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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违约金,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企业取得的违约金属于收入形式中的“其他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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