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 叶长春: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城市工作事关全局、举足轻重。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以来,四川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动四川城市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具体说就是“五个显著提升”。
一是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48.27%,提高到2024年的60.1%,十年时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超过1100万,成都都市圈成为全国第三个、中西部首个获批的国家级都市圈。
二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4777.5平方公里,城市道路4.2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701.2公里,城市供水管道8万公里,分别比2015年增加了977平方公里、2.2万公里、613公里和3万公里。
三是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以来,全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万多个,惠及310万户居民,全省城市公园绿道数量居于全国前列,城市公共服务更加均衡,生态环境大幅改善。
四是城市文化魅力显著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全面加强,城市文脉得到传承与弘扬。目前我省有26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数量居全国第六位,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高。
五是城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城市治理中得到广泛运用,城市运行保持稳定,韧性持续增强,安全底板更加牢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四川城市发展也存在着三个方面阶段性特征。
一是从城市发展进程来看,呈现“两个并存”:一方面,城镇化稳定发展与后发追赶并存。虽然2024年我省城镇化率达60.1%,但仍然低于全国6.9个百分点,若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我们还有很大差距,也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需要我们加快发展步伐。另一方面,城市发展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存。我省不少城市建成区面积、开发强度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加之不少地方房屋和基础设施老旧,“城市病”问题较多,安全稳定风险增多,治理难度加大,城市发展亟需从外延式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式提质发展。同时我们省既有大城市也还有大农村,大中小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从城市体系结构看,存在两个不足的现象,全省有成都一个超大城市,但没有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只有4个,作为省域经济副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六个市,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不足1/3,辐射带动能力不足,吸引集聚人口和产业的能力还不强。县城和城镇的底部支撑能力不足。我省县级行政区数量居全国首位,县域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总体上仍然实力不强。
三是从城市发展动能来看,面临着人口红利驱动能力、房地产经济拉动能力、自然资源带动能力减弱带来的挑战。
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1月,省委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今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我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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