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实行“先备案,后结算”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在备案地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3.结算时持医保码或实体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温馨提示:
未携带实体社保卡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均可激活医保码,作为就医结算凭证。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无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