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 2022年05月10日 17时08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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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的通知》(第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挖掘、总结、梳理好全省典型经验,将一批总结措施实、解决问题效果好,能体现四川特色,有创新亮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推广出去,为全省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一、案例征集主要内容

    此次案例征集分设河湖长履职与责任落实、河湖长制考核与激励问责、流域统筹协调、区域联防联治、部门分工合作、幸福河湖建设、基层河湖管护、公众参与、智慧河湖建设等9个版块。

    特别提醒:每个案例仅能投选1个版块,案例撰写要紧扣版块主题,不用面面俱到。

    二、案例征集有关要求

    1.案例评选将向基层首创经验倾斜。

    2.典型案例原则上以2021年工作为主,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可适当配图。

    3.报送案例时应仔细填写并同时报送案例推荐表,注明投选版块,编写200字左右推荐理由,高度概括凝练案例特色、亮点。案例内容、格式及案例推荐表格式应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4.此次征集的典型案例由省河长办审核研究后,将择优报送水利部河长办,同时,各地优秀典型案例将同步纳入“四川省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候选作品,在“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

    三、案例征集截稿日期

    请于2022年6月6日17:00前将稿件和推荐表报送至省河长办。

    欢迎踊跃投稿!

    联系电话:028-87316787;

    投稿邮箱:277091021@qq.com。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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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 2022年05月10日 17时08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按照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的通知》(第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挖掘、总结、梳理好全省典型经验,将一批总结措施实、解决问题效果好,能体现四川特色,有创新亮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推广出去,为全省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一、案例征集主要内容

    此次案例征集分设河湖长履职与责任落实、河湖长制考核与激励问责、流域统筹协调、区域联防联治、部门分工合作、幸福河湖建设、基层河湖管护、公众参与、智慧河湖建设等9个版块。

    特别提醒:每个案例仅能投选1个版块,案例撰写要紧扣版块主题,不用面面俱到。

    二、案例征集有关要求

    1.案例评选将向基层首创经验倾斜。

    2.典型案例原则上以2021年工作为主,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求观点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可适当配图。

    3.报送案例时应仔细填写并同时报送案例推荐表,注明投选版块,编写200字左右推荐理由,高度概括凝练案例特色、亮点。案例内容、格式及案例推荐表格式应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4.此次征集的典型案例由省河长办审核研究后,将择优报送水利部河长办,同时,各地优秀典型案例将同步纳入“四川省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候选作品,在“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

    三、案例征集截稿日期

    请于2022年6月6日17:00前将稿件和推荐表报送至省河长办。

    欢迎踊跃投稿!

    联系电话:028-87316787;

    投稿邮箱:277091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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