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我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请问法律服务机构要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
有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优惠政策?

  • 2022年04月22日 20时1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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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骑士”:我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请问法律服务机构要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有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优惠政策?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蒋兴清:

    好的,网友骑士您好,在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方面: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首先要与天府新区进行对接沟通,对入驻条件、需求等形成一致意向。然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条件向属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审,由司法厅审批。司法厅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优化办事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审批入驻手续,助力法律服务机构快速入驻。

    在优惠政策方面:

    一是司法厅制定了开展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会同财政厅制定了在四川天府新区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

    二是成都市支持天府中央法务区在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深化改革,采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优惠发展政策。

    三是天府新区制定了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将高端法务人才引进纳入天府英才计划,在住房、医疗、教育、出入境、创业扶持等方面出台了8条主要优惠政策。

    第一条是支持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鼓励符合认定条件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机构在新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是支持落户机构租赁购置办公用房。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对经认定的机构,分别按当年年度租金的100%给予最高三年租金补贴;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购置办公用房,按购房金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第三条是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合作。鼓励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驻华代表处、代表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鼓励外国法律顾问、境外仲裁员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在新区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极具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性高能级权威机构落户新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是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持续成长。给予上年度对新区地方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实现正增长的机构,按照增长幅度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是支持法律机构提升能级。鼓励落户新区一年以上的机构首次取得行业权威评价或认可,按照认定条件给予机构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第六条是支持开展法治交流。鼓励相关机构在新区召开与自贸区或国家级法治营商环境等主题相关的国内外高端法律行业论坛、活动,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补贴。

    第七条是支持法律人才引进培育。鼓励落户新区机构人才申报“天府英才计划”,提供奖励补贴、项目资助扶持,以及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第八条是支持全链条法治生态圈构建。鼓励机构促成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签约落地、完成注册登记,根据落地的总部企业(机构)注册资本、注册首年实缴金额、实际贡献增长等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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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我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请问法律服务机构要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
    有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优惠政策?

  • 2022年04月22日 20时1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骑士”:我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请问法律服务机构要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有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优惠政策?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蒋兴清:

    好的,网友骑士您好,在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方面: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首先要与天府新区进行对接沟通,对入驻条件、需求等形成一致意向。然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条件向属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审,由司法厅审批。司法厅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优化办事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审批入驻手续,助力法律服务机构快速入驻。

    在优惠政策方面:

    一是司法厅制定了开展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会同财政厅制定了在四川天府新区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

    二是成都市支持天府中央法务区在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深化改革,采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优惠发展政策。

    三是天府新区制定了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将高端法务人才引进纳入天府英才计划,在住房、医疗、教育、出入境、创业扶持等方面出台了8条主要优惠政策。

    第一条是支持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鼓励符合认定条件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机构在新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是支持落户机构租赁购置办公用房。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对经认定的机构,分别按当年年度租金的100%给予最高三年租金补贴;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购置办公用房,按购房金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第三条是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合作。鼓励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驻华代表处、代表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鼓励外国法律顾问、境外仲裁员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在新区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极具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性高能级权威机构落户新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是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持续成长。给予上年度对新区地方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实现正增长的机构,按照增长幅度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是支持法律机构提升能级。鼓励落户新区一年以上的机构首次取得行业权威评价或认可,按照认定条件给予机构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第六条是支持开展法治交流。鼓励相关机构在新区召开与自贸区或国家级法治营商环境等主题相关的国内外高端法律行业论坛、活动,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补贴。

    第七条是支持法律人才引进培育。鼓励落户新区机构人才申报“天府英才计划”,提供奖励补贴、项目资助扶持,以及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第八条是支持全链条法治生态圈构建。鼓励机构促成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签约落地、完成注册登记,根据落地的总部企业(机构)注册资本、注册首年实缴金额、实际贡献增长等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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