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夏”:2019年省委作出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我省是如何同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布局、服务乡村振兴的?

  • 2021年07月09日 20时5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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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夏”:2019年省委作出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我省是如何同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布局、服务乡村振兴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苟玉伦: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种非诉讼解决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我们不用去法院,我们也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不收费用等优势特点,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判断新时代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乡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我们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强基固本,健全了人民调解体系。今年就是我们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面完成的一年,我们按照省上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我们的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我们通过规范组织、规范人员推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场所标准化管理等,同步对3.6万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了换届,实现了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规范,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人民调解组织,随时随地都能调解好纠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我们广泛吸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的五老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呢,主要就是人民调解组织是一种自治组织,人民的矛盾让人民来解决,我们把退休的一些乡贤、退役军人,包括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加入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们全省有五21.3万乡村调解员扎根基层,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打造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展现人民调解新作为。全省各地严格落实“村社每周一次、乡街半月一次、区(县)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化解机制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比如今年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就开展了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村寨、田间地头和人民群众身边,通过滚动排查“早发现”、动态分析“早预防”、源头治理“早介入”的方式,确保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案情“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第一时间”化解。2020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万次,调解涉农矛盾纠纷20.7万件,为全省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我们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百日攻坚行动当中,我们四川实现了重大事件的零上访、零事故。

    三是坚持机制创新,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在市、县设立信访人民调解组织342个,派驻基层法院、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有1678个,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保护等领域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170个,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联动,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针对群众对“智慧调解”的新需求,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我们以”12348四川法网”为依托开发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微信、手机APP,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调解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成为新常态,目前全省1780个基层调解委员会通过手机APP进行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延伸到了家门口,服务到了群众身边。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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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夏”:2019年省委作出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我省是如何同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布局、服务乡村振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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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苟玉伦: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这种非诉讼解决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我们不用去法院,我们也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不收费用等优势特点,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判断新时代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乡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我们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强基固本,健全了人民调解体系。今年就是我们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面完成的一年,我们按照省上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我们的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我们通过规范组织、规范人员推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场所标准化管理等,同步对3.6万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了换届,实现了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规范,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人民调解组织,随时随地都能调解好纠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我们广泛吸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的五老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呢,主要就是人民调解组织是一种自治组织,人民的矛盾让人民来解决,我们把退休的一些乡贤、退役军人,包括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加入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们全省有五21.3万乡村调解员扎根基层,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打造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展现人民调解新作为。全省各地严格落实“村社每周一次、乡街半月一次、区(县)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化解机制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比如今年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就开展了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村寨、田间地头和人民群众身边,通过滚动排查“早发现”、动态分析“早预防”、源头治理“早介入”的方式,确保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案情“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第一时间”化解。2020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万次,调解涉农矛盾纠纷20.7万件,为全省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我们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百日攻坚行动当中,我们四川实现了重大事件的零上访、零事故。

    三是坚持机制创新,构建人民调解新格局。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在市、县设立信访人民调解组织342个,派驻基层法院、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有1678个,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保护等领域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170个,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联动,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针对群众对“智慧调解”的新需求,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我们以”12348四川法网”为依托开发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微信、手机APP,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调解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成为新常态,目前全省1780个基层调解委员会通过手机APP进行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延伸到了家门口,服务到了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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