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年02月02日 10时33分
  • 来源: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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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解决广大户外劳动者喝水难、热饭难、歇脚难、如厕难等现实难题,为其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现制定四川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以下简称站点)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户外劳动者是城市环境的维护者、秩序安全的守护者、便利生活的提供者,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省广泛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就是为帮助广大户外劳动者解决长期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调动户外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努力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关爱劳动者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目标要求,充分融入地方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发展,积极推动站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贡献率。

    (二)坚持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原则。本着少投入、好管理、易复制、可持续的工作原则,倡导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站点,加大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资源优势,聚力打造“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站点阵地网络。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覆盖和服务户外劳动者规模、工作生活特点规律、基础设施场地条件等要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建成一个、惠及一方、带动一批的辐射作用,逐步实现站点提质扩面,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阵地网络。

    三、任务目标

    站点主要服务环卫、建筑、市政维修、出租车、公交、交警、城管、绿化、物管、供水、燃气、景区服务等户外劳动者群体以及包括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代驾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各市(州)要统一安排部署,由总工会牵头,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行业系统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阵地,实现资源开放共享、站点互挂互认,确保2023年底前在全省建成站点6000个以上。2024年以后新建站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制定下发全省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协调推进会。(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二)第二季度: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合理选址,完成全部新建站点的选点工作。完成新建站点目标任务的50%。(2023年6月30日前)

    (三)第三季度:对站点建设工作进行月调度,完成新建站点目标任务的80%。(2023年9月30日前)

    (四)第四季度:全部完成站点建设工作,实现站点互挂互认。(2023年12月10日前)

    五、建设标准

    站点可以依托政务大厅、金融网点、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电力、广电营业厅等单位场所挂牌设立,也可在景区、超市、酒店、临街企业、环卫休息站、机场、公交首末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国省干道)服务区、物流场站(物流园区)、内河港口、城区加油站、社区服务窗口、市政城管服务窗口、商贸中心等有条件的公共服务区域选点建设。

    站点建设按照“六有”的标准进行,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的查询功能。

    (一)有统一的标识名称。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站点标识标牌,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站点名称可体现地方特色,标识内容及颜色应保持严肃性,站点标识可采取标牌或其他适当形式,一般应在室外醒目位置予以挂牌明示。标识(标牌)规格大小可根据各地实际制作。

    (二)有合理的站点布局。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站点建设布局。建设前应对建设地点、辐射范围、覆盖人群等进行考察评估。站点密度应考虑城市道路情况和户外劳动者工作区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流动站点。

    (三)有健全的服务设施。站点应有相对固定运行面积,配备基础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饮水设备、微波炉、桌椅、电风扇(空调)、医药箱、多功能电源插座、工会信箱等,应正常通水通电。有条件的站点可拓展服务功能,配备厕所、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无线网络(wifi)、工会报刊书籍、充电充气工具等。

    (四)有完善的服务功能。站点主要为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避雨、热饭、充电、取暖、纳凉、如厕等便民利民服务,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

    (五)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由属地总工会牵头,相关共建单位配合,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站点管理制度。站点内应制定日常管理规定、服务流程、安全须知等规章制度,并在站点内明示。各地应建立站点建设、运维、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管理责任制。

    (六)有地图查询功能。互挂互认的站点应及时录入川工之家APP的工会地图版块,形成站点布局电子地图,以便于户外劳动者通过手机等设备进行查找。站点信息发生变化时,各市(州)总工会应及时在工会地图上更新。

    六、职责分工

    站点建设由各级总工会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总工会牵头完成辖区内站点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根据实际开放本系统、本行业的公共服务资源,配合总工会开展站点共建,参与本系统、本行业共建站点建设的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争取党政支持。省政府已将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纳入了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之一,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站点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统一安排,整体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根据实际,由总工会牵头,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站点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动,统筹站点的建设、验收、管理和运维。

    (三)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了解站点建设进度和工作运行情况,查摆问题不足并提出建议意见,逐级上报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将安排2023年度新建站点的补助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对站点建设进行资金补贴。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整合原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联合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开展站点建设。

    (五)营造宣传氛围。要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提高服务点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和微信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全省站点建设任务分配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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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年02月02日 10时33分
  • 来源: 省总工会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解决广大户外劳动者喝水难、热饭难、歇脚难、如厕难等现实难题,为其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现制定四川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以下简称站点)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户外劳动者是城市环境的维护者、秩序安全的守护者、便利生活的提供者,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省广泛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就是为帮助广大户外劳动者解决长期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调动户外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努力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关爱劳动者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目标要求,充分融入地方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发展,积极推动站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贡献率。

    (二)坚持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原则。本着少投入、好管理、易复制、可持续的工作原则,倡导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站点,加大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资源优势,聚力打造“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站点阵地网络。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覆盖和服务户外劳动者规模、工作生活特点规律、基础设施场地条件等要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建成一个、惠及一方、带动一批的辐射作用,逐步实现站点提质扩面,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阵地网络。

    三、任务目标

    站点主要服务环卫、建筑、市政维修、出租车、公交、交警、城管、绿化、物管、供水、燃气、景区服务等户外劳动者群体以及包括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代驾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各市(州)要统一安排部署,由总工会牵头,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行业系统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阵地,实现资源开放共享、站点互挂互认,确保2023年底前在全省建成站点6000个以上。2024年以后新建站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制定下发全省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协调推进会。(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二)第二季度: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合理选址,完成全部新建站点的选点工作。完成新建站点目标任务的50%。(2023年6月30日前)

    (三)第三季度:对站点建设工作进行月调度,完成新建站点目标任务的80%。(2023年9月30日前)

    (四)第四季度:全部完成站点建设工作,实现站点互挂互认。(2023年12月10日前)

    五、建设标准

    站点可以依托政务大厅、金融网点、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电力、广电营业厅等单位场所挂牌设立,也可在景区、超市、酒店、临街企业、环卫休息站、机场、公交首末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国省干道)服务区、物流场站(物流园区)、内河港口、城区加油站、社区服务窗口、市政城管服务窗口、商贸中心等有条件的公共服务区域选点建设。

    站点建设按照“六有”的标准进行,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的查询功能。

    (一)有统一的标识名称。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站点标识标牌,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站点名称可体现地方特色,标识内容及颜色应保持严肃性,站点标识可采取标牌或其他适当形式,一般应在室外醒目位置予以挂牌明示。标识(标牌)规格大小可根据各地实际制作。

    (二)有合理的站点布局。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站点建设布局。建设前应对建设地点、辐射范围、覆盖人群等进行考察评估。站点密度应考虑城市道路情况和户外劳动者工作区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流动站点。

    (三)有健全的服务设施。站点应有相对固定运行面积,配备基础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饮水设备、微波炉、桌椅、电风扇(空调)、医药箱、多功能电源插座、工会信箱等,应正常通水通电。有条件的站点可拓展服务功能,配备厕所、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无线网络(wifi)、工会报刊书籍、充电充气工具等。

    (四)有完善的服务功能。站点主要为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避雨、热饭、充电、取暖、纳凉、如厕等便民利民服务,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

    (五)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由属地总工会牵头,相关共建单位配合,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站点管理制度。站点内应制定日常管理规定、服务流程、安全须知等规章制度,并在站点内明示。各地应建立站点建设、运维、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管理责任制。

    (六)有地图查询功能。互挂互认的站点应及时录入川工之家APP的工会地图版块,形成站点布局电子地图,以便于户外劳动者通过手机等设备进行查找。站点信息发生变化时,各市(州)总工会应及时在工会地图上更新。

    六、职责分工

    站点建设由各级总工会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总工会牵头完成辖区内站点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根据实际开放本系统、本行业的公共服务资源,配合总工会开展站点共建,参与本系统、本行业共建站点建设的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争取党政支持。省政府已将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纳入了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之一,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站点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统一安排,整体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根据实际,由总工会牵头,发改、人社、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站点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动,统筹站点的建设、验收、管理和运维。

    (三)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了解站点建设进度和工作运行情况,查摆问题不足并提出建议意见,逐级上报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将安排2023年度新建站点的补助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对站点建设进行资金补贴。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整合原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联合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开展站点建设。

    (五)营造宣传氛围。要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提高服务点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和微信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全省站点建设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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