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21年9月)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21年9月) 指标名称 本月±% 累计±% 工业增加值 7.2 10.7 一、采矿业 4.3 10.0 制造业 7.5 11.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2 9.5 二、国有企业 28.5 28.4 集体企业 -9.1 -14.8 股份合作企业 -1.2 3.8 股份制企业 6.7 10.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0 12.9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10.8 -5.5 # 国有控股企业 11.9 14.9 产销率(%) 97.8 说明: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值
统计范围:
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