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违约金属于收入形式中的“其他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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