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有哪些特色亮点?
主持人:《办法》有哪些特色亮点?
四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张晓玲:
《办法》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和规范全省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优化审批程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办法》体现了“放管结合”的原则,明确街路巷、住宅区及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权可委托市辖区行使,简化了流程。同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地名命名更名,明确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形与方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众参与度。
二是注重文脉传承,建立系统保护机制。全省现有各类地名120余万条。据初步统计,现有地名文化遗产1300多个,其中具有千年以上历史的县级政区名60个、乡级政区名102个、村落名39个,此外还有很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难有确数,等待进一步挖掘。为守护好全省丰富的地名文化资源,《办法》设计了从认定、保护到展示、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并推动地名文化从静态保存转向动态体验。此外,明确将地名文化资源纳入地方志书,增强了保护工作的历史纵深与制度约束,实现文化传承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
三是突出数字赋能,构建智慧地名体系。《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地名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动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鼓励开发基于定位和物联网技术的新型地名标志,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四是服务发展大局,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办法》明确推动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助力新时代城市内涵式发展,从源头促进地名管理与城市建设、城乡发展相融合。同时,推动地名信息与智慧农业、乡村旅游、数字乡村等深度融合,拓展地名在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中的功能,使地名工作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彰显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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