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2年05月10日 2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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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和《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文件的有关内容,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同时,今天我们的直播也将联合四川发布、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封面新闻、四川IPTV熊猫新闻频道等平台同步直播,欢迎各位网友通过以上平台积极参与访谈互动。张处长,您好!首先请您给我们的广大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的副处长张大伟。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互动交流,谢谢!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也再次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那么,首先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出台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有请您为我们首先进行介绍。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好的,主持人。为什么要进行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正如刚才主持人讲到的,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增值税方面主要就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首先,今年留抵退税政策规模大、分量重、市场主体受益多,具有以下三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新的重大变化,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并向小微企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倾斜,既扩大投资又促进消费,既调整结构又促进就业,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

    二是有助于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今年留抵退税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将为市场主体带来1.5万亿元现金流。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促进其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对处于正在扩张期、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来讲,在方式上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在效果上更加聚集、更加精准,切实起到“帮一把、渡难关、扶一程”的作用,助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三是有助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制度。近年来我国持续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2018年以前留抵税额主要是结转下期抵扣,并在部分行业试行一次性留抵退税制度;2019年取消行业限制,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并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对于其他行业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退税比例;今年,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首次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一并退还。

    所以,留抵退税作为我国增值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过程。今年留抵退税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立,更加科学、完善、平衡。从长期来看,也有利于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税制环境。

    其次,除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还特别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留抵退税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不能形成留抵税额。所以,此次在大规模留抵退税的基础上,再叠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现了增值税退税免税优惠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全覆盖,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也可以看出,我们此次增值税退税减税政策是稳定微观市场主体、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之举,特别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于我们资金困难的企业更是“及时雨”。那么刚才您也讲到,我们留抵退税政策是“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那么,请您接下来为我们介绍一下我们今年实施的留抵退税新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增值税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式的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与往年相比,今年留抵退税新政惠及企业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层次更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行业范围来看,既覆盖小微企业,又重点突出六大行业。四川省今年留抵退税政策惠及的企业当中,从企业规模来看,小微企业户数占比约为95%;从行业来看,制造业等六大行业户数占比约33%。通过聚焦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点及关键环节,精准释放退税红利和改革效应。

    二是从退税规模来看,既扩大增量全额退税范围,又首次涉及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全额增量留抵退税由以前的先进制造业扩大到所有的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并首次退还这些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三是从财力保障来看,今年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由中央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直达快享,不因为地方财力的影响使退税政策打折扣。

    主持人:

    好的,非常谢谢张处长。那么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策不管从行业范围、退税规模和财力保障来看,对我们的纳税人都是非常大的利好。那么您刚刚说到,我们此次留抵退新政策覆盖所有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那么接下来就想请问您,对于留抵退税新政的适用主体,在政策上又有什么具体规定呢?请您为我们接下来具体介绍一下,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此次留抵退税新政策的适用主体,是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其中:

    (1)小微企业。是按照工信部等部门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发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之所以采用这两个指标,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规范统一,减少税企争议;二是有利于实现全覆盖,让更多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上述规定所列行业未采用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规定之外的行业企业,则统一按照2022年14号公告规定的“营业收入”确定。

    (2)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从范围上看,是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这六个行业的纳税人;从条件上看,需要从事以上相关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比要超过50%。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才属于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适用主体。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其实我们大家都注意到一个点就是这次我们的留抵退税新政策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存量可退”,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在申请留抵退税时,除了可以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还可以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那么接下来您能给我们再详细介绍一下留抵税额的存量和增量这两个应该怎么样何理解吗?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简单地说,存量留抵税额,就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以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是通过与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来做确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后,即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新增加的留抵税额。具体还要考虑纳税人是否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

    举个例子更便于大家理解,因为小型企业自5月申报期起可以开始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所以以小型企业为例:某小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5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的时候,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则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为100万元,增量留抵为20万元(=120-100);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则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无增量留抵税额。该纳税人在5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以后形成的留抵税额全部为增量留抵税额。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非常感谢。那么通过这个简单形象的例子,我们对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确实有了一个更加直观和全面的了解。那么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进项构成比例”,那么接下来您能跟我们具体讲解一下纳税人应如何确定“进项构成比例”吗?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然后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在满足基本退税条件的基础上,可退税金额=当期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所以,正如主持人讲到的,进项构成比例的准确计算对纳税人最终获得的留抵退税额有重要影响。

    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时候,考虑到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扣除凭证中有一部分在前道环节并未“完税”,比如自开自抵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证等,为防控我们的退税风险,在计算可退税额时,设置了进项构成比例这一指标。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同样延续了这一规定。

    并且,此次新政策对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进行了微调,随着发票电子化工作的深入推进,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这一调整不仅适用于此次留抵退税新政,同时也适用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

    调整后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即,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之和,分母为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这儿还需要提醒各位纳税人的是,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对我们的解读,那么通过张处长的讲解,各位网友们对于留抵退税的计算也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那么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今年新的留抵退税政策还对存量留抵税款的申请时间有一个特别要求。那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继续介绍一下纳税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吗?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留抵退税新政策对退税时间确实有明确的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同时,4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要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所以,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对于不同划型的企业,时间安排上也有差异:

    (1)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另外,由于退税涉及众多小微企业,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也为给税务机关争取更多的办理时间,2022年4-6月,申请退税的时间从纳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也就是我们4-6月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这个问题上是全月不休,一直办到月底结束。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的确,那么进一步加快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进度,让退税红利更快直达企业,确实可以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的政策效应。那么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前期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这些退税“红包”尽快直达企业呢?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今年留抵退税工作启动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党委工作要求,按照“早退、快退,退稳、退准”的原则,强化主动性、打好组合拳,全力以赴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4月1日以来,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申请超6万户,涉及退税金额超过400亿元。

    为保障留抵退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第一,健全机制压责任。一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成立实体化运行的留抵退税专项工作组,压紧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推进,尽最大努力做到早退快退,尽快释放退税政策红利。二是对外,建立起厅局层面的留抵退税工作会商机制,加强与财政、人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退付到位。对内,完善“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一面旗引领、一盘棋统筹、一张表推进、一竿子到底、一揽子服务、一个口答疑、一把尺核算、一体式督导、一股绳聚力),我们建立起按日通报、每日会商、快速反应、问题督察、基层直联等运行机制,确保退税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第二,精准辅导优服务。一是在培训上我们坚持无死角、全覆盖。对内,紧扣政策调整和信息系统变化,组织税务人员举办了培训1000余场次,确保税务人员懂政策、能操作、会解释。对外,先后三轮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采取智能外呼、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未阅读消息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再宣传再辅导,确保纳税人明政策、会申报、快享受。二是在服务上坚持优流程、提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问办协同”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退税专窗、“办不成事”窗口、“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特殊人员退税“绿色通道”等,积极响应纳税人退税服务需求。三是按照“稳妥审慎、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分类分期分批引导纳税人有序办理留抵退税。统筹好规模维度与时间维度的关系,按照总局关于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留抵退税的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做好留抵退税分期工作。

    第三,防控风险退稳税。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防控机制,组建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专业团队,结合“一体式”风险防控试点,建立完善留抵退税风险指标体系,及时推送风险任务、开展风险应对。二是实施分类分级风险防控。对扫描的风险疑点,按照低、中、高进行差异化推送,对于低风险纳税人重点加强事前服务提醒和事中风险防控,对于中风险纳税人采取暂缓办理、启动风险核查等应对措施,对于高风险纳税人按规定实施税务稽查。三是快查快处骗取留抵退税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的确,留抵退税政策的顺利落地关系到千千万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将这些“真金白银”退到企业账上,能直接增加我们企业的即期收入。同时,我们关注到,我们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广大小微企业来说,无疑也是一大利好,那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讲解一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吗?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政策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经过预测,免征增值税新政将覆盖全省超28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金额近百亿元。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截至今年3月31日到期;

    其次,该政策的适用主体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减按1%征收率征收,改为直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少数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外,免税政策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力度非常大;

    最后,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如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才暂停预缴。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其实我们了解到对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我们纳税人其实是可以选择享受或者拒绝去享受的,那么此次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我们纳税人是否也可以选择去放弃享受呢?那么如果可以,是否需要提交放弃免税的书面声明材料呢?那么请您就这个问题为我们做一下解答。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是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为我们的详细解读。那么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我们很多网友朋友们的热情关注,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块回答一下我们网友提出的热点问题。

    “木棉花”:公司成立于2020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2021年10月)还不到一年,近期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时,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一下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木棉花网友你好,然后你公司从事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是超过50%,就可以享受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政策。这里的销售额比重是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你公司是否符合增值税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为我们这位网友的解答,那么他其实是满了12个月的基本期,所以说我们我需要一并地去计算这个税额。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对,他考虑的实际上,这位网友想问的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一般纳税人期间没到12个月,只问了算他的进项构成比例的一个销售额的问题,这个我们是有规定的,在政策上,然后设计的时候考虑过这个问题,前面我进行解答了。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另外也十分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小柿子”:我公司是一家2020年成立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当年3月曾获得即征即退税款10万元,此后一直处于进项留抵状态。了解到今年国家出台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申请留抵退税吗?

    主持人:

    那么这位网友的情况张处长您也了解,那么请您为他做一下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这位网友你好,然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纳税人想申请留抵退税,需要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所以,你公司2020年3月享受了即征即退政策,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前将已获得的1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之后,才能够申请留抵退税。而且这个留抵退税缴回的公文,我们税务机关已经在我们的电子税务局上线了相关的功能模块,我们的网友朋友可以直接在我们的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到我们的税务大厅办理。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这位网友你也听到了,我们10万元的增值税这一个税款一并缴回之后,您才可以去申请留抵退税,那么你也可以根据我们刚刚张处长所介绍的这些渠道来一并地去缴回。好的,也非常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哗啦啦”: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想要在5月纳税申报期同时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请问我公司在申请退税时,需要就增量退税和存量退税分别提交退税申请表吗?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来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这个问题是各位然后没有办理退税的同志企业家或者企业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我们在政策里面明确了,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你公司如果符合留抵退税相关条件,在2022年5月申报期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且只需要填报一张《退(抵)税申请表》就可以。具体操作时,在《退(抵)税申请表》的“申请退还项目”栏次同时勾选“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并填报确认相关数据即可。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刚刚张处长也为我们这位网友做出了一个权威的答复,是不需要的,就是您可以只需填报一张表就可以。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而且我们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的时候,说实话,我们在整个程序上的简化和手续上的简化,都做了非常大的努力,而且有一部分数据,纳税机关纳税人填报的数据,在我们的退抵税办理过程中间,我们税务机关都给大家做了一部分的预填,预填以后,我们的办税人员只需要进行一个确认和核对,就能够完成整个退抵税的一个申请过程,所以说然后在这方面我们还是做了一些非常大的努力,来尽量优化我们的服务,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尽量简化我们的手续,让我们的退税能第一时间到达我们的市场主体,我就做个补充,给大家说明一下。

    主持人:

    那其实就是我们的服务,我们不仅要专业化,我们更要考虑人性化。非常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也感谢张处长,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川流不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时,应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对,这个事项也是大家各位网友比较关心的一个事,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请纳税人一定要注意此要求。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也请我们这位网友再次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为“免税”的普通发票,好的,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云舒”: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免税优惠期间,如果出现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呢?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我觉得这个网友,然后是接着前面那个网友继续的一个提问,这个事确实是存在,2020年以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执行了两年,今年4月1日以后,一些纳税人会出现需要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况。因此,政策也明确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经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终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以后,也并非完全不能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

    这个问题最主要是涉及到我们近几年我们增值税增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增收率做了不断的调整,随着我们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间,肯定会存在一个前期业务的特殊处理的问题,那么对应着,所以说我们现在整个开票系统里面,然后把3%的税率、1%的税率做了一个保留,也就是说我们广大纳税人他实际上在系统填的过程中间,在开票的过程中间,它能选到3%、1%和免税这三种不同税率的发票的开具,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这一部分发票的开具一定要按照我们当时所在业务的属期来确定该怎么开票,而不是说你现在就按照你想开3%或者想开1%,你就开3%或者1%,有选择性的来进行开具。而是根据当时业务发生期间所在属期对应的政策来开具3%、1%或者免税,它是这么一个设计。

    主持人:

    那其实就是我们需要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就是一哄而上就全部都是一样的东西。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此次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精准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持续发展,精准促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宏观经济稳定提供强力支持,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红包”。那么在这里预告下,5.11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继续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答,也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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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2年05月10日 2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和《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文件的有关内容,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同时,今天我们的直播也将联合四川发布、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封面新闻、四川IPTV熊猫新闻频道等平台同步直播,欢迎各位网友通过以上平台积极参与访谈互动。张处长,您好!首先请您给我们的广大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的副处长张大伟。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互动交流,谢谢!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也再次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那么,首先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出台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有请您为我们首先进行介绍。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好的,主持人。为什么要进行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正如刚才主持人讲到的,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增值税方面主要就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首先,今年留抵退税政策规模大、分量重、市场主体受益多,具有以下三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新的重大变化,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并向小微企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倾斜,既扩大投资又促进消费,既调整结构又促进就业,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

    二是有助于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今年留抵退税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将为市场主体带来1.5万亿元现金流。税款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实实在在地退还给企业,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促进其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对处于正在扩张期、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来讲,在方式上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在效果上更加聚集、更加精准,切实起到“帮一把、渡难关、扶一程”的作用,助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三是有助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制度。近年来我国持续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2018年以前留抵税额主要是结转下期抵扣,并在部分行业试行一次性留抵退税制度;2019年取消行业限制,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并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对于其他行业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退税比例;今年,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首次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一并退还。

    所以,留抵退税作为我国增值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过程。今年留抵退税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立,更加科学、完善、平衡。从长期来看,也有利于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税制环境。

    其次,除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还特别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留抵退税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不能形成留抵税额。所以,此次在大规模留抵退税的基础上,再叠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现了增值税退税免税优惠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全覆盖,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也可以看出,我们此次增值税退税减税政策是稳定微观市场主体、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之举,特别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于我们资金困难的企业更是“及时雨”。那么刚才您也讲到,我们留抵退税政策是“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那么,请您接下来为我们介绍一下我们今年实施的留抵退税新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增值税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式的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与往年相比,今年留抵退税新政惠及企业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层次更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行业范围来看,既覆盖小微企业,又重点突出六大行业。四川省今年留抵退税政策惠及的企业当中,从企业规模来看,小微企业户数占比约为95%;从行业来看,制造业等六大行业户数占比约33%。通过聚焦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点及关键环节,精准释放退税红利和改革效应。

    二是从退税规模来看,既扩大增量全额退税范围,又首次涉及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全额增量留抵退税由以前的先进制造业扩大到所有的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并首次退还这些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三是从财力保障来看,今年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由中央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直达快享,不因为地方财力的影响使退税政策打折扣。

    主持人:

    好的,非常谢谢张处长。那么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策不管从行业范围、退税规模和财力保障来看,对我们的纳税人都是非常大的利好。那么您刚刚说到,我们此次留抵退新政策覆盖所有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那么接下来就想请问您,对于留抵退税新政的适用主体,在政策上又有什么具体规定呢?请您为我们接下来具体介绍一下,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此次留抵退税新政策的适用主体,是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其中:

    (1)小微企业。是按照工信部等部门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发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之所以采用这两个指标,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规范统一,减少税企争议;二是有利于实现全覆盖,让更多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上述规定所列行业未采用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规定之外的行业企业,则统一按照2022年14号公告规定的“营业收入”确定。

    (2)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从范围上看,是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这六个行业的纳税人;从条件上看,需要从事以上相关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比要超过50%。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才属于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适用主体。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其实我们大家都注意到一个点就是这次我们的留抵退税新政策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存量可退”,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在申请留抵退税时,除了可以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还可以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那么接下来您能给我们再详细介绍一下留抵税额的存量和增量这两个应该怎么样何理解吗?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简单地说,存量留抵税额,就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以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是通过与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来做确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后,即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新增加的留抵税额。具体还要考虑纳税人是否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

    举个例子更便于大家理解,因为小型企业自5月申报期起可以开始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所以以小型企业为例:某小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5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的时候,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则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为100万元,增量留抵为20万元(=120-100);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则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无增量留抵税额。该纳税人在5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以后形成的留抵税额全部为增量留抵税额。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非常感谢。那么通过这个简单形象的例子,我们对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确实有了一个更加直观和全面的了解。那么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进项构成比例”,那么接下来您能跟我们具体讲解一下纳税人应如何确定“进项构成比例”吗?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然后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在满足基本退税条件的基础上,可退税金额=当期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所以,正如主持人讲到的,进项构成比例的准确计算对纳税人最终获得的留抵退税额有重要影响。

    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时候,考虑到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扣除凭证中有一部分在前道环节并未“完税”,比如自开自抵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证等,为防控我们的退税风险,在计算可退税额时,设置了进项构成比例这一指标。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同样延续了这一规定。

    并且,此次新政策对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进行了微调,随着发票电子化工作的深入推进,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这一调整不仅适用于此次留抵退税新政,同时也适用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

    调整后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即,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之和,分母为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这儿还需要提醒各位纳税人的是,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对我们的解读,那么通过张处长的讲解,各位网友们对于留抵退税的计算也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那么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今年新的留抵退税政策还对存量留抵税款的申请时间有一个特别要求。那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继续介绍一下纳税人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吗?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留抵退税新政策对退税时间确实有明确的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同时,4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要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所以,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对于不同划型的企业,时间安排上也有差异:

    (1)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另外,由于退税涉及众多小微企业,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也为给税务机关争取更多的办理时间,2022年4-6月,申请退税的时间从纳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也就是我们4-6月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这个问题上是全月不休,一直办到月底结束。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的确,那么进一步加快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进度,让退税红利更快直达企业,确实可以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的政策效应。那么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前期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这些退税“红包”尽快直达企业呢?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今年留抵退税工作启动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党委工作要求,按照“早退、快退,退稳、退准”的原则,强化主动性、打好组合拳,全力以赴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4月1日以来,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申请超6万户,涉及退税金额超过400亿元。

    为保障留抵退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第一,健全机制压责任。一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成立实体化运行的留抵退税专项工作组,压紧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推进,尽最大努力做到早退快退,尽快释放退税政策红利。二是对外,建立起厅局层面的留抵退税工作会商机制,加强与财政、人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退付到位。对内,完善“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一面旗引领、一盘棋统筹、一张表推进、一竿子到底、一揽子服务、一个口答疑、一把尺核算、一体式督导、一股绳聚力),我们建立起按日通报、每日会商、快速反应、问题督察、基层直联等运行机制,确保退税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第二,精准辅导优服务。一是在培训上我们坚持无死角、全覆盖。对内,紧扣政策调整和信息系统变化,组织税务人员举办了培训1000余场次,确保税务人员懂政策、能操作、会解释。对外,先后三轮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采取智能外呼、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未阅读消息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再宣传再辅导,确保纳税人明政策、会申报、快享受。二是在服务上坚持优流程、提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问办协同”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退税专窗、“办不成事”窗口、“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特殊人员退税“绿色通道”等,积极响应纳税人退税服务需求。三是按照“稳妥审慎、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分类分期分批引导纳税人有序办理留抵退税。统筹好规模维度与时间维度的关系,按照总局关于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留抵退税的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做好留抵退税分期工作。

    第三,防控风险退稳税。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防控机制,组建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专业团队,结合“一体式”风险防控试点,建立完善留抵退税风险指标体系,及时推送风险任务、开展风险应对。二是实施分类分级风险防控。对扫描的风险疑点,按照低、中、高进行差异化推送,对于低风险纳税人重点加强事前服务提醒和事中风险防控,对于中风险纳税人采取暂缓办理、启动风险核查等应对措施,对于高风险纳税人按规定实施税务稽查。三是快查快处骗取留抵退税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的确,留抵退税政策的顺利落地关系到千千万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将这些“真金白银”退到企业账上,能直接增加我们企业的即期收入。同时,我们关注到,我们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广大小微企业来说,无疑也是一大利好,那接下来就请张处长为我们讲解一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吗?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政策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经过预测,免征增值税新政将覆盖全省超28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金额近百亿元。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截至今年3月31日到期;

    其次,该政策的适用主体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减按1%征收率征收,改为直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少数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外,免税政策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力度非常大;

    最后,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如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才暂停预缴。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其实我们了解到对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我们纳税人其实是可以选择享受或者拒绝去享受的,那么此次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我们纳税人是否也可以选择去放弃享受呢?那么如果可以,是否需要提交放弃免税的书面声明材料呢?那么请您就这个问题为我们做一下解答。有请。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好的主持人。是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为我们的详细解读。那么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我们很多网友朋友们的热情关注,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块回答一下我们网友提出的热点问题。

    “木棉花”:公司成立于2020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2021年10月)还不到一年,近期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时,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一下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木棉花网友你好,然后你公司从事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是超过50%,就可以享受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政策。这里的销售额比重是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你公司是否符合增值税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为我们这位网友的解答,那么他其实是满了12个月的基本期,所以说我们我需要一并地去计算这个税额。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对,他考虑的实际上,这位网友想问的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一般纳税人期间没到12个月,只问了算他的进项构成比例的一个销售额的问题,这个我们是有规定的,在政策上,然后设计的时候考虑过这个问题,前面我进行解答了。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另外也十分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小柿子”:我公司是一家2020年成立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当年3月曾获得即征即退税款10万元,此后一直处于进项留抵状态。了解到今年国家出台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申请留抵退税吗?

    主持人:

    那么这位网友的情况张处长您也了解,那么请您为他做一下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这位网友你好,然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纳税人想申请留抵退税,需要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所以,你公司2020年3月享受了即征即退政策,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前将已获得的1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之后,才能够申请留抵退税。而且这个留抵退税缴回的公文,我们税务机关已经在我们的电子税务局上线了相关的功能模块,我们的网友朋友可以直接在我们的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到我们的税务大厅办理。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这位网友你也听到了,我们10万元的增值税这一个税款一并缴回之后,您才可以去申请留抵退税,那么你也可以根据我们刚刚张处长所介绍的这些渠道来一并地去缴回。好的,也非常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哗啦啦”: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想要在5月纳税申报期同时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请问我公司在申请退税时,需要就增量退税和存量退税分别提交退税申请表吗?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来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这个问题是各位然后没有办理退税的同志企业家或者企业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我们在政策里面明确了,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你公司如果符合留抵退税相关条件,在2022年5月申报期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且只需要填报一张《退(抵)税申请表》就可以。具体操作时,在《退(抵)税申请表》的“申请退还项目”栏次同时勾选“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并填报确认相关数据即可。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刚刚张处长也为我们这位网友做出了一个权威的答复,是不需要的,就是您可以只需填报一张表就可以。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而且我们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的时候,说实话,我们在整个程序上的简化和手续上的简化,都做了非常大的努力,而且有一部分数据,纳税机关纳税人填报的数据,在我们的退抵税办理过程中间,我们税务机关都给大家做了一部分的预填,预填以后,我们的办税人员只需要进行一个确认和核对,就能够完成整个退抵税的一个申请过程,所以说然后在这方面我们还是做了一些非常大的努力,来尽量优化我们的服务,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尽量简化我们的手续,让我们的退税能第一时间到达我们的市场主体,我就做个补充,给大家说明一下。

    主持人:

    那其实就是我们的服务,我们不仅要专业化,我们更要考虑人性化。非常感谢我们这位网友的提问,也感谢张处长,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川流不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时,应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对,这个事项也是大家各位网友比较关心的一个事,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请纳税人一定要注意此要求。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也请我们这位网友再次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为“免税”的普通发票,好的,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继续来看下一个问题。

    “云舒”: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免税优惠期间,如果出现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呢?

    主持人:

    那么请您为我们这位网友做解答。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张大伟:

    我觉得这个网友,然后是接着前面那个网友继续的一个提问,这个事确实是存在,2020年以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执行了两年,今年4月1日以后,一些纳税人会出现需要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况。因此,政策也明确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经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终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以后,也并非完全不能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

    这个问题最主要是涉及到我们近几年我们增值税增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增收率做了不断的调整,随着我们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间,肯定会存在一个前期业务的特殊处理的问题,那么对应着,所以说我们现在整个开票系统里面,然后把3%的税率、1%的税率做了一个保留,也就是说我们广大纳税人他实际上在系统填的过程中间,在开票的过程中间,它能选到3%、1%和免税这三种不同税率的发票的开具,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这一部分发票的开具一定要按照我们当时所在业务的属期来确定该怎么开票,而不是说你现在就按照你想开3%或者想开1%,你就开3%或者1%,有选择性的来进行开具。而是根据当时业务发生期间所在属期对应的政策来开具3%、1%或者免税,它是这么一个设计。

    主持人:

    那其实就是我们需要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就是一哄而上就全部都是一样的东西。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那么此次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精准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持续发展,精准促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宏观经济稳定提供强力支持,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红包”。那么在这里预告下,5.11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继续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答,也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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