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线意见征集情况
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持续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0条,主要集中在删除“评标委员会拟否决投标人投标前,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允许投标人作解释说明”、“采用最高限价方式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剩余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且其投标报价均超过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的,视为此次投标不具充分竞争,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共采纳5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的原因是建议限制招标人选择业主代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征求意见稿无关的其他意见2条。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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