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立、执、司、守”,分别的职能和责任是什么?如何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
“青山”:“立、执、司、守”,分别的职能和责任是什么?如何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
答:“立、执、司、守”是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立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研究立法领域重大问题,协调地方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推动提高立法质效,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执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研究行政执法领域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研究司法领域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研究守法普法领域重大问题,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维权意识,协调推动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个协调小组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领导下,以内部优化协同高效、外部聚力聚智攻坚为着力点,优化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协调推动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在本领域落地落实,尤其是注重在学习研究抓法治、服务中心大局抓保障、法治为民强服务上齐心协力、用力用劲,全力打造法治四川建设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