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 2015年05月06日 08时5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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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在相关配套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并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治疗。

      解读

      取消政府限价,药价是涨还是落?

      发展改革委5日宣布,我国将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品价格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取消政府限价后,药价会大幅上涨吗?政府怎么管药价?药价改革能否革除“以药养医”弊端?

      药价会大幅上涨吗?

      尤卓尔是天津药业集团开发的首仿药,刚上市时每支17元左右。但随着越来越多厂家开始生产,价格不断降低。

      “最近一次政府采购把价格压到最高时期的一半。如果不接受这个价格,只能在零售药店卖,但失去了公立医院这一主渠道,药店销售也会受影响;如果接受这一价格,意味着药店零售价格也要下调,没有患者会到药店买比公立医院贵的药。”该集团董事长李静说。

      李静认为,制药企业若想充分享受药价改革的红利,只能靠加强研发。“取消政府限价后,对于竞争充分的药品,企业盈利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只有专利药和独家药,企业才可能有更多议价空间。”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从现有制度设计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竞争充分的药品不具备价格大幅上涨的条件,而对于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将面对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约束。即使部分药品由于竞争状况、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原因发生不合理价格上涨,也会被另一道屏障——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所控制。“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能保持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总体看,政府综合监管有能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异常上涨;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可以动态调整,将对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引导作用。

      政府怎么监管?

      此次药价改革中,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全部取消。

      数据显示,当前国内市场流通的药品大约8000多种,其中常年流通的2000多种。

      根据方案,对于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方案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明确了在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如何发挥监管作用。同时强调,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此次价格改革为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做好了顶层设计,政府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常峰说,但能否实现改革目标,实现多方共赢,还要取决于各项政策的衔接、细化和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预计于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今年年初,我国已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能否破除“以药养医”弊端?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药价改革能否推动破除“以药养医”弊端,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蔡江南说,此项改革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渐让医保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促使医院以过度检查、‘以药养医’等方式补偿。长远看,药品价格放开后,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这有利于理顺医药价格机制,对于破除‘以药养医’有积极作用。”

      北大医学部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说,药品从生产上市、进入医保报销体系、到医院处方使用,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制度设计。“真正破除‘以药养医’怪圈,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还需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体系完善等各项措施协同推进。”

      新华社记者 安蓓 胡浩(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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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 2015年05月06日 08时5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在相关配套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并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治疗。

      解读

      取消政府限价,药价是涨还是落?

      发展改革委5日宣布,我国将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品价格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取消政府限价后,药价会大幅上涨吗?政府怎么管药价?药价改革能否革除“以药养医”弊端?

      药价会大幅上涨吗?

      尤卓尔是天津药业集团开发的首仿药,刚上市时每支17元左右。但随着越来越多厂家开始生产,价格不断降低。

      “最近一次政府采购把价格压到最高时期的一半。如果不接受这个价格,只能在零售药店卖,但失去了公立医院这一主渠道,药店销售也会受影响;如果接受这一价格,意味着药店零售价格也要下调,没有患者会到药店买比公立医院贵的药。”该集团董事长李静说。

      李静认为,制药企业若想充分享受药价改革的红利,只能靠加强研发。“取消政府限价后,对于竞争充分的药品,企业盈利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只有专利药和独家药,企业才可能有更多议价空间。”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从现有制度设计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竞争充分的药品不具备价格大幅上涨的条件,而对于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将面对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约束。即使部分药品由于竞争状况、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原因发生不合理价格上涨,也会被另一道屏障——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所控制。“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能保持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总体看,政府综合监管有能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异常上涨;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可以动态调整,将对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引导作用。

      政府怎么监管?

      此次药价改革中,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全部取消。

      数据显示,当前国内市场流通的药品大约8000多种,其中常年流通的2000多种。

      根据方案,对于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方案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明确了在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如何发挥监管作用。同时强调,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此次价格改革为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做好了顶层设计,政府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常峰说,但能否实现改革目标,实现多方共赢,还要取决于各项政策的衔接、细化和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预计于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今年年初,我国已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能否破除“以药养医”弊端?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药价改革能否推动破除“以药养医”弊端,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蔡江南说,此项改革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渐让医保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促使医院以过度检查、‘以药养医’等方式补偿。长远看,药品价格放开后,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这有利于理顺医药价格机制,对于破除‘以药养医’有积极作用。”

      北大医学部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说,药品从生产上市、进入医保报销体系、到医院处方使用,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制度设计。“真正破除‘以药养医’怪圈,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还需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体系完善等各项措施协同推进。”

      新华社记者 安蓓 胡浩(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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