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明子”:“我是一名面临毕业的大学生,看到网上很多‘大学生就业误入传销组织’之类的报道,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打击传销犯罪或者相关案例的情况吗?”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李治钢总队长: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传销违法犯罪人员更多利用大众逐利心理、虚构新兴经济概念、借助前沿网络技术大肆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比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虚拟币投资、积德行善等新的投资概念、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迷惑群众;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其花样翻新、手段隐蔽,正逐步侵蚀大众生活,甚至你的亲友或者同事,都可能无意间落入或者将你拉入“网络传销”的圈套。特别是缺乏社会经历的大学生群体,尤其要注意。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起主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的传销犯罪-1040传销。1040传销,又称“阳光工程”“连锁经营”,属于“纯资本运作”形式的南派传销,其最初起源于广西。该模式下的犯罪团伙组织者,往往以找工作、旅游、交友等理由,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诱骗在校或者刚毕业大学生来到陌生环境,打着“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的幌子,编造向国家纳税、是合法行业的方式偷换“传销”概念,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由头,诱骗参与人缴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虚构通过发展下线,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去年,我们破获的一起1040类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参与的在校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占比达80%以上,其犯罪活动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
这一类传销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发展对象主要面向在读或刚毕业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就业难、就业差或厌学的大学生群体,甚至其中有人因传销导致大学肄业。二是发展手法多样化,成功率高。传销团伙发展下线的手法已经不再局限于打电话或亲自回乡邀请,而是定期由专人培训成员运用网络通讯工具,以共同创业、介绍工作、合伙开店、谈恋爱、旅游、考察等名义,将校友、同学、朋友、同事、网友甚至陌生人作为发展对象,先了解对方当前状态、需求和困难,再针对性地反复加以劝说,让其轻松愉快地吃喝玩上几天放下戒备心后,轮番对其诱骗洗脑,直至成功发展。三是存在软暴力、坑骗凑钱等情况。新加入成员多存在分散放置行李、出门由专人跟随等情形。如果新发展人员自身没钱缴款或向亲友借不到钱的情况,团伙成员会以加入后月入上万无忧,怂恿新人通过办理信用卡套现、花呗、借呗等套现,下载网贷软件套现凑钱,导致部分参与人员负债累累,越陷越深,难以脱身。
针对这一经济毒瘤,公安机关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情报收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打早打小、打防并举”,今年以来已成功立案侦办传销案件90余起。传销犯罪害人害己,请广大网友,特别是大学生朋友们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警惕一些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经营项目,远离所谓的“一夜暴富”、“一劳永逸”等传销陷阱,坚决避免误入传销,耽误学业、事业和宝贵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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