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取得的全部价款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