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19年05月14日 15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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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现场。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家都知道,社会保险是我们每一个老百姓非常关注的话题,而近期社保费降率更是大家热议的一个焦点。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同志来到直播间做客,黄局,您好!同时呢,我们还有一位嘉宾,他是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同志,欢迎您!今天两位将结合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保费工作实际,为大家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黄局长,请您先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19-05-09 10:00:0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很高兴有此机会在省政府网站介绍税务机关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十分愿意回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2019-05-09 10:00:15)

    [主持人]:首先呢,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原先我省社会保险费都是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在征收,那现在税务机关在征收哪些社保费呢?(2019-05-09 10:00:2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根据省政府决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19年1月1日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年2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所以我省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在仍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目前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05-09 10:01:09)

    [主持人]:非常明确了,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在仍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一些变化呢,刚才黄局也详细的解答了。借此机会,现在请黄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积极意义?(2019-05-09 10:01:30)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好的。大家知道,社会保险关乎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特别是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多次研究部署降低社保费率问题,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今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根据我省实际,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提请省政府制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今年4月23日印发了该实施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9-05-09 10:03:22)

    [主持人]:其实从中刚才我们也听到了,有一个数据,是16%。这是我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有所下降,看来《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印发实施意义重大!那么,黄局,再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2019-05-09 10:03:5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主持人的认识很正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印发实施意义非常重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福祉的高度关心关切,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就像刚才主持人讲的意义非常重大!(2019-05-09 10:04:48)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那么具体到我们省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2019-05-09 10:05:1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具体到降费减负的措施来看,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在24(含)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三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在这里我只介绍了其中的主要内容,全面和详细的内容网友们可根据自己实际的需要通过多种平台作进一步的查询与了解。(2019-05-09 10:08:13)

    [主持人]:看来《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不仅仅有降率的方面,还有很多力度很大的降费措施。黄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这些措施将会产生哪些积极效果?(2019-05-09 10:08:33)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根据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开展的调研和测算情况看,《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将惠及全省37.3万户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单位社保缴费的负担。这次养老保险既降费率,又降费基,减负力度较大。比如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我省之前企业已实施的阶段性降至19%政策,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从降率的幅度来讲,达到了15.8%。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相比力度明显加大。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极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就业,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05-09 10:10:2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二是受益面广。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三是有利于我省企业提升竞争力。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我省与东部沿海发达的部分省市费率将趋于一致,这有利于均衡单位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未来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四是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费率降低以后,单位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用人单位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所以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上四个方面,就是我们经过研究和测算,最主要能体现出来的积极作用,随着全省降低社保费率实施办法的实施,它的积极作用必将会得到更加全面的体现。(2019-05-09 10:12:39)

    [主持人]:黄局长,刚才说到了良性循环,我想这也是这些积极的效果最终想要呈现出来的一个方面和现象吧。之前我们也说到,现在啊,除了企业的社保费之外,城镇居民还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这些的社保费用都是由税务机关来进行征收了,那接下来,黄局,请您介绍一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之后,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将如何有效开展?(2019-05-09 10:13:1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是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给我们省税务系统的一项光荣的工作。税务机关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以后,我们将继续做好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主要来讲:一是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为稳定缴费方式,《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明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待国家明确移交标准和移交时间后,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完善业务系统,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平稳运行。同时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多次强调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这些就是我们税务机关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要求,也是下一步我们继续做好工作的标准。(2019-05-09 10:15:57)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二是积极建立协调机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及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提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9-05-09 10:16:4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三是优化征收服务。税务机关在保持原有缴费渠道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多种便捷缴费渠道。目前,缴费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可通过开具纸质的银行经收专用的缴款书转账、TIPS三方协议扣款和银行端查询缴费等方式实现缴费;缴费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银行代收、银行代扣(含批量代扣)、税银子系统刷卡支付、虚拟户代收、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下一步,全省税务机关将会采取更加有利便通的措施,更好地服务缴费人。(2019-05-09 10:17:56)

    [主持人]:黄局,其实刚刚为我们说到的是这次税务机关在征收社保费工作方面的工作要求还有原则,接下来,我们也想具体的了解下,税务机关如何具体落实《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呢?(2019-05-09 10:18:1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为了确保社保费率降率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税务机关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业务支撑到位、宣传服务到位、督导考评到位。借此机会,我主要围绕缴费服务做好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和对税务系统人员的培训,确保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缴费人及时、准确享受降费政策,作一介绍。(2019-05-09 10:18:5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在宣传辅导方面,我们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统一政策解读口径,并通过建立内部专项工作机制,规范政策宣传内容;我们加强税费集成宣传,把减税和降费融合到一起,提升宣传效率;我们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扩大宣传范围,包括公共媒体、公共场所、网站、纳税服务大厅等,通过播放视频、展示图解、发放手册等方式让广大缴费人随处都能知晓降率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今天我们开展的在线访谈实际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方式。我们还通过在线辅导、缴费人自查自检、后台数据校验等措施,帮助缴费人提高申报准确率。(2019-05-09 10:20:2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另外一方面,在税务系统人员培训方面,我们要对涉及社保费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及系列解读、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相关信息系统操作等。针对不同人员,培训内容会有所侧重。特别是直接面对缴费人的一线人员要进行全面培训,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线人员及时学、答得准,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操作熟,切实提高缴费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19-05-09 10:21:24)

    [主持人]:谢谢黄局的耐心解答,其实从今年以来,减税降费一直是我们老百姓热议的话题。而今天,黄局的一些解答,让我们切实地明白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内容,也理解了税务机关为落实降费政策作出的努力。今天我们的线上也非常的热闹,因为已经有网友提出了很多的问题了。接下来,我们就进入到网友提问回答的时间。我们首先来看网友“山清水秀”提出的问题:请问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这里的单位除了企业,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吗?(2019-05-09 10:22:10)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好的。这个问题我们有请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郭洪麟处长为我们解答。(2019-05-09 10:22:19)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各位网友好,根据政策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这里的单位是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2019-05-09 10:22:38)

    [主持人]:我们继续来看,网友“一杯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缴费单位的客户端是否需要进行调整?(2019-05-09 10:22:57)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这个问题我们还是继续请郭处长为我们解答。(2019-05-09 10:23:01)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缴费人客户端直接从征收系统读取缴费参数,不需要修改参数和调整系统配置,仅进行系统数据更新验证即可。(2019-05-09 10:23:21)

    [主持人]:非常的清晰明了,需要更新验证即可,不需要再进行其他的调整。我们再来看网友“苹果花”:社保降费后,如果我需要咨询社保费相关问题,可以找税务机关吗?(2019-05-09 10:23:4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郭处长,我们还是请您继续为我们网友作答。(2019-05-09 10:23:47)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已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果缴费人有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缴费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务交互平台等渠道,认真倾听并及时回应缴费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对于不属于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我们将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缴费人到相关部门咨询。我们还将加强与社保部门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协同联动,通过电话联接、知识库共享、统一问答口径等方式,共同做好咨询服务,努力实现12333和12366一键互转。(2019-05-09 10:24:58)

    [主持人]:这里我们听到一个热线12366,这是税务机构的一个在线解答和服务的热线电话。大家有任何的问题都可以拨打12366来进行咨询,税务机构会在线为大家详细解答的。我们继续来看网友的问题,网友“小石头”:请问调整缴费基数人员平均工资口径对缴费有什么影响?(2019-05-09 10:26:2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这个问题网友问的非常好。下面呢,我们请郭洪麟处长为网友做解答。(2019-05-09 10:26:40)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以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例模拟计算,上年度即2017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761元,而小口径平均工资(也就是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两者相差12870元,全口径平均工资较小口径平均工资低18%。假设单位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依照规定以缴费基数下限(60%)缴费,则全口径较小口径分别少缴1853元(其中企业单位1236元、职工个人617元,单位费率按16%、个人费率8%计算)和1544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20%计算)。(2019-05-09 10:28:15)

    [主持人]:刚才其实提到了很多数据,还是那句话,如果大家对减税降费有任何的问题,想要咨询税务机关的话,欢迎拨打12366来进行咨询。今天因为直播时间有限,非常感谢黄局长,也感谢郭处长来到我们直播间做客,为我们广大的网友进行了耐心而详细的解答。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大家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支持,下期节目再会!(2019-05-09 10:29:50)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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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19年05月14日 15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现场。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家都知道,社会保险是我们每一个老百姓非常关注的话题,而近期社保费降率更是大家热议的一个焦点。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同志来到直播间做客,黄局,您好!同时呢,我们还有一位嘉宾,他是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同志,欢迎您!今天两位将结合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保费工作实际,为大家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黄局长,请您先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19-05-09 10:00:0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很高兴有此机会在省政府网站介绍税务机关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十分愿意回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2019-05-09 10:00:15)

    [主持人]:首先呢,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原先我省社会保险费都是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在征收,那现在税务机关在征收哪些社保费呢?(2019-05-09 10:00:2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根据省政府决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19年1月1日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年2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所以我省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在仍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目前由税务机关征收。(2019-05-09 10:01:09)

    [主持人]:非常明确了,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在仍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一些变化呢,刚才黄局也详细的解答了。借此机会,现在请黄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积极意义?(2019-05-09 10:01:30)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好的。大家知道,社会保险关乎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特别是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多次研究部署降低社保费率问题,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今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根据我省实际,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提请省政府制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今年4月23日印发了该实施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9-05-09 10:03:22)

    [主持人]:其实从中刚才我们也听到了,有一个数据,是16%。这是我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有所下降,看来《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印发实施意义重大!那么,黄局,再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2019-05-09 10:03:5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主持人的认识很正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印发实施意义非常重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福祉的高度关心关切,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就像刚才主持人讲的意义非常重大!(2019-05-09 10:04:48)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那么具体到我们省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2019-05-09 10:05:1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具体到降费减负的措施来看,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在24(含)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三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在这里我只介绍了其中的主要内容,全面和详细的内容网友们可根据自己实际的需要通过多种平台作进一步的查询与了解。(2019-05-09 10:08:13)

    [主持人]:看来《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不仅仅有降率的方面,还有很多力度很大的降费措施。黄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这些措施将会产生哪些积极效果?(2019-05-09 10:08:33)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根据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开展的调研和测算情况看,《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将惠及全省37.3万户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单位社保缴费的负担。这次养老保险既降费率,又降费基,减负力度较大。比如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我省之前企业已实施的阶段性降至19%政策,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从降率的幅度来讲,达到了15.8%。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相比力度明显加大。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极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就业,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05-09 10:10:2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二是受益面广。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三是有利于我省企业提升竞争力。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我省与东部沿海发达的部分省市费率将趋于一致,这有利于均衡单位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未来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四是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费率降低以后,单位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用人单位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所以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上四个方面,就是我们经过研究和测算,最主要能体现出来的积极作用,随着全省降低社保费率实施办法的实施,它的积极作用必将会得到更加全面的体现。(2019-05-09 10:12:39)

    [主持人]:黄局长,刚才说到了良性循环,我想这也是这些积极的效果最终想要呈现出来的一个方面和现象吧。之前我们也说到,现在啊,除了企业的社保费之外,城镇居民还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这些的社保费用都是由税务机关来进行征收了,那接下来,黄局,请您介绍一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之后,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将如何有效开展?(2019-05-09 10:13:16)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是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给我们省税务系统的一项光荣的工作。税务机关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以后,我们将继续做好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主要来讲:一是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为稳定缴费方式,《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明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待国家明确移交标准和移交时间后,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完善业务系统,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平稳运行。同时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多次强调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这些就是我们税务机关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要求,也是下一步我们继续做好工作的标准。(2019-05-09 10:15:57)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二是积极建立协调机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及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提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9-05-09 10:16:4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三是优化征收服务。税务机关在保持原有缴费渠道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多种便捷缴费渠道。目前,缴费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可通过开具纸质的银行经收专用的缴款书转账、TIPS三方协议扣款和银行端查询缴费等方式实现缴费;缴费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银行代收、银行代扣(含批量代扣)、税银子系统刷卡支付、虚拟户代收、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下一步,全省税务机关将会采取更加有利便通的措施,更好地服务缴费人。(2019-05-09 10:17:56)

    [主持人]:黄局,其实刚刚为我们说到的是这次税务机关在征收社保费工作方面的工作要求还有原则,接下来,我们也想具体的了解下,税务机关如何具体落实《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呢?(2019-05-09 10:18:1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为了确保社保费率降率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税务机关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业务支撑到位、宣传服务到位、督导考评到位。借此机会,我主要围绕缴费服务做好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和对税务系统人员的培训,确保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缴费人及时、准确享受降费政策,作一介绍。(2019-05-09 10:18:5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在宣传辅导方面,我们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统一政策解读口径,并通过建立内部专项工作机制,规范政策宣传内容;我们加强税费集成宣传,把减税和降费融合到一起,提升宣传效率;我们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扩大宣传范围,包括公共媒体、公共场所、网站、纳税服务大厅等,通过播放视频、展示图解、发放手册等方式让广大缴费人随处都能知晓降率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今天我们开展的在线访谈实际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方式。我们还通过在线辅导、缴费人自查自检、后台数据校验等措施,帮助缴费人提高申报准确率。(2019-05-09 10:20:24)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另外一方面,在税务系统人员培训方面,我们要对涉及社保费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及系列解读、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相关信息系统操作等。针对不同人员,培训内容会有所侧重。特别是直接面对缴费人的一线人员要进行全面培训,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线人员及时学、答得准,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操作熟,切实提高缴费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19-05-09 10:21:24)

    [主持人]:谢谢黄局的耐心解答,其实从今年以来,减税降费一直是我们老百姓热议的话题。而今天,黄局的一些解答,让我们切实地明白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内容,也理解了税务机关为落实降费政策作出的努力。今天我们的线上也非常的热闹,因为已经有网友提出了很多的问题了。接下来,我们就进入到网友提问回答的时间。我们首先来看网友“山清水秀”提出的问题:请问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这里的单位除了企业,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吗?(2019-05-09 10:22:10)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好的。这个问题我们有请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郭洪麟处长为我们解答。(2019-05-09 10:22:19)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各位网友好,根据政策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这里的单位是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2019-05-09 10:22:38)

    [主持人]:我们继续来看,网友“一杯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缴费单位的客户端是否需要进行调整?(2019-05-09 10:22:57)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这个问题我们还是继续请郭处长为我们解答。(2019-05-09 10:23:01)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缴费人客户端直接从征收系统读取缴费参数,不需要修改参数和调整系统配置,仅进行系统数据更新验证即可。(2019-05-09 10:23:21)

    [主持人]:非常的清晰明了,需要更新验证即可,不需要再进行其他的调整。我们再来看网友“苹果花”:社保降费后,如果我需要咨询社保费相关问题,可以找税务机关吗?(2019-05-09 10:23:41)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郭处长,我们还是请您继续为我们网友作答。(2019-05-09 10:23:47)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已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果缴费人有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缴费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务交互平台等渠道,认真倾听并及时回应缴费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对于不属于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我们将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缴费人到相关部门咨询。我们还将加强与社保部门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协同联动,通过电话联接、知识库共享、统一问答口径等方式,共同做好咨询服务,努力实现12333和12366一键互转。(2019-05-09 10:24:58)

    [主持人]:这里我们听到一个热线12366,这是税务机构的一个在线解答和服务的热线电话。大家有任何的问题都可以拨打12366来进行咨询,税务机构会在线为大家详细解答的。我们继续来看网友的问题,网友“小石头”:请问调整缴费基数人员平均工资口径对缴费有什么影响?(2019-05-09 10:26:29)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黄刚才]:这个问题网友问的非常好。下面呢,我们请郭洪麟处长为网友做解答。(2019-05-09 10:26:40)

    [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郭洪麟]:以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例模拟计算,上年度即2017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761元,而小口径平均工资(也就是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两者相差12870元,全口径平均工资较小口径平均工资低18%。假设单位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依照规定以缴费基数下限(60%)缴费,则全口径较小口径分别少缴1853元(其中企业单位1236元、职工个人617元,单位费率按16%、个人费率8%计算)和1544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20%计算)。(2019-05-09 10:28:15)

    [主持人]:刚才其实提到了很多数据,还是那句话,如果大家对减税降费有任何的问题,想要咨询税务机关的话,欢迎拨打12366来进行咨询。今天因为直播时间有限,非常感谢黄局长,也感谢郭处长来到我们直播间做客,为我们广大的网友进行了耐心而详细的解答。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大家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支持,下期节目再会!(2019-05-09 10:29:50)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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