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2年06月29日 22时2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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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治理的主力军,在新时期主要承担哪些职责任务?如何融入基层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工作举措?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我省公安派出所融入基层治理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同志,就“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基层治理”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同时,今天我们的访谈将联合新华网、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四川发布、封面新闻等平台同步直播,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首先吴队长您好,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互动交流,谢谢大家。

    主持人:

    好的,再一次欢迎吴队长来到我们的直播间做客。在大家印象中,我们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打击犯罪和治安巡逻防范等职责,与基层治理方面有什么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请吴坤总队长帮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疑惑?有请。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这个问题很好。其实,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也在随之发展变化。解放后,其职能定位的发展大概经历了六个阶段:

    建国初期,由于社会治安形势极为复杂,人口底数不清,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采取的主要方法就是巡逻。当时街道上基本上都是拿着枪的警察。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随着政权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秩序逐步好转,派出所的功能由巡逻、打击转为以户口管理为中心。派出所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但没有侦查权。这个职能定位,符合当时案件少、人口流动有序、治安问题不突出的历史条件。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城乡人、财、物大量流动,与此同时,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为了减轻刑事发案高峰的压力,各地自发地把派出所推到侦查破案的第一线,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此时,派出所则是以户口管理为基础、以治安管理为中心的阶段。

    20世纪90年代,公安部提出要以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为核心,把派出所的重点调整到治安防范和管理上来,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最高标准,这个阶段就是以治安防范和管理为主的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根据当时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任务需要,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此时进入了以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为一体的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以及刚才主持人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不断深化,并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也进一步转变为以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阶段。

    主持人:

    是的,经过六个阶段的发展,公安部门的职能也是在不断地完善。我们都知道,基层治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阶段,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转变为以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公安派出所在基层治理中主要承担哪些职责任务?我们还是请吴队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发生转变后,最大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将派出所九项职责,调整为“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四项职责任务,首次将“社区治理”作为派出所的职责任务予以明确。二是提出了派出所工作的新目标,即“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将“基础牢”放在了第一位,用“出事少”替代了“发案少”,用“党和人民满意”替代了“群众满意”。同时提出推动派出所从治安管理向治安治理转变、从防范发案向防控风险延伸,着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第一层基石、搭建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桥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级平台。

    这些变化标志着派出所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从警务活动的执行者变为平安建设的组织者。

    说到这里,我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个公安派出所民警“重治理”“轻处理”的案例。成都金牛区有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彭某因为矛盾纠纷,打了网格员,依法处以拘留没有任何问题。但彭某家庭十分窘迫,又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如果只考虑法律效果,一拘了事,不考虑治理效果,将可能浇灭彭某对生活的希望,点燃的可能就是其走向极端的火苗。我们的社区民警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积极争取了被打网格员的谅解,对彭某仅给予罚款的治安处罚。同时,多方协调帮助彭某依法申请到低保和廉租房,又通过介绍零工岗位、争取经济救助等,逐步帮助彭某摆脱了困境,重建了生活希望,这个案例就充分体现了我们派出所从管理向治理的角色转变。

    主持人:

    是的,刚刚您分享的这个案例非常生动,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安派出所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成效。我们也了解到,近年来各地都在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刚刚您也提到“枫桥经验”在派出所参与基层治三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枫桥经验”吗?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枫桥经验”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源自公安、始于基层,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区委采取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毛泽东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就“诸暨的好例子”作出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因此,“枫桥经验”被推向全国,成为全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3年和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对新时期如何认识“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历经不同代,“枫桥经验”实践不断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但其中蕴含的群众工作理念和重视基层基础的工作理念历久弥新、历久弥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不竭源泉。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队长,刚刚您介绍了“枫桥经验”的由来,其源自公安,始于基层,是当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问题。我省是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动基层治理的呢?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就是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因此,我们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全省公安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个方面的重要内涵,推动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主持人:

    好的,那么相关的具体内容就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第一个方面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党建统领就是要坚持党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举一个例子,成都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源社区,曾经是一个矛盾纠纷多、警情发案多、社会综治难、治安防控难的“两多两难”地区。苏坡桥派出所创新实施“一领四合”模式,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党委担任副书记,警务工作通过基层党建网格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凝聚了治理最大合力。同时清源社区首创的“源安工程”,社区民警依托基层党建平台,为社区群众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和微创业孵化服务,通过赋能增收、文化感召的具体实践,从源头上破解治理难题。就是我们的民警坚持跟基层干部一起组织发动群众就地解决问题。

    第二个方面是坚持群众路线,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所在。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群众基础,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这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我举一个例子,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位于两县交界的区域,以散户自居为主,以前由于晚上没有路灯,常常发生小偷小摸的案件,村民们颇有怨言。我们的社区民警小严警官,经常往村里跑,见人就打招呼,大家宣传防范知识。同时她还为村民们点亮了“三盏灯”。第一盏灯,在战旗警务室落实全天候值守和联勤联防制,让“警灯常亮”。第二盏灯,她以战旗村党委副书记的身份,推动在村里4条主要干道安装了路灯。点亮这“两盏灯”以后,村里的治安状况得到很大好转,但警灯和路灯仍有照不到的地方,她又组织发动群众,带领“战旗大妈”们挨家挨户走访,向这里830户村民发起倡议,说服他们晚上在家门口安放一盏夜灯。有了之前她常往村里跑,和大家“交朋友”的基础,她顺利点亮了这第三盏灯后,村里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村支书出户籍证明要问她,幼儿园老师安装监控要问她,广场舞大妈挪地方也要来问她。所以,小严警官就是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又依靠群众,践行了枫桥经验。

    第三个方面是坚持源头治理,做到“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风险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需要我们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举一个例子,绵阳涪城区石塘镇古井村,曾经是远近闻名的“上访村”。石塘派出所将矛盾纠纷化解、“一标三实”等公安基础工作与社区党建指标融合,设立“红色评价指数”,建立诚信记分档案,推动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联动”。红色指数评价结果与居民个人切身利益挂钩,经济利益方面,得分多少决定集体利益的分配档次。政治荣誉方面,评为红色居民、红色家庭,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免抵押信用贷款、享受特约商家购物消费打折优惠、就医绿色通道、集体企业用工优先招录等福利。通过派出所的努力,在社会政治荣誉和经济奖惩推动下,古井村从过去远近闻名的“上访村”变为了现在的“文明村”。

    第四个方面是坚持以防为主,做到“平安不出事”。“平安不出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派出所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管理、防范、打击措施,着力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我举一个例子,我们雅安河北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探索出党建+队建、公管+自治、警格+网格、支点+驻点为一体的“四+社区警务”机制,构建了“社区治理+社区警务”基层治理创新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大院、大事不出社区”,群众积极举报。2018年3月,辖区店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侦查员现场提取了证据,但是一直未能锁定犯罪嫌疑人,随后社区民警带着模糊的照片在辖区内走访、摸排,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但2020年初的一天,社区民警刚上班便接到热心居民的电话:该嫌疑人进了该社区的一栋居民楼中。民警当即赶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有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人心齐了,派出所的社区警务工作就能开展顺利,平安的防线就能够越来越坚固。

    第五个方面是坚持服务为先,做到“服务不缺位”。“服务不缺位”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需要我们公安派出所进一步落实公安“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一点我们主要是有这几个方面的工作,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是建设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我们现在四川省已经全面完成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三类电子证照建设,通过电子证照可以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群众可以使用,并且实现了跨部门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减少群众提交材料和复印件,减少了群众跑路次数和等待时间,真正实现了“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间”三减要求。二是推行了首次申领居民身分证异地办、跨省办。前期,我们实现了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第二阶段,我们与重庆、贵州公安机关密切切合,又实现了首次申领居民身分证三地跨省通办。三是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举措。我们现在组织公安派出所优化调整窗口设置,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预约办理、异地办理、智能导办等方式,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流程。同时,我们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我们还积极通过上门服务、巡回服务和代缴代办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队,刚刚吴坤总队长从五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了我省公安机关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警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其实无论是“枫桥经验”,还是基层治理,都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请问吴坤总队长广大人民群众怎么才能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您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基层治理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与维护,我们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参与评价治理的成效,共享治理的成果。参与治理的过程其实就是做好身边小事。比如,法治日报曾提过,2020年共青团北京市委曾发布《北京市“快递小哥”群体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快递小哥”表示,在送外卖或者快递的过程中帮过他人,10.9%受访的“快递小哥”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在提供可疑人员信息、调解邻里关系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这其实就是参与基层治理的典型例子,各行各业都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比如说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等可以参与到小区、院落的治理,交通劝导员、停车收费员可以参与具体到每条街路巷的治理,我们的热心群众可以参与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广大网民朋友也可以参与到网络环境的治理等等。除此之外,大家还可以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社区等组建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参与到群防群治、邻里互助等基层治理中来,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主持人:

    是的,就像您提到的,各行各业都可以成为我们基层治理的一份子,为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任,贡献出我们自己的力量。下一步我们公安机关还将采取哪些举措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基层治理呢?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来给我们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谢谢主持人。下一步,我们将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第一个方面,我们将持续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2019年、2021年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共有10个派出所被评选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数量为全国最多。2020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厅部署开展了首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活动,在全省命名了100个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省落地生根。今年,省厅将在全省部署开展第二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品牌创建、平安创建、满意创建”,形成“一创带三创”的增值效果;把创建活动作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践过程,做成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参与过程,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创新“四川经验”,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大召开。

    第二个方面,持续推动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一是推进所街工作联动融合。充分发挥我们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优势,推动派出所提前介入、深度参与辖区基层治理、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变事后处置为源头预防。对辖区各类风险隐患,派出所将与乡镇(街道)优势互补、紧密协同、联调联治、共创平安。二是推进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一体融合。我们将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党务、政务工作融为一体,社区(驻村)民警、辅警与社区(村)干部责任共担,社区民警进社区党委担任副书记,增强其在社区自治中的参与度、话语权,促使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能够统筹社区各类力量资源,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体系,警民共治。三是我们将创新融合发展的信息载体。主要是我们将以“四川e治采”全面推广应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资源优势,推进社区民警由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向社区治理引领者转变,全面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效果。

    第三个方面,我们将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关口向社区(村)前移。启动新一轮城乡社区警务机制改革,突出社区警务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社区民辅警融入社区治理和扎根基层、接触广泛、感知敏锐的优势,建立“大数据+大脚板+大治理”的新型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全面推动派出所在社区及时发现、源头化解各类纠纷隐患,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目标由“发案少”转变为“出事少”。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治保会成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建立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常态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确保各类纠纷风险隐患矛盾在社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主持人:

    是的,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为导向,新时代基层治理在枫桥经验的指导下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众多网友关注,接下来我们就来回答网友的提问。

    网友一朵云: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那么,枫桥经验具体落实到每个地区,如何执行呢?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为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为了让“枫桥经验”在全省落地生根,我们主要是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具体落实:第一个方面,明确创建标准。我们根据“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从省级层面制定了全面详尽的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坚持从党建统领、群众路线、源头治理、以防为主、服务为先、从严治警六个维度,对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创新发展好特色亮点,做好“自选动作”。第二个方面,组织全面创建。指导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特别是县级,我们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先创建、后评定”的程序,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内部各单位和外部群众代表对创建活动的实效经过初审,经过县级全面评比、市级综合评议后推荐至省厅评定命名。第三个方面,开展省级比武。我们以首批命名的“国枫所”和100个省级“枫桥所”为示范,组织开展了“百所示范、千所提升”比武竞赛,全省2000多个派出所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夯根基,有力推动“枫桥经验”在四川扎根生花。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总队长。我们接下来来看下一位网友的问题。

    网友石榴:

    基层治理是个棘手的活,群众满意度是试金石。如何优化服务解决难题,把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做到位?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来给这位网友做一个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这个问题很好。如何优化服务,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一环。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除了派出所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外,更多需要一些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因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全面清理规范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我们前期已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74项,省本级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第二,要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突出抓好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好优化服务各项机制,针对群众需求积极推出错时办、预约办、网上办、上门办、容缺办等实惠举措,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第三,要加强民意测评和收集。我们全省户政服务窗口均设置了业务办理评价系统,实时监测各地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同时我们公安机关还会向群众发放接处警、窗口服务、治安安全感等测评短信,在测评服务质量的同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服务质量不高的,督促各地立即整改。

    主持人:

    是的,通过这三项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力推进了基层治理的高质量发展。

    网友涓涓细流:

    过去的“枫桥经验”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最大的区别和变化是啥?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给这位网友做一个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过去的“枫桥经验”主要是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和变化是:过去的“枫桥经验”主要目标在于“治安好”,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标是出事少,核心价值也是“人民主体”,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

    主持人:

    好的,我们感谢上一位网友的提问,接着来看下一位网友的问题。

    网友红叶:

    如果滥用“枫桥经验”,犯罪分子就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法律就失去了应有的预警和威慑作用,怎么来判断是否合理运用该经验?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枫桥经验”体现的是群众利益,群众满意是唯一检验标准。这位网友的担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过去的“枫桥经验”中提到了要“实现捕人少”。当然,这里的“捕人少”并不意外着削弱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反,我们是通过开展源头治理,实施预防警务,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加大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

    是的,就像您刚刚提到的,枫桥经验是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还是会加大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接着来看问题。

    网友庆山:

    是否在各村、社区、企业都建立了调解组织,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人员,坚持教育学习帮助?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去年以来,我们在互联网开发了“四川e治采”微信小程序,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运用“四川e治采”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登记,最大限度拓展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目前已初步建起专群结合、警民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截止目前,我们派出所在村(社区)、行业单位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13万余人,这些力量协助我们社区民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万余起,配合民警走访帮扶刑满释放人员5万余人,并且参与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3万余次。

    主持人:

    是的,利用好手机移动端的新技术新方法也是有效提高基层治理的一大方式。我们还是接着来看问题。

    网友瓶中信:

    信访群众一般来自于各基层,反映的问题大都是镇村或社区里发生的,如何让所有存在的矛盾风险在严格范围内?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来给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这位网友的问题需要多部门之间的融合联动,涉及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工作内容环节较多。简要来讲,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方面,要灵敏触角,做到及时发现。就是刚才我们介绍的,要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辖区群众,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排查各类隐患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将发现问题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二个方面,要找准病根,开展源头治理。首先,要通过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并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对于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要定期回访,沟通办理进程情况,取得群众理解信任。同时针对不同问题类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民警会同相关部门一同,落实纠纷隐患排查化解闭环管理,及时将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个方面,要完善机制,健全治理体系。在各个派出所辖区内不断创新探索基层治理的新模式,通过发动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激活基层群众自治活力,逐步建立完善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的治理体系,最终实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在村(社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吴队长的详细解答。治理之要,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呼唤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完善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就一定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我们再一次感谢吴坤总队长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对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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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互动交流,谢谢大家。

    主持人:

    好的,再一次欢迎吴队长来到我们的直播间做客。在大家印象中,我们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负责打击犯罪和治安巡逻防范等职责,与基层治理方面有什么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请吴坤总队长帮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疑惑?有请。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这个问题很好。其实,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也在随之发展变化。解放后,其职能定位的发展大概经历了六个阶段:

    建国初期,由于社会治安形势极为复杂,人口底数不清,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采取的主要方法就是巡逻。当时街道上基本上都是拿着枪的警察。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随着政权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秩序逐步好转,派出所的功能由巡逻、打击转为以户口管理为中心。派出所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但没有侦查权。这个职能定位,符合当时案件少、人口流动有序、治安问题不突出的历史条件。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城乡人、财、物大量流动,与此同时,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为了减轻刑事发案高峰的压力,各地自发地把派出所推到侦查破案的第一线,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此时,派出所则是以户口管理为基础、以治安管理为中心的阶段。

    20世纪90年代,公安部提出要以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为核心,把派出所的重点调整到治安防范和管理上来,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最高标准,这个阶段就是以治安防范和管理为主的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根据当时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任务需要,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此时进入了以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为一体的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以及刚才主持人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不断深化,并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也进一步转变为以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阶段。

    主持人:

    是的,经过六个阶段的发展,公安部门的职能也是在不断地完善。我们都知道,基层治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阶段,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转变为以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公安派出所在基层治理中主要承担哪些职责任务?我们还是请吴队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发生转变后,最大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将派出所九项职责,调整为“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四项职责任务,首次将“社区治理”作为派出所的职责任务予以明确。二是提出了派出所工作的新目标,即“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将“基础牢”放在了第一位,用“出事少”替代了“发案少”,用“党和人民满意”替代了“群众满意”。同时提出推动派出所从治安管理向治安治理转变、从防范发案向防控风险延伸,着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第一层基石、搭建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桥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级平台。

    这些变化标志着派出所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从警务活动的执行者变为平安建设的组织者。

    说到这里,我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个公安派出所民警“重治理”“轻处理”的案例。成都金牛区有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彭某因为矛盾纠纷,打了网格员,依法处以拘留没有任何问题。但彭某家庭十分窘迫,又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如果只考虑法律效果,一拘了事,不考虑治理效果,将可能浇灭彭某对生活的希望,点燃的可能就是其走向极端的火苗。我们的社区民警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积极争取了被打网格员的谅解,对彭某仅给予罚款的治安处罚。同时,多方协调帮助彭某依法申请到低保和廉租房,又通过介绍零工岗位、争取经济救助等,逐步帮助彭某摆脱了困境,重建了生活希望,这个案例就充分体现了我们派出所从管理向治理的角色转变。

    主持人:

    是的,刚刚您分享的这个案例非常生动,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安派出所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成效。我们也了解到,近年来各地都在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刚刚您也提到“枫桥经验”在派出所参与基层治三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枫桥经验”吗?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枫桥经验”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源自公安、始于基层,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区委采取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毛泽东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就“诸暨的好例子”作出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因此,“枫桥经验”被推向全国,成为全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2003年和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对新时期如何认识“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历经不同代,“枫桥经验”实践不断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但其中蕴含的群众工作理念和重视基层基础的工作理念历久弥新、历久弥坚,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不竭源泉。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队长,刚刚您介绍了“枫桥经验”的由来,其源自公安,始于基层,是当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问题。我省是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动基层治理的呢?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就是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因此,我们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全省公安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个方面的重要内涵,推动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主持人:

    好的,那么相关的具体内容就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第一个方面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党建统领就是要坚持党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举一个例子,成都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源社区,曾经是一个矛盾纠纷多、警情发案多、社会综治难、治安防控难的“两多两难”地区。苏坡桥派出所创新实施“一领四合”模式,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党委担任副书记,警务工作通过基层党建网格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凝聚了治理最大合力。同时清源社区首创的“源安工程”,社区民警依托基层党建平台,为社区群众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和微创业孵化服务,通过赋能增收、文化感召的具体实践,从源头上破解治理难题。就是我们的民警坚持跟基层干部一起组织发动群众就地解决问题。

    第二个方面是坚持群众路线,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所在。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群众基础,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这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我举一个例子,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位于两县交界的区域,以散户自居为主,以前由于晚上没有路灯,常常发生小偷小摸的案件,村民们颇有怨言。我们的社区民警小严警官,经常往村里跑,见人就打招呼,大家宣传防范知识。同时她还为村民们点亮了“三盏灯”。第一盏灯,在战旗警务室落实全天候值守和联勤联防制,让“警灯常亮”。第二盏灯,她以战旗村党委副书记的身份,推动在村里4条主要干道安装了路灯。点亮这“两盏灯”以后,村里的治安状况得到很大好转,但警灯和路灯仍有照不到的地方,她又组织发动群众,带领“战旗大妈”们挨家挨户走访,向这里830户村民发起倡议,说服他们晚上在家门口安放一盏夜灯。有了之前她常往村里跑,和大家“交朋友”的基础,她顺利点亮了这第三盏灯后,村里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村支书出户籍证明要问她,幼儿园老师安装监控要问她,广场舞大妈挪地方也要来问她。所以,小严警官就是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又依靠群众,践行了枫桥经验。

    第三个方面是坚持源头治理,做到“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风险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需要我们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举一个例子,绵阳涪城区石塘镇古井村,曾经是远近闻名的“上访村”。石塘派出所将矛盾纠纷化解、“一标三实”等公安基础工作与社区党建指标融合,设立“红色评价指数”,建立诚信记分档案,推动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联动”。红色指数评价结果与居民个人切身利益挂钩,经济利益方面,得分多少决定集体利益的分配档次。政治荣誉方面,评为红色居民、红色家庭,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免抵押信用贷款、享受特约商家购物消费打折优惠、就医绿色通道、集体企业用工优先招录等福利。通过派出所的努力,在社会政治荣誉和经济奖惩推动下,古井村从过去远近闻名的“上访村”变为了现在的“文明村”。

    第四个方面是坚持以防为主,做到“平安不出事”。“平安不出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派出所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管理、防范、打击措施,着力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我举一个例子,我们雅安河北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探索出党建+队建、公管+自治、警格+网格、支点+驻点为一体的“四+社区警务”机制,构建了“社区治理+社区警务”基层治理创新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大院、大事不出社区”,群众积极举报。2018年3月,辖区店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侦查员现场提取了证据,但是一直未能锁定犯罪嫌疑人,随后社区民警带着模糊的照片在辖区内走访、摸排,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但2020年初的一天,社区民警刚上班便接到热心居民的电话:该嫌疑人进了该社区的一栋居民楼中。民警当即赶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有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人心齐了,派出所的社区警务工作就能开展顺利,平安的防线就能够越来越坚固。

    第五个方面是坚持服务为先,做到“服务不缺位”。“服务不缺位”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需要我们公安派出所进一步落实公安“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一点我们主要是有这几个方面的工作,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是建设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我们现在四川省已经全面完成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三类电子证照建设,通过电子证照可以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群众可以使用,并且实现了跨部门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减少群众提交材料和复印件,减少了群众跑路次数和等待时间,真正实现了“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间”三减要求。二是推行了首次申领居民身分证异地办、跨省办。前期,我们实现了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第二阶段,我们与重庆、贵州公安机关密切切合,又实现了首次申领居民身分证三地跨省通办。三是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举措。我们现在组织公安派出所优化调整窗口设置,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预约办理、异地办理、智能导办等方式,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流程。同时,我们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我们还积极通过上门服务、巡回服务和代缴代办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队,刚刚吴坤总队长从五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了我省公安机关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警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其实无论是“枫桥经验”,还是基层治理,都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请问吴坤总队长广大人民群众怎么才能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您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基层治理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与维护,我们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参与评价治理的成效,共享治理的成果。参与治理的过程其实就是做好身边小事。比如,法治日报曾提过,2020年共青团北京市委曾发布《北京市“快递小哥”群体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快递小哥”表示,在送外卖或者快递的过程中帮过他人,10.9%受访的“快递小哥”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在提供可疑人员信息、调解邻里关系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这其实就是参与基层治理的典型例子,各行各业都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比如说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等可以参与到小区、院落的治理,交通劝导员、停车收费员可以参与具体到每条街路巷的治理,我们的热心群众可以参与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广大网民朋友也可以参与到网络环境的治理等等。除此之外,大家还可以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社区等组建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参与到群防群治、邻里互助等基层治理中来,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主持人:

    是的,就像您提到的,各行各业都可以成为我们基层治理的一份子,为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任,贡献出我们自己的力量。下一步我们公安机关还将采取哪些举措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基层治理呢?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来给我们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谢谢主持人。下一步,我们将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第一个方面,我们将持续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2019年、2021年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共有10个派出所被评选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数量为全国最多。2020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厅部署开展了首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活动,在全省命名了100个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省落地生根。今年,省厅将在全省部署开展第二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品牌创建、平安创建、满意创建”,形成“一创带三创”的增值效果;把创建活动作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践过程,做成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参与过程,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创新“四川经验”,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大召开。

    第二个方面,持续推动基层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一是推进所街工作联动融合。充分发挥我们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优势,推动派出所提前介入、深度参与辖区基层治理、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变事后处置为源头预防。对辖区各类风险隐患,派出所将与乡镇(街道)优势互补、紧密协同、联调联治、共创平安。二是推进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一体融合。我们将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党务、政务工作融为一体,社区(驻村)民警、辅警与社区(村)干部责任共担,社区民警进社区党委担任副书记,增强其在社区自治中的参与度、话语权,促使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能够统筹社区各类力量资源,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体系,警民共治。三是我们将创新融合发展的信息载体。主要是我们将以“四川e治采”全面推广应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资源优势,推进社区民警由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向社区治理引领者转变,全面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效果。

    第三个方面,我们将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关口向社区(村)前移。启动新一轮城乡社区警务机制改革,突出社区警务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社区民辅警融入社区治理和扎根基层、接触广泛、感知敏锐的优势,建立“大数据+大脚板+大治理”的新型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全面推动派出所在社区及时发现、源头化解各类纠纷隐患,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目标由“发案少”转变为“出事少”。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治保会成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建立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常态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确保各类纠纷风险隐患矛盾在社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主持人:

    是的,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为导向,新时代基层治理在枫桥经验的指导下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众多网友关注,接下来我们就来回答网友的提问。

    网友一朵云: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那么,枫桥经验具体落实到每个地区,如何执行呢?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为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为了让“枫桥经验”在全省落地生根,我们主要是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具体落实:第一个方面,明确创建标准。我们根据“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从省级层面制定了全面详尽的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坚持从党建统领、群众路线、源头治理、以防为主、服务为先、从严治警六个维度,对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创新发展好特色亮点,做好“自选动作”。第二个方面,组织全面创建。指导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特别是县级,我们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先创建、后评定”的程序,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内部各单位和外部群众代表对创建活动的实效经过初审,经过县级全面评比、市级综合评议后推荐至省厅评定命名。第三个方面,开展省级比武。我们以首批命名的“国枫所”和100个省级“枫桥所”为示范,组织开展了“百所示范、千所提升”比武竞赛,全省2000多个派出所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夯根基,有力推动“枫桥经验”在四川扎根生花。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吴总队长。我们接下来来看下一位网友的问题。

    网友石榴:

    基层治理是个棘手的活,群众满意度是试金石。如何优化服务解决难题,把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做到位?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来给这位网友做一个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这个问题很好。如何优化服务,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一环。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除了派出所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外,更多需要一些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因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全面清理规范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我们前期已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74项,省本级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第二,要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突出抓好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好优化服务各项机制,针对群众需求积极推出错时办、预约办、网上办、上门办、容缺办等实惠举措,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第三,要加强民意测评和收集。我们全省户政服务窗口均设置了业务办理评价系统,实时监测各地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同时我们公安机关还会向群众发放接处警、窗口服务、治安安全感等测评短信,在测评服务质量的同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服务质量不高的,督促各地立即整改。

    主持人:

    是的,通过这三项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力推进了基层治理的高质量发展。

    网友涓涓细流:

    过去的“枫桥经验”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最大的区别和变化是啥?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给这位网友做一个解答。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过去的“枫桥经验”主要是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和变化是:过去的“枫桥经验”主要目标在于“治安好”,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目标是出事少,核心价值也是“人民主体”,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

    主持人:

    好的,我们感谢上一位网友的提问,接着来看下一位网友的问题。

    网友红叶:

    如果滥用“枫桥经验”,犯罪分子就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法律就失去了应有的预警和威慑作用,怎么来判断是否合理运用该经验?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枫桥经验”体现的是群众利益,群众满意是唯一检验标准。这位网友的担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过去的“枫桥经验”中提到了要“实现捕人少”。当然,这里的“捕人少”并不意外着削弱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反,我们是通过开展源头治理,实施预防警务,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加大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

    是的,就像您刚刚提到的,枫桥经验是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还是会加大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接着来看问题。

    网友庆山:

    是否在各村、社区、企业都建立了调解组织,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人员,坚持教育学习帮助?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有请吴队长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好的。去年以来,我们在互联网开发了“四川e治采”微信小程序,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运用“四川e治采”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登记,最大限度拓展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目前已初步建起专群结合、警民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截止目前,我们派出所在村(社区)、行业单位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13万余人,这些力量协助我们社区民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万余起,配合民警走访帮扶刑满释放人员5万余人,并且参与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3万余次。

    主持人:

    是的,利用好手机移动端的新技术新方法也是有效提高基层治理的一大方式。我们还是接着来看问题。

    网友瓶中信:

    信访群众一般来自于各基层,反映的问题大都是镇村或社区里发生的,如何让所有存在的矛盾风险在严格范围内?

    主持人:

    有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请吴队长来给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总队长吴坤:

    这位网友的问题需要多部门之间的融合联动,涉及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工作内容环节较多。简要来讲,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方面,要灵敏触角,做到及时发现。就是刚才我们介绍的,要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辖区群众,组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排查各类隐患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将发现问题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二个方面,要找准病根,开展源头治理。首先,要通过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并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对于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要定期回访,沟通办理进程情况,取得群众理解信任。同时针对不同问题类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民警会同相关部门一同,落实纠纷隐患排查化解闭环管理,及时将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个方面,要完善机制,健全治理体系。在各个派出所辖区内不断创新探索基层治理的新模式,通过发动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激活基层群众自治活力,逐步建立完善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的治理体系,最终实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在村(社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吴队长的详细解答。治理之要,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呼唤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完善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就一定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我们再一次感谢吴坤总队长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对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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