按月发布《信贷风险监测报告》,对违规发放贷款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五)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30户省级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管理企业的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不健全,违规决策涉嫌造成重大损失或损失风险;贯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对外投资、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大多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经跟踪检查,应由相关企业采取调整账务、收回资金等措施整改的问题金额85.74亿元,截至9月底,已整改15.58亿元,其中:偿付拖欠民营企业欠款0.55亿元,纠正会计核算失真问题金额3.73亿元,整改产业基金和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或闲置问题金额9.07亿元。同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55项。但违规举债、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审计移送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也还在查办过程中。

    对于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分散、公司制改革进展缓慢,企业与主管单位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较为普遍等问题,省政府已作出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总体部署,明确了自查清理、审定方案和划转承接的实施步骤。

    (六)政府投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政府投资领域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重大项目推进缓慢,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法规制度和土地政策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部分重大项目投资绩效不高,投资目标未实现、建设成本控制不力。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建设单位、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机制,聚焦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相关地方和部门一手抓建设资金筹措,一手抓建设用地供给,如九绵高速公路项目已获2500万元征拆资金加快建设用地交付。针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违反规定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如中国西部文化城被擅自改变为产业项目,已按程序申报终止实施,完成审计整改前暂停相关资产销售,用途违规的财政专项资金已暂停使用,挪用部分由责任单位先行归垫。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风险,有关单位切实加大环保、水保政策落实力度,如雅康、汶马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已组织施工单位清理侵占河道弃渣,按程序申办合规弃渣场。针对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或超批复用地,15个项目复垦的临时用地未经主管部门验收等问题,建设单位一方面主动对接交通、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用地手续、补办复垦验收,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等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针对20个项目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强化了追责问责,采取了约谈等措施,涉及8个项目的违规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针对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等因素导致投资绩效不高的项目,正通过调整规划或建设规模内容等方式进行整改 。

    (七)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方和部门把切实整改民生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认真落实省委《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专项资金闲置或未按规定使用、公租房退出机制不完善及虚报完成任务数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把纠正问题与防范违规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建立了审计与住建部门协作联动、目标管理部门督查督办、人大监督质询、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等机制加强整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定期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审计反映的783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城乡家庭,已通过取消或调整保障待遇、追回违规领取补贴、清退违规享受住房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此外,清退或收回被违规占用、转租转借的保障性住房375套。由于资金未完全筹集到位、报账资料正在送审等原因,3524套棚改房仍未开工,15369户拆迁对象安置补偿仍未及时到位,以不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获得基建投资资金5.29亿元正在调整项目、重新审批过程中。

    关于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部分地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公建配套停车场监管运行机制不够衔接、路内占道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缺乏制度化管理机制等问题。相关地方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如乐山市成立差异化停车工作联络小组,全面规范城市停车收费工作。部分地方已编制或正在编制中心城区近期和远期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制度,并积极开展停车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出台鼓励政策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切实加强公建配套泊位管理,健全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的审批、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关于学前教育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部分地方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对幼儿园监管不够到位、部分幼儿园办学条件未达标准等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地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确保整改实效。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区域规划,新建或改扩建的各类幼儿园已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幼儿园建设或盘活闲置。二是加强幼儿园监管,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督促违规收费、非法办园、“小学化”等问题立查立改。三是提升办学条件,组织对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大政策或资金倾斜力度,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

    关于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部分地方未落实殡葬发展规划、墓地用地保障和建设管理不到位、殡葬收费整治不彻底、惠民殡葬政策不落实等问题。相关地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采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针对殡葬服务设施及服务能力区域性和结构性供需失衡问题,相关地方正科学规划城市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合理布局乡级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对违规租地建设的公墓纳入殡葬设施布局规划,采取完善用地手续或收回未使用土地等方式进行整改。违规收取的殡葬费用已予停止,同时清理收费项目、调整收费价格,并通过上缴财政或退还原资金渠道整改87.12万元。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应减免的殡葬服务费已退还或上缴12.31万元。对宗教场所违规销售骨灰存放设施的问题,相关地方已明文禁止,并采取了封存、拆除违规设施等措施。

    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存在部分政策措施难以落地、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不够、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阿坝州和九寨沟县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有效推进。阿坝州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州本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重建项目工程变更审批等规定;加强重建项目立项批复等信息共享,梳理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省、州两级住建部门加强联动协调,向九寨沟县增派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行为。

    (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存在养殖场废水直排、未按标准存放处置农膜和农药化肥包装物,违规占用耕地、土地流转未实行分级审查,以及部分创新性基础性工作还较薄弱等问题。

    相关地方和部门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对标目标补短板。难以达到50%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目标任务的57个县,已有23个采取了加快制定方案和项目实施等措施,预计年底能够达标。25个未按期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等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已有9个完成任务。二是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难点。142个因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不足等原因闲置的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大投入、强化配套建设等措施,有42个已开始运行或达到运行条件。对裸露垃圾场、畜禽养殖场采取了完善改造渗滤液和污水废物处理设施、关停不合规垃圾填埋场等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4座垃圾填埋场和18个乡镇畜禽养殖场已完成整改。建立化肥农膜包装物回收等制度,加强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保政策宣传,目前20个乡镇已整改完毕。三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将道路、鱼塘等占用的土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62个县,已有52个进行了“两区”划定范围调整,同时建立完善“两区”划定、建设、管护协调机制。未制定落实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具体措施的未落实48个县,已有36个通过出台分级审查细则等方式强化土地流转审查管理,部分县还结合大棚房清理等工作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拆除和复垦了1.21万亩被占用的土地。此外,一些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8个县已完成省级乡村振兴试点镇规划编制,28个县建立完善了合作社管理制度,个别项目被骗取套取的资金已收回或减少拨付。

    以上八个方面,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此外,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农业科学院和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分别汇报本部门或所属单位的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6个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级各有关受理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反馈的处理结果反映,共有366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人,作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55人。总体上看,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监督合力明显增强。更加注重贯通监督体系、用好审计成果,上述被追责问责人员中,由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移送线索,开展延伸追溯核查、行业综合治理后处理人员125人,达到了“审计一点、整治一片”的效果。

    二是强化履职行权制约。进一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审计移送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违规审批或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优亲厚友导致相关人员违规享受财政补助等问题,相关部门核查后共处分处理责任人员105人。

    三是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始终把工程建设、资源资产监管等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领域作为追责问责的重点,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和主管部门处理违规招投标、违规转包工程、违规处置资源资产等问题的责任人员90人。

    受理单位反馈的审计移送线索处理结果,反映了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如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工作人员李某伙同机票代理商,采取虚增机票价格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涉嫌贪污公款,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已终结,李某被开除党籍,涉案资金280万元已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原林业厅执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因征管存在漏洞和工作人员失职,被中国银行成都某支行工作人员周某伪造凭据骗取巨额财政资金,审计移送后公安机关还查实原林业厅、原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名工作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目前4人均已被判刑。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余某等人对外借款和未经核准对外投资造成国有股权益及国有资金损失,有5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促进反腐倡廉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独特作用。

    二是进一步抓好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更好用于重大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策措施制定与落实等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整改督促力度。推动政府层面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增强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审计执行督查工作合力。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压实压紧牵头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时限要求,限期对账销号,相关情况将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省委对全省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努力!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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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19年11月27日 10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审计厅网站
  • ——2019年11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陶志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专题研究,督促有关部门细化措施、协作联动,扎实抓好落实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川审委发〔2019〕2 号),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及审计机关的共同责任,形成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和审计机关督查的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制度,加大政府层面的推动力度。审计厅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质量不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事项,健全完善了整改督查机制。二是不断深化审计成果应用。省政府历来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聚焦问题、紧盯短板,切实把审计成果与宏观管理、预算安排与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财政厅向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制发了《关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川财预〔2019〕24号),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审计发现的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问题,要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坚决防范麻痹大意,引为鉴戒,全面排查,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三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控,财政厅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审计厅持续加大对隐性债务增量控制和存量化解情况的检查,重点关注风险等级评定后各地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等情况。加大国企国资监管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 管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38号),推动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地方金融审计监督,审计厅编制了《四川省地方金融机构审计工作规划(2020—2024年)》,拟在5年内对全省地方金融机构轮审一遍以上,更好发挥审计促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地各部门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纳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审促改、以改建制,取得明显效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21项,截至9月底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91项,其余需要通过调整政策、完善制度、筹措资金归垫等措施整改的事项正在加紧推进。

    (一)省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省级财政存在决算草案部分事项编报不够准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或完整,一些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部分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以及部分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评价和监控未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组织相关市县和省级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治本溯源,不断健全机制制度。一是前移预算管理关口,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前期储备、提前启动资金分配计划,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资金分配下达,严格控制执行中追加预算;做好预算安排与结余资金统筹衔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清核结余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20个单位已清缴结余资金8000.55万元。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厅印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素框架》《关于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明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包括的具体要素,建立动态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机制,无管理办法或办法已过期的资金已有3项制定了管理办法,未明确分配因素或权重的资金有20项已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健全绩效管理机制,财政厅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审计厅联合印发《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对绩效目标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对65项中央专项资金开展自评,组织所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选取29个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已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清算进度,对据实结算资金及早收取基础数据,在中央清算我省资金后及时对下清算。对闲置超过一年的就业创业资金2.14亿元已实现支出或收回统筹使用。

    此外,针对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问题,财政厅已将未全面反映的股权投资17.56亿元作调账反映;对获批的预拨经费1462万元已按相关口径列报支出;对外债收支在财政不同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已向财政部反映并建议修订完善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继续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并延伸至所属预算单位,重点审计51个部门单位发现存在预决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规范,重大支出决策、政府采购、编外人员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各部门落实预算管理规定的督促指导,要求从严从实编制部门预算,强化二级预算单位管理,厘清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编外人员管理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编外人员数量控制、经费渠道、开支标准等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针对预决算编报和执行中的问题,8个单位涉及的收入5529.58万元已纳入预算管理,虚列支出和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7个单位已通过收回资金、账务调整或完善手续等方式整改5582.78万元。针对部分制度不够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7个单位细化了“三重一大”决策的具体标准和议事规则,34个单位强化了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18个单位制定或修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6个单位收回超范围或超标准计提公积金、超发发未休假补助514万元,15个单位上缴结余资金5519万元。针对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10个单位清理处置往来款1.9亿元,5个单位注销不合规账户17个,18个单位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约束。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资产核算不准确的单位中有24个已采取清理核实、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2.27亿元;3个单位已对基建项目和设备购置办理竣工决算及转入固定资产2.83亿元。

    除上述情况外,个别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7个单位涉及往来款项4.54亿元,待清查核实资金性质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省农科院新都实验基地1.64万平方米房产正在办理相关产权。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三大攻坚战”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个别地方严控债务增量和化解隐性债务未全面落实,少数地方金融机构风险较为突出;一些地方还存在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还不够有力有效,少数地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还不够到位。省政府责成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有效控制、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更好促进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各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存量化解。30个市县通过调整预算等方式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债务,98个县闲置超过一年的债券资金已使用17.56亿元,11个县未按规定使用或调整用途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债券资金已收回或完善使用手续14.22亿元。省农信联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印发《2019年度信贷强基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关于开展资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对信贷业务和资金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对29家行社不良资产处置开展内部审计,少反映的不良贷款已通过转回表内等方式整改3.57亿元;对压降股权质押比例超过规定的行社,严格限制或停止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违规展期、借新还旧等问题的非现场监测,持续强化不良贷款核销的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求确保贸易背景或抵押物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向不符合条件客户发放贷款。

    精准脱贫方面。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脱贫攻坚综合暗访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范围,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和审计厅集体约谈2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扶贫工作党政副职,并印发了《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将审计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审计厅会同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制发了《四川省扶贫审计工作风险提示清单》,扩展审计成果运用。各地把抓好审计整改、提升实效作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针对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不够有效,6个县已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6亿元,21个县及时拨付或归还原资金渠道1.44亿元;针对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安排或平均发放资金,63个县通过收回资金、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整改1.28亿元;针对将扶贫资金用于无关事项的地方,已有21个县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或上缴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整改2.25亿元;针对以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已追回资金1089.69万元。针对扶贫信息系统运用缺陷,省扶贫开发局修订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升级完善数据平台,先后两次召开部门数据共享对接会议,已与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组织开展全省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推动各地利用平台和手机APP全面核准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针对少数地方“两不愁、三保障”不够扎实,金川等3个县对23名辍学儿童采取送教上门、劝返入学等方式整改完毕;茂县、九龙县已细化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救助的具体政策措施;筠连等2个县召开专题整改会,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小金县7户无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2019年藏区新居建设任务。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方面,小金县建设滞后的5个项目已完工,道孚县扎坝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已开始装修,两个县已对援建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此外,财政厅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卡通”改革试点工作,联合省纪委监委等部门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今年7月全省已实施社保卡“一卡通”管理。

    污染防治方面。各地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针对目标管理和制度约束不够有力,相关市县加大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已发现的污染源迅速进行整治,8个县已完成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通过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采取水质修复、隔离防护及专人看管等措施,2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已排除污染隐患,17个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已达标;6个县乡的168个建设项目和4个园区的140家企业通过完善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等方式完成整改,8个园区所在市县政府已编制或正在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针对部分园区工业危废物监管失控,相关市县对危废物未纳入监管的133家企业开展了专项清理,并对企业补充申报的危废物名目纳入监管范围;对58家长期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开展排查,并规范企业危废物管理台账。针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迟缓运营质效不高的问题,资阳市、金堂县等地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滞后的项目中,1个已完成验收,10个已加快建设进度。

    由于“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形成原因相对复杂,目前仍有一些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如部分市县仍未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债务,将通过中期调整预算等多渠道筹资方式予以化解;闲置超过一年的债券资金36.45亿元,将通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等方式整改;未办理环评等前置审批即开工建设或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等程序投入使用的222个建设项目,正在协调相关单位补齐手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作为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具体部署、加大落地力度。

    关于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作用未达预期的问题。一是调整资金支持投向,对未开工或已停工6个项目涉及的103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以及因“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政策界定不清晰、“支持薄弱地区能力提升”审核认定要件不细化等原因,造成金融机构多获取的奖补资金1781万元已全部收回。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措施,针对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和财银联动政策中部分政策引导效果有限、个别政策界定不够清晰问题,财政厅正组织评估政策效果,结合我省实际优化调整政策。三是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未缴财政的644万元收益等已全额上缴。审计反映的财政出资结存在受托管理机构超过两年的资金20.21亿元和应上缴财政的政府投资基金退出资金5000万元,正在整改过程中。

    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够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对收费事项和涉企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14个县继续收取已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1.31万元已整改118.36万元,14个市违规设立并收取的涉企保证金15.32亿元已整改15.04亿元。部分省直单位和省重点项目未及时清退的涉企保证金7.7亿元已整改5.31亿元。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省政府领导对抓好清欠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省减负办采纳审计建议,建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市(州)政府通报清欠进度以及“零报告”“零清偿”名单,督促市县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清欠落实。未制定清欠工作方案、2019年清偿明细计划和清欠台账的地方,均已补充制定。39个少报、漏报拖欠账款11.64亿元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将10.68亿元欠款纳入台账管理,通过加快支付和清退等方式整改0.55亿元。185个单位拖欠3年以上的账款已清偿4.67亿元。

    关于农商行落实普惠金融和宏观调控政策存在偏差的问题。省联社组织召开了普惠金融专题会议,要求各行社坚守定位、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完善经营考核指标设置,强化对“两增两控”完成情况考核。对部分经营定位出现偏差、支农支小工作进度落后的行社,帮助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部分农商行违规向限制类企业、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发放贷款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行业信贷政策(2019年版)》,同时加强对“两高一剩”等限控领域及风险贷款的监测,按月发布《信贷风险监测报告》,对违规发放贷款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五)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30户省级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管理企业的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不健全,违规决策涉嫌造成重大损失或损失风险;贯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对外投资、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大多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经跟踪检查,应由相关企业采取调整账务、收回资金等措施整改的问题金额85.74亿元,截至9月底,已整改15.58亿元,其中:偿付拖欠民营企业欠款0.55亿元,纠正会计核算失真问题金额3.73亿元,整改产业基金和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或闲置问题金额9.07亿元。同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55项。但违规举债、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审计移送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也还在查办过程中。

    对于省级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分散、公司制改革进展缓慢,企业与主管单位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较为普遍等问题,省政府已作出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总体部署,明确了自查清理、审定方案和划转承接的实施步骤。

    (六)政府投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政府投资领域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重大项目推进缓慢,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法规制度和土地政策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部分重大项目投资绩效不高,投资目标未实现、建设成本控制不力。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建设单位、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机制,聚焦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相关地方和部门一手抓建设资金筹措,一手抓建设用地供给,如九绵高速公路项目已获2500万元征拆资金加快建设用地交付。针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违反规定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如中国西部文化城被擅自改变为产业项目,已按程序申报终止实施,完成审计整改前暂停相关资产销售,用途违规的财政专项资金已暂停使用,挪用部分由责任单位先行归垫。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风险,有关单位切实加大环保、水保政策落实力度,如雅康、汶马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已组织施工单位清理侵占河道弃渣,按程序申办合规弃渣场。针对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或超批复用地,15个项目复垦的临时用地未经主管部门验收等问题,建设单位一方面主动对接交通、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用地手续、补办复垦验收,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等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针对20个项目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强化了追责问责,采取了约谈等措施,涉及8个项目的违规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针对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等因素导致投资绩效不高的项目,正通过调整规划或建设规模内容等方式进行整改 。

    (七)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方和部门把切实整改民生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认真落实省委《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专项资金闲置或未按规定使用、公租房退出机制不完善及虚报完成任务数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把纠正问题与防范违规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建立了审计与住建部门协作联动、目标管理部门督查督办、人大监督质询、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等机制加强整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定期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审计反映的783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城乡家庭,已通过取消或调整保障待遇、追回违规领取补贴、清退违规享受住房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此外,清退或收回被违规占用、转租转借的保障性住房375套。由于资金未完全筹集到位、报账资料正在送审等原因,3524套棚改房仍未开工,15369户拆迁对象安置补偿仍未及时到位,以不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获得基建投资资金5.29亿元正在调整项目、重新审批过程中。

    关于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部分地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公建配套停车场监管运行机制不够衔接、路内占道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缺乏制度化管理机制等问题。相关地方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如乐山市成立差异化停车工作联络小组,全面规范城市停车收费工作。部分地方已编制或正在编制中心城区近期和远期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制度,并积极开展停车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出台鼓励政策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切实加强公建配套泊位管理,健全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的审批、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关于学前教育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部分地方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对幼儿园监管不够到位、部分幼儿园办学条件未达标准等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地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确保整改实效。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区域规划,新建或改扩建的各类幼儿园已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幼儿园建设或盘活闲置。二是加强幼儿园监管,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督促违规收费、非法办园、“小学化”等问题立查立改。三是提升办学条件,组织对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大政策或资金倾斜力度,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

    关于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部分地方未落实殡葬发展规划、墓地用地保障和建设管理不到位、殡葬收费整治不彻底、惠民殡葬政策不落实等问题。相关地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采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针对殡葬服务设施及服务能力区域性和结构性供需失衡问题,相关地方正科学规划城市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合理布局乡级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对违规租地建设的公墓纳入殡葬设施布局规划,采取完善用地手续或收回未使用土地等方式进行整改。违规收取的殡葬费用已予停止,同时清理收费项目、调整收费价格,并通过上缴财政或退还原资金渠道整改87.12万元。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应减免的殡葬服务费已退还或上缴12.31万元。对宗教场所违规销售骨灰存放设施的问题,相关地方已明文禁止,并采取了封存、拆除违规设施等措施。

    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存在部分政策措施难以落地、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不够、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阿坝州和九寨沟县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有效推进。阿坝州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州本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重建项目工程变更审批等规定;加强重建项目立项批复等信息共享,梳理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省、州两级住建部门加强联动协调,向九寨沟县增派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行为。

    (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存在养殖场废水直排、未按标准存放处置农膜和农药化肥包装物,违规占用耕地、土地流转未实行分级审查,以及部分创新性基础性工作还较薄弱等问题。

    相关地方和部门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对标目标补短板。难以达到50%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目标任务的57个县,已有23个采取了加快制定方案和项目实施等措施,预计年底能够达标。25个未按期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等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已有9个完成任务。二是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难点。142个因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不足等原因闲置的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大投入、强化配套建设等措施,有42个已开始运行或达到运行条件。对裸露垃圾场、畜禽养殖场采取了完善改造渗滤液和污水废物处理设施、关停不合规垃圾填埋场等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4座垃圾填埋场和18个乡镇畜禽养殖场已完成整改。建立化肥农膜包装物回收等制度,加强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保政策宣传,目前20个乡镇已整改完毕。三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将道路、鱼塘等占用的土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62个县,已有52个进行了“两区”划定范围调整,同时建立完善“两区”划定、建设、管护协调机制。未制定落实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具体措施的未落实48个县,已有36个通过出台分级审查细则等方式强化土地流转审查管理,部分县还结合大棚房清理等工作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拆除和复垦了1.21万亩被占用的土地。此外,一些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8个县已完成省级乡村振兴试点镇规划编制,28个县建立完善了合作社管理制度,个别项目被骗取套取的资金已收回或减少拨付。

    以上八个方面,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此外,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农业科学院和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分别汇报本部门或所属单位的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6个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级各有关受理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反馈的处理结果反映,共有366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人,作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55人。总体上看,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监督合力明显增强。更加注重贯通监督体系、用好审计成果,上述被追责问责人员中,由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移送线索,开展延伸追溯核查、行业综合治理后处理人员125人,达到了“审计一点、整治一片”的效果。

    二是强化履职行权制约。进一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审计移送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违规审批或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优亲厚友导致相关人员违规享受财政补助等问题,相关部门核查后共处分处理责任人员105人。

    三是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始终把工程建设、资源资产监管等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领域作为追责问责的重点,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和主管部门处理违规招投标、违规转包工程、违规处置资源资产等问题的责任人员90人。

    受理单位反馈的审计移送线索处理结果,反映了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如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工作人员李某伙同机票代理商,采取虚增机票价格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涉嫌贪污公款,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已终结,李某被开除党籍,涉案资金280万元已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原林业厅执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因征管存在漏洞和工作人员失职,被中国银行成都某支行工作人员周某伪造凭据骗取巨额财政资金,审计移送后公安机关还查实原林业厅、原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名工作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目前4人均已被判刑。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余某等人对外借款和未经核准对外投资造成国有股权益及国有资金损失,有5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促进反腐倡廉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独特作用。

    二是进一步抓好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更好用于重大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策措施制定与落实等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整改督促力度。推动政府层面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增强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审计执行督查工作合力。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压实压紧牵头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时限要求,限期对账销号,相关情况将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省委对全省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努力!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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