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十条措施》有关内容,日前,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陈开勇,解读文件并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陈开勇介绍说,四川是全国畜牧业大省,畜禽养殖体量大,生猪出栏和兔、蜂养殖量常年位居全国第一。但是,对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四川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养殖效率效益、精深加工、服务体系、品牌打造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力加劲。
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其核心目标,是夯实稳产基础、补齐加工短板,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四川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内容包括:促进畜牧产能稳定、支持养殖场降本增效、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做优做亮畜牧品牌、大力拓展消费市场、提升市场监测预警能力、优化猪肉储备调控机制、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资源要素保障水平。
在促进畜牧产能稳定方面,《十条措施》中明确,四川省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养殖场(户),省级财政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稳定肉牛基础产能,改良肉牛品种,提升肉牛品质。对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年度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州),省级财政分别按照超额部分50元/头、200元/头、30元/只的标准给予激励。
在扶优培强龙头企业方面,《十条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加快打造高水平畜禽产品产业集群,省级财政对纳入国家培育计划的产业集群每年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肉类精深加工集群进入省级先进制造业重点集群培育的,培育期间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
在大力拓展消费市场方面,《十条措施》提出,积极拓展国内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将具备出口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加工基地纳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川行天下”市场拓展,开展“出川达海”等供需对接活动,用好中老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提高国际市场拓展能力。
在提高资源要素保障水平方面,《十条措施》明确,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推动乡村振兴综合基金及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投资畜牧领域项目,省级层面将选择一批养殖基础好、产业链完整、工作力度大的县(市、区),通过整县推进方式,打造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