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2023年03月30日 09时24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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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关于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建设总体要求,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坚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学习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引导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持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全省92.4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二是强化统筹推动。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对重点领域立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主持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明确9个方面具体任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行政立法、执法等工作中重大事项均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评查巡查,逗硬考核评价,倒逼责任落实。全省3个地区、1个项目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获得示范命名。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着眼提高决策质效,切实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决策程序制度,全年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23次,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切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等事项列为省政府常务会议常设议题。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集中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81件。二是规范决策行为。注重汇民意集民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决策公开”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决策结果。坚持集体审议决策,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听取意见、集思广益、会议决定程序规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讨论与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规范政府特许经营行为专项工作,不断强化程序刚性约束。三是严格决策把关。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紧盯土地征收、国有资产转让、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必审。全年审查3.6万余件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4万余条。统筹律师、高校专家、部门实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合法性审查,修订《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团工作,有力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坚持以良法促善治,深入推进法规规章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立法工作与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确保起草的法规、制定的规章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一是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突出创新社会治理、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6件,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7件。加强区域协同立法,与重庆市深化区域发展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衔接统一的法规制度,全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二是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行政立法立项论证机制,完善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规程,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健全立法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发挥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完善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持续夯实立法工作底部基础、汇集更多立法共识。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四川省备案审查交叉审查办法(试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备案审查1500余件,排查发现并及时整治500余项问题,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依法放权赋能”,编制行政执法地方标准4个,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群众评议活动,推动整改各类问题982个。组织实施“智慧执法云平台”建设应用试点,持续运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四川执法数据库,汇集全省执法监管数据18万余条。二是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持续规范行政裁量权,在“首违不罚”规则基础上,制定《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措施适用范围、完善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体系,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实施不予处罚惠及市场主体2195户,减免罚款9100余万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推动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贯通融合政府督查、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全面完成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381件。

    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等10个方面推出70条改革举措,并将全国首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举措全部纳入其中统筹推进。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创新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制定“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实施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政务服务“联通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04项、“跨省通办”事项15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9.6%。推进川渝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10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30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三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政务诚信评价工作。依托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双公示数据专项治理,累计归集行政管理信息753.8万条。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坚持以制度和法律管理社会事务,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创新推出省领导衔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制度,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全年省政府系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70件、政协提案934件,满意率分别为99.8%、100%。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依法接受审计、督查监督。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国务院专项督查和国家统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用好审计监督利剑,紧扣重大战略部署开展跟踪审计,全年审计(调查)4593个单位,在耕地保护、医疗保障等21个方面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162部、市(州)政府规章140部,主动公开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及其他政策文件197件。在25个县开展政务公开促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试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共收到群众留言1640万余件,按时办结1550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5%。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考评,位列全国第1等次。

    七、坚持法治为民,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水平。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多轮疫情冲击,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打赢多轮本土疫情防控攻坚战。认真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打出稳增长30条等政策“组合拳”,以超常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制定完善系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面对极端高温干旱,迅速启动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针对“6•1”芦山地震、“6•10”马尔康地震、“9•5”泸定地震,科学制定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系列措施,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依法程序合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先行调解、诉讼辅导等对接联动机制,全年依法调处各类纠纷36.5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91%。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全民法治素养不断增强,统筹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0个,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0个和“农村法治教育基地”117个。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五级全覆盖。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有序推进,成功设立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四川天府公证研究院等一批高能级法律服务机构。

    过去一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对标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还有差距,新兴领域法治供给力度尚不充分,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持续强化政府系统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二是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法律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问题,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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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2023年03月30日 09时24分
  • 来源: 司法厅
  • 2022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关于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建设总体要求,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坚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学习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引导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持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全省92.4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二是强化统筹推动。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对重点领域立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主持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明确9个方面具体任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行政立法、执法等工作中重大事项均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评查巡查,逗硬考核评价,倒逼责任落实。全省3个地区、1个项目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获得示范命名。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着眼提高决策质效,切实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决策程序制度,全年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23次,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切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将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等事项列为省政府常务会议常设议题。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集中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81件。二是规范决策行为。注重汇民意集民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决策公开”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决策结果。坚持集体审议决策,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听取意见、集思广益、会议决定程序规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讨论与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规范政府特许经营行为专项工作,不断强化程序刚性约束。三是严格决策把关。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紧盯土地征收、国有资产转让、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必审。全年审查3.6万余件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4万余条。统筹律师、高校专家、部门实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合法性审查,修订《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团工作,有力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坚持以良法促善治,深入推进法规规章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立法工作与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确保起草的法规、制定的规章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一是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突出创新社会治理、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6件,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7件。加强区域协同立法,与重庆市深化区域发展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衔接统一的法规制度,全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二是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行政立法立项论证机制,完善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规程,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健全立法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发挥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完善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持续夯实立法工作底部基础、汇集更多立法共识。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四川省备案审查交叉审查办法(试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备案审查1500余件,排查发现并及时整治500余项问题,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依法放权赋能”,编制行政执法地方标准4个,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群众评议活动,推动整改各类问题982个。组织实施“智慧执法云平台”建设应用试点,持续运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四川执法数据库,汇集全省执法监管数据18万余条。二是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持续规范行政裁量权,在“首违不罚”规则基础上,制定《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措施适用范围、完善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体系,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实施不予处罚惠及市场主体2195户,减免罚款9100余万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推动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贯通融合政府督查、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全面完成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381件。

    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等10个方面推出70条改革举措,并将全国首批营商环境试点改革举措全部纳入其中统筹推进。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创新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制定“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实施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政务服务“联通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04项、“跨省通办”事项15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9.6%。推进川渝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10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30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三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政务诚信评价工作。依托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双公示数据专项治理,累计归集行政管理信息753.8万条。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坚持以制度和法律管理社会事务,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创新推出省领导衔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制度,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全年省政府系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70件、政协提案934件,满意率分别为99.8%、100%。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依法接受审计、督查监督。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国务院专项督查和国家统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用好审计监督利剑,紧扣重大战略部署开展跟踪审计,全年审计(调查)4593个单位,在耕地保护、医疗保障等21个方面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162部、市(州)政府规章140部,主动公开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及其他政策文件197件。在25个县开展政务公开促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试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共收到群众留言1640万余件,按时办结1550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5%。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考评,位列全国第1等次。

    七、坚持法治为民,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水平。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多轮疫情冲击,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打赢多轮本土疫情防控攻坚战。认真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打出稳增长30条等政策“组合拳”,以超常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制定完善系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面对极端高温干旱,迅速启动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针对“6•1”芦山地震、“6•10”马尔康地震、“9•5”泸定地震,科学制定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系列措施,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依法程序合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先行调解、诉讼辅导等对接联动机制,全年依法调处各类纠纷36.5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91%。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全民法治素养不断增强,统筹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0个,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0个和“农村法治教育基地”117个。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五级全覆盖。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有序推进,成功设立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四川天府公证研究院等一批高能级法律服务机构。

    过去一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对标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还有差距,新兴领域法治供给力度尚不充分,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持续强化政府系统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二是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法律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问题,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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