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有效

【十四五】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09   【字体:

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经2022年第9次厅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围绕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的引擎和支撑作用,推动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对美好文旅生活的需求为目标,以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现代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为主线,坚持科技赋能、智力支撑、创新驱动,促进文旅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四川旅游吸引力、文化旅游供给力、文旅产业竞争力,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将科技创新作为满足人民对美好文旅生活需求的重要手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服务和优秀文旅产品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坚持服务大局

围绕中央及省委的中心工作,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服务国家科教兴国、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等发展战略,服务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建设。

(三)坚持协同发展

突出科技创新对文旅行业内部各业务板块发展的协同赋能,坚持与科技、经信、发改、教育、市场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文旅部门与高校、院所、企业的协同创新,统筹各方资源,筑牢我省文旅科技创新的基石。

(四)坚持创新驱动

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突出创新对文旅各领域以及科教工作自身的关键作用,推进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将创新作为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新兴优势。

三、发展目标

以科技创新赋能文化和旅游发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省。

(一)科技成果更加丰富

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文旅领域开展相关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与四川文旅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新型装备、数字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和技术创新,确立有四川特色的文旅科研优势领域,形成一批有开创性和领先性的典型研究成果。

(二)成果转化更加有效

加强科研创新成果的应用转化,促进科研创新成果与应用主体的对接融合,提升科技创新成果在文化艺术传播、文物发掘保护、文化公共服务增效、文化和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等领域的应用转化效率。

(三)标准体系基本健全

需求引领、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开放融合、特色鲜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初步确立,工作机制运行顺畅;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协同互促,适应四川文旅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

(四)信息化建设极大发展

着力推进数字文旅新基建,充分发挥“智游天府”平台优势,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进程。大力培育数字文旅创新型企业和数字文旅新业态,增强全省数字文旅科技创新发展动力,做强做大四川数字文旅产业。

(五)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更加有效

加强宣传指导,提升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意识,积极探索与我省文旅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警示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对文旅品牌体系进行有效开发利用,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

四、完善文旅科技创新体系

(一)文旅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作为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引导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完善“政产学研用”的文化和旅游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体系完善、相互支撑的科技创新格局。做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推荐,建设一批省级园区和基地。制定科技旅游园区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推动园区和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形成文旅深度融合、科技发展突出、创新应用成果显著的良好局面。

(二)文旅重点实验室建设 

依托和协同省内文旅相关专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优势型企事业单位加强文旅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形成文旅重点实验室建设机制。依托优势技术,面向行业应用,瞄准发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特色领域及交叉领域培育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筹建和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制定文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文旅智库建设 

统筹全省文旅各领域专家库信息,积极对接省内其他部门专家库,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领域广泛、特色鲜明、定位清晰、规模适宜的文旅行业智库;推动智库专家跨地区、跨平台、跨领域交流合作,为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筹建文化和旅游决策咨询委员会,为文旅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战略、重大政策提供决策咨询。

(四)文旅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

支持创新型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企业,鼓励一批“专精特新”文旅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重点行业相关企业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支持科技咨询、技术评估、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文旅产业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

专栏1

争创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1家,认定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10家。争创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家,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30家。争创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1家,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技术创新中心5家。建设和完善行业智库体系,争取创建1个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推出一批高质量智库研究成果。扶植和培育1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企业。

五、强化文化和旅游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一)文化和旅游理论研究

围绕四川文化和旅游主要理论前沿课题、重点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行业需求,深入开展人文艺术学、公共管理、文化产业、旅游经济、文旅融合等研究。聚焦巴蜀文化、三国文化、川渝传统戏剧曲艺及现代展示方式、非遗传承保护、山地旅游、藏羌彝民族旅游等领域开展研究。针对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旅游数字化和信息化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研究。

(二)文化和旅游技术研究

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满足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需求。在山地旅游、自贡彩灯、数字文博、旅游设备、旅游安全、景区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加强研发,推动人机交互、数字孪生、北斗导航等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和典型应用。支持文化艺术内涵挖掘与理论及技术研究、传统文化资源与材料工艺的复原复现和文化公园保护监测、面向大众旅游服务创新的关键技术等创新研发。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理论研究成果在文旅产业链中的应用转化。

(三)文化和旅游装备研究

加强指导建立文旅新技术、新装备、新项目目录;支持自驾车(旅居车)、低空飞行、游艺游乐装置、适老化设施、移动式旅游厕所等装备设施研制。推进AR/VR增强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文化和旅游产品装备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适用于山地旅游、冰雪旅游专用装备及高海拔地区的特殊旅游装备研究。加强低能耗、高安全、智能化的旅游交通装备研制和非接触式服务智能装备研发。推动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开发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支持文化和旅游重要装备、工艺、系统、平台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进一步提升北斗卫星导航在文旅行业的应用;推动文旅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多维应用;积极组织科技和信息化装备成果参加科博会、文旅发展大会、景区大会等各类科技文化旅游的相关展会,加强各种场景应用的推荐;促进校地企融通创新,创新文旅科研转化机制,构建涵盖技术平台、成果转化、创新孵化、科技金融等全链条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将文旅科研资金作为专项资金,逐年增大各级文旅科研的经费支持;构建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支持文旅科技头部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共同实施技术攻关项目。

专栏2

提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文旅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文旅部及科技厅等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力争每年保持5个以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文化和旅游装备与信息化等领域典型案例征集和发布,进行经验交流、宣传报道和技术推广;加强与科技厅、省社科联等单位协作,争取设立文化和旅游科技专项(项目)。

六、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

(一)深化数字文旅行业治理

推进全省文旅系统数字化改革,以“好用实用管用”为目标,建设智慧协同的政务管理体系,推进与国家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省级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一网办通”。实现旅游景区、文博场馆身份证、健康码、门票“三码合一”便捷入园。建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一键通”、投诉监管“无盲区”、宣传推广“快精准”。打造行业信用评价、景区服务评价、游客不文明行为晾晒、游客投诉举报等政务服务系统。

(二)建立全方位的产业运行监测体系

以“智游天府”平台为依托,推进市、县、文旅企事业单位的应用对接、功能拓展和数据共享,推进与公安、气象、交通、森林、应急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工作协同,提升实时监测、应急调度和分析决策能力。依托各地政务云统筹规划建设省—市(州)—县(区、市)“多级一体”的文旅大数据中心,推动文旅企事业单位“上云用数赋智”,基本实现以大数据为导向的分析决策机制。加快建设旅游景区、文博场馆门票和服务预约系统,全面推进实名制购票系统落地。整合网上审批、诚信管理、综合执法等系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提高文旅产业监管技术和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三)优化数字文旅公共服务

加快文旅场馆数字化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全省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管理数字化及产业资源数字化,建立数字文旅资源库。打造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文博场馆标杆项目。加快全省A级景区、博物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馆、文化馆等资源的数字化转化进程。建设全省文旅宣传推广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省级文旅宣传推广媒体矩阵。搭建四川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上“公共文化服务超市”,推进“智游天府”公众端市场化运营。

(四)健全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系统的网络综合治理安全体制机制,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办公室运行机制,统筹系统内网络建设和安全维护,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文旅大数据风险识别数据模型,构建文化和旅游安全预警和可追溯管控系统,提升文化和旅游集聚人群安全监控、智能疏导、应急救援、事故反演和模拟仿真能力,加强客流、车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管理。强化数据安全,提高数据规范性和安全性,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专栏3

每年创建智慧旅游城市5个,创建35家智慧景区、智慧公共文化场馆等数字化示范单位,创建3~5家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示范企事业单位;5年评选出200多个典型应用。推进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具备全面资源数字化管理和面向游客服务的能力,并基于智游天府实现互联网化运营;智游天府公共服务平台累计服务1亿人次以上。召开“四川省数字文旅推进会”,搭建政产学研用平台,促进新技术新模式转化应用。

七、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

在文旅信息化、公共服务、新产品新业态与服务质量提升三大领域制定标准化体系。加快立项和出台房车露营、康养旅游、山地旅游、工业旅游、自贡彩灯、研学旅游、非遗产品等系列地方标准。争取在山地旅游、彩灯等优势领域主导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围绕数字文旅技术规范、目的地和产品建立数字文旅标准体系,储备一批具有转化能力的高质量团体标准。

(二)营造高质量标准发展环境

深化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标准宣贯实施力度,提高全社会、全行业的标准意识和认知水平。加强各层级标准之间的协调发展,将普遍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结合,编制和发布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争取将具有优势和先行性的地方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鼓励各级主体主动承办和有效参与国际标准化会议。增强企事业单位标准创新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学会、企业完善发布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在实践中进行四川文旅特色标准的推广应用。

(三)构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营机制

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构,组建省级文化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形成由政府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三方协同推动标准立项、编制、宣贯、实施、反馈、修订、废止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提升标准实施效果。建立标准实施监管制度,标准出台与标准宣贯同步,以行政单位或行业协会牵头,制定标准宣贯与考核方案。以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为重点,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质量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专栏4

制定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和细化研学旅游、山地旅游、工业旅游、自贡彩灯、非遗产品等一系列地方标准,推动山地旅游、自贡彩灯等部分有代表性的标准成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智慧景区标准参与行业标准的编制;力争制定省级地方标准30个、行业标准1个,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个、国际标准1个。形成四川天府旅游名牌系列规范和指南,推动天府旅游品牌高质量发展。

八、加强文旅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一)强化文旅知识产权保护

开展全省文旅系统知识产权情况调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中心合作,加大对文旅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培训和分类指导。强化在艺术创作、文博、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提高艺术创作领域、文博领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其积极注册申请相关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定向监管、重点管控等手段,强化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监管。加强文旅知识产权行政监管执法,加大文旅知识产权方面的案情和线索通报力度。

(二)提高文旅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开展四川文旅IP建设深度调研,建立健全四川文旅IP的挖掘、开发、利用、保护、评价体系。在全省培育并认定一批发展意识较强、综合带动力大、市场前景好、消费者评价高的文旅IP示范项目,在技术咨询、标准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训、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等方面给予扶持或奖励。建立文旅IP库,探索文旅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加强专题培训和定向辅导,深入推进文旅IP培育、示范工作与“天府旅游名牌”工作有机融合。

专栏5

设立“四川省文旅IP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各级各类文旅知识产权宣贯培训300人次以上;建立全省文旅IP库,打造示范文旅IP项目30个,扶持成长型文旅IP项目50个以上。

九、做好文旅育人及文旅人才培养

(一)推进研学旅游发展

推进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建设。开展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创建,鼓励和支持市(州)打造区域研学旅行基地,促进景区文旅融合和迭代升级,推动研学旅行向全域、全业、全龄的研学旅游拓展。鼓励市(州)因地制宜,采取新建、联建、改建的方式建设研学旅游营地,围绕营地创建研学旅游基地。结合四川文旅特色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游基地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游基地网。

建立研学旅游产品体系。推动研学旅游主题产品打造,构建红色教育、地质科考、自然生态、气象物候、科技探索、古蜀文明、三国文化、诗歌文化、工业遗产等研学产品体系,拓展形成面向港澳台和海外的研学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市(州)建立研学旅游品牌,形成目的地研学产品体系。

建立推动研学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推进区域研学旅游整体发展。建立研学旅游基地间合作机制。在全省设立研学旅游试点示范市(州),争创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专栏6

围绕红色、地学、诗歌文化、非遗传承保护、古蜀文明、工业遗产等代表性主题建设研学旅行基地,推出研学旅游线路;创建一套研学旅游活动课程;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的研学旅游指导师;建立一套研学旅游标准体系;研制一套先进可靠的研学旅游活动服务平台和评价系统。

(二)完善文旅人才培养机制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旅跨界人才培养;加大对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逐步推进文化艺术和旅游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人才培养基地、专业人才实训基地。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部四川培训基地、中国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加强四川文旅行业培训

持续提升实训基地、课程研发、师资队伍,开展“两项改革”后半篇乡村旅游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做强四川文旅培训品牌。持续举办“天府文旅大讲堂”,逐步搭建文旅领域专项特种培训平台,提升线上数字化远程培训水平。全面加强全省文旅系统人才培训工作,对全省文旅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产业带头人及行业专家等在数字经济、文旅融合、标准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针对涉旅住宿业、旅行社、景区从业人员和旅游向导人员开展线下线上培训。组织职业技能比武,举办旅游行业各类技能竞赛。鼓励职业院校和相关院团(企业)根据社会需求开展高质量培训。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以新技术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工作质量和效能。

专栏7

重点培养支持500名文化艺术人才、500名旅游人才、1500名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示范带动各市(州)支持培养10000名文化和旅游人才。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交通、工信、发改、体育等部门参与的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联动的协同工作和服务机制。引导各级、各地在科研、标准化、信息化、研学旅游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将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文化和旅游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持续性投入,将文旅科研资金作为专项资金,逐年增大各级文旅科研的经费支持,根据规划编制专项项目并作为申请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鼓励具有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文化和旅游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予以信贷和资本支持,加快开发适应文化和旅游科技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以及高水平文旅创新团队,加大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强文化和旅游科技融合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加强对外合作                                

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文化和旅游科教工作交流共享机制,搭建科研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协同创新。拓展交流合作渠道,争取技术合作项目,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和旅游标准的制定,扩大并提升四川文化和旅游科技的国际影响力。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