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泸州市深化举措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 2021年09月07日 16时0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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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举措,快速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一、推行一窗办、就近办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置由登记、税务、住建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办证、办税等资料后由内部分送传递,按职责办理,实现“一窗受理、内部运转、一窗领件”;在辖区设不动产登记站,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可在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受理点就近办理,同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积极推行同城通办。率先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办理,避免了权利人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回跑,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行立即办、限时办

    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将不动产登记细化为95项,实现31项即时办结、11项1小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一般抵押登记和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其余登记类型最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开展周末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邮寄送达等便民贴心服务,满足了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

    三、推行网上办、自主办

    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受理”新模式,新建商品房登记业务可由外网上传资料申请,内网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相应的登记业务办理;推行网上预约查询服务,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平台,网上预约办证,并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推行自主查询打印服务,申请人可通过自主查询机,经人脸识别后自主查询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等。

    四、推行共享办、协助办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房屋交易服务中心的实时共享,与税务、公积金中心端口查询单方共享,开通与法院、信用办点对点网络实时查询信息、比对。实现在线支付和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功能,缴款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APP等支付渠道扫二维码付款;缴费成功后,缴款人缴费信息通过不动产业务系统传递到财政厅电子票据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

    五、推行研究办、创新办

    成立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原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法律顾问、过错追究、容错等机制。全面梳理政府安置房部分手续不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房屋手续不完善,共欠违约金、契税、未综合验收、存在司法程序等六大类问题,分类研究并形成处置方案,妥善并协助处理了195个涉及4万多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推进“0证明城市”创建,梳理出14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证明事项,通过部门协查等方式替代取消。对各部门申请材料进行减化,重复要件只收一件,共精减材料116项,精减71.6%。

    六、推行监管办、廉洁办

    加快建设“一窗受理”平台,切实加强痕迹管理,禁止未经批准私自篡改数据,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设定或修改工作人员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一时间处理办事群众的举报投诉,同时全程监控、流程跟踪办事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及时预警纠错,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禁止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干部监管,筑牢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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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深化举措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 2021年09月07日 16时0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泸州市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举措,快速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一、推行一窗办、就近办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置由登记、税务、住建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办证、办税等资料后由内部分送传递,按职责办理,实现“一窗受理、内部运转、一窗领件”;在辖区设不动产登记站,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可在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受理点就近办理,同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积极推行同城通办。率先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办理,避免了权利人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回跑,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行立即办、限时办

    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将不动产登记细化为95项,实现31项即时办结、11项1小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一般抵押登记和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其余登记类型最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开展周末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邮寄送达等便民贴心服务,满足了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

    三、推行网上办、自主办

    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受理”新模式,新建商品房登记业务可由外网上传资料申请,内网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相应的登记业务办理;推行网上预约查询服务,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平台,网上预约办证,并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推行自主查询打印服务,申请人可通过自主查询机,经人脸识别后自主查询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等。

    四、推行共享办、协助办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房屋交易服务中心的实时共享,与税务、公积金中心端口查询单方共享,开通与法院、信用办点对点网络实时查询信息、比对。实现在线支付和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功能,缴款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APP等支付渠道扫二维码付款;缴费成功后,缴款人缴费信息通过不动产业务系统传递到财政厅电子票据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

    五、推行研究办、创新办

    成立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原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法律顾问、过错追究、容错等机制。全面梳理政府安置房部分手续不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房屋手续不完善,共欠违约金、契税、未综合验收、存在司法程序等六大类问题,分类研究并形成处置方案,妥善并协助处理了195个涉及4万多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推进“0证明城市”创建,梳理出14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证明事项,通过部门协查等方式替代取消。对各部门申请材料进行减化,重复要件只收一件,共精减材料116项,精减71.6%。

    六、推行监管办、廉洁办

    加快建设“一窗受理”平台,切实加强痕迹管理,禁止未经批准私自篡改数据,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设定或修改工作人员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一时间处理办事群众的举报投诉,同时全程监控、流程跟踪办事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及时预警纠错,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禁止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干部监管,筑牢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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