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纸”:对于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在立法工作方面是如何开展的?

  • 2022年10月19日 22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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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纸”:对于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在立法工作方面是如何开展的?

    立法一处处长张显锋:

    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对四川行政立法工作的关注!

    新冠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动员凝聚法治力量阻击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国家层面相继制定完善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传染病防控法律体系。地方立法作为对国家上位法的细化与补充,我省先后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逐步建成了我省疫情防控的法规规章体系,为我省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落实省委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今年我们启动了《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工作,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制定类立法项目,目前项目正处于司法厅审查阶段。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我们已经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将条例草案的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到成都、绵阳等地开展立法调研,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院、方舱隔离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地考察,并且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一线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都被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报经省政府和省人大批准,条例立法计划作了一定的延缓。

    下一步,我们将适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一道继续开展调研论证,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和我们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确保各项制度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持续推进《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制定工作。谢谢。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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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纸”:对于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在立法工作方面是如何开展的?

  • 2022年10月19日 22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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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一处处长张显锋:

    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对四川行政立法工作的关注!

    新冠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动员凝聚法治力量阻击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国家层面相继制定完善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传染病防控法律体系。地方立法作为对国家上位法的细化与补充,我省先后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逐步建成了我省疫情防控的法规规章体系,为我省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落实省委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今年我们启动了《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工作,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制定类立法项目,目前项目正处于司法厅审查阶段。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我们已经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将条例草案的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到成都、绵阳等地开展立法调研,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院、方舱隔离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地考察,并且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一线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都被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报经省政府和省人大批准,条例立法计划作了一定的延缓。

    下一步,我们将适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一道继续开展调研论证,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和我们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确保各项制度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持续推进《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制定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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