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 2022年03月22日 14时36分
  • 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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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根据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21〕354号)工作要求,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1日

    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实验动物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21〕354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举措。通过优化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动实验动物许可审批减材料、减程序、减环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营造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改革任务

    (一)完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咨询服务

    改革目标:健全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咨询服务机制,提供更加顺畅和完善的咨询服务。

    改革举措: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内容。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实验动物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主动公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环节、时限等行政服务内容;二是提供事前咨询服务。针对企事业单位许可证申报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等提供事前咨询服务。持续充实省实验动物专家库,对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实验动物人员、设施、设备要求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设计图纸、功能布局、质量控制、实验技术等专业咨询服务。

    (二)优化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改革目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材料均不超过6项;实验动物许可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实行实验动物许可全程网办。

    改革举措:一是压减要件环节。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材料中,取消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从业人员体检记录汇总表、符合规定的实验动物种子来源证明、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记录、代表性的执行记录、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饲料质量检测报告等6项材料,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压减后,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数量均不超过6项;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核验评审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2个子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实现“马上办”;三是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要求,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变更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变更两个“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全程网办,实现“零跑腿”。

    (三)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

    改革目标:全面推广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电子证照使用。

    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实验动物许可证电子证照库。按照国务院要求,配合省大数据中心,做好“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开展全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证照电子化归集,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保障系统可靠性。二是积极推广电子证照使用。明确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电子证照法律效力。联合省大数据中心,制定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电子亮照亮证,以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

    (四)加强实验动物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改革目标:全面实行实验动物重点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联合检查。

    改革举措:一是加强合规性审查和服务。在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对已取消材料所涉及事项,严格按要求开展合规性审查,做好政策解读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二是实施重点监管。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质量抽检等工作,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年检、质量抽检结果共享至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厅官网公布实验动物监督受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五)强化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实验动物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改革举措:一是研究制定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紧跟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进程,适时启动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工作;二是建立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强化底线思维,结合疫情期间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应急预案、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形成“1+N”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

    科技厅作为全省实验动物行业主管部门,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教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海关、林业等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扎实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

    (二)做好信息共享

    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过程中,做好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保证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包括通过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联通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平台”),适应“证照分离”改革需要。

    (三)注重宣传培训

    一是面向全省实验动物持证单位,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熟悉实验动物“放管服”改革后行政许可办理的有关要求;二是在科技厅官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对落实方案进行公示,做好方案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三是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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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 2022年03月22日 14时36分
  • 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根据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21〕354号)工作要求,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1日

    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实验动物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21〕354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举措。通过优化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动实验动物许可审批减材料、减程序、减环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营造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改革任务

    (一)完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咨询服务

    改革目标:健全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咨询服务机制,提供更加顺畅和完善的咨询服务。

    改革举措: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内容。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实验动物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主动公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环节、时限等行政服务内容;二是提供事前咨询服务。针对企事业单位许可证申报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等提供事前咨询服务。持续充实省实验动物专家库,对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实验动物人员、设施、设备要求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设计图纸、功能布局、质量控制、实验技术等专业咨询服务。

    (二)优化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改革目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材料均不超过6项;实验动物许可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实行实验动物许可全程网办。

    改革举措:一是压减要件环节。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材料中,取消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从业人员体检记录汇总表、符合规定的实验动物种子来源证明、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记录、代表性的执行记录、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饲料质量检测报告等6项材料,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压减后,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数量均不超过6项;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核验评审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2个子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实现“马上办”;三是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要求,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变更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变更两个“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全程网办,实现“零跑腿”。

    (三)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

    改革目标:全面推广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电子证照使用。

    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实验动物许可证电子证照库。按照国务院要求,配合省大数据中心,做好“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开展全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证照电子化归集,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保障系统可靠性。二是积极推广电子证照使用。明确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电子证照法律效力。联合省大数据中心,制定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电子亮照亮证,以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

    (四)加强实验动物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改革目标:全面实行实验动物重点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联合检查。

    改革举措:一是加强合规性审查和服务。在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对已取消材料所涉及事项,严格按要求开展合规性审查,做好政策解读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二是实施重点监管。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质量抽检等工作,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年检、质量抽检结果共享至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厅官网公布实验动物监督受理的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五)强化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实验动物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改革举措:一是研究制定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紧跟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进程,适时启动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工作;二是建立完善配套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强化底线思维,结合疫情期间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应急预案、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形成“1+N”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

    科技厅作为全省实验动物行业主管部门,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教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海关、林业等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扎实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

    (二)做好信息共享

    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过程中,做好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保证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包括通过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联通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平台”),适应“证照分离”改革需要。

    (三)注重宣传培训

    一是面向全省实验动物持证单位,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熟悉实验动物“放管服”改革后行政许可办理的有关要求;二是在科技厅官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对落实方案进行公示,做好方案的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三是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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