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较之前的文件有哪些延续和变化呢?
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晓东:
近年来,四川省通过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初步搭建起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四梁八柱,2016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8年民政厅联合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民政厅等12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与之前的文件相比主要有以下五个维度的变化:
一是拓展了保障范围。突破了以往对孤儿、特困供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传统分类,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
二是加大了保障力度。比如,明确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就读于普通高中以及全日制中职(含技工)、高职、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在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补差发放补助,实现了从“成年即断保”到“学业完成再退出”这样一种有温度的政策调整。
三是完善了服务内容。对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就业创业支持、康复服务等内容进行了丰富和完善。首次提出全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建立监测和干预机制,提供专业心理支持服务;首次提出对困境儿童成年后就业创业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创业支持;首次提出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服务。
四是创新了工作机制。首次提出建立“监护人自主申请+基层队伍巡查+部门数据比对”的精准发现机制和“监护评估+监护支持+监护干预+兜底监护”的监护救助机制。
五是强调了技术赋能。提出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助、实现资金直达个人账户;流动儿童家庭异地申请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全覆盖开展侵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比对。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更精准、更高效、更安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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