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核桃”: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包含哪些类型,各类组织分别承担什么服务功能?
“生核桃”: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包含哪些类型,各类组织分别承担什么服务功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勇:
关于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构成,目前各类服务组织总量已经达到了3.4万个,主要归纳为五大类型。它们在市场中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网络。
第一类是专业服务公司,它们是推动服务规模化的核心力量,凭借其专业化和组织化优势,主要为农户提供全链条、综合性的高端服务,对小农户的带动效应较为明显。
第二类是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数量超过9300家,它们主要面向成员及周边农户,提供农资统购、技术指导、农机作业等服务,许多合作社还通过组建联合社来扩大服务半径。
第三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们主要发挥贴近农户的组织优势。其功能侧重于在本村及周边范围内直接提供托管服务,或充当“服务中介”,为小农户与外部大型服务主体对接需求、组织生产,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关键桥梁。
第四类是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专业户,它们的特点在于灵活、就近。特别是在丘陵山区等区域,有效承担了零散地块的代耕代管等作业,填补了规模化服务难以触及的空白。
第五类是基层供销社及各类服务联盟、行业协会。其中,基层供销社依托其历史悠久、网点健全的体系,能够提供从产前农资到产后销售的全链条服务。而服务联盟和行业协会则主要发挥行业枢纽作用,向上对接政策,向下整合供需信息,促进主体间协作,同时通过制定规范、共享资源、统一争取金融支持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效率、降低主体运营成本。
总的来说,这五类主体定位清晰、各有所长,共同形成了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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