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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7-0054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7-09-29
  • 发布日期:2017-09-29
  • 文  号:川府函〔2017〕18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7〕185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请示》(阿府〔2017〕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是以高山峡谷、雪峰海子为景观主体,以红叶温泉、嘉绒藏族文化为特色,供观光揽胜、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民俗风情体验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是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041.7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1091平方公里。

  三、你州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与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的关系,科学划定核心景区范围,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遗址遗迹,提升景区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

  四、你州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州要加强对米亚罗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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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 2017年09月29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7〕185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请示》(阿府〔2017〕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米亚罗风景名胜区是以高山峡谷、雪峰海子为景观主体,以红叶温泉、嘉绒藏族文化为特色,供观光揽胜、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民俗风情体验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是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041.7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1091平方公里。

      三、你州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与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的关系,科学划定核心景区范围,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遗址遗迹,提升景区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

      四、你州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州要加强对米亚罗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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