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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职工医保后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异地的近亲属共济使用吗?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四川医保微信公众号

目前,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近亲属代缴四川省内异地城乡居民参保费,也可支付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四川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温聲提示: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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