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有哪些特色亮点?
主持人:《实施方案》有哪些特色亮点?
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晓东:
《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更加突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系统构建了覆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公共服务、安全保护、法定监护、工作保障五大维度的全链条全周期福利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模式从“保生存”向“促发展”演进,从单一物质保障向“物质+精神+服务”多元保障转型,形成了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成熟定型的政策框架体系。
二是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方案》聚焦我省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避免了政策上下一般粗。比如,针对困境儿童中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继续读书的生活保障问题,提出在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各地可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补差发放补助。
三是更加突出工作保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困境儿童数量变化与服务需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支持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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