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9

审定品种市场推广率仅5成左右——
种子推广种植“堵”在哪儿

  • 2021年02月09日 08时0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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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小麦栽培专家汤永禄(右二)在田间指导。(省农科院供图)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示了2020年四川省审定的23个小麦新品种。这意味着又有23个小麦品种拿到了进入市场的“入场券”。

    但拿到“入场券”并不意味着能推广种植。四川省种子站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四川审定(下称“川审”)的小麦品种已达267个,但市场推广率仅5成左右。

    “品种很多,但同质化现象严重。”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小麦栽培专家汤永禄坦言,农民真正要用的,其实一二十个品种就够了。

    不只是小麦。近年来,农作物新品种审定数量成倍增长,大量品种面临市场推广难。

    种业科研成果转化存在哪些“肠梗阻”?如何激发种业科研创新活力?近日,记者走访省内农业高校、农科院和种业企业。

    审定品种同质化现象突出

    种子推广难

    据省种子站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能在川推广的水稻有效品种已达953个(包括四川审定、引种备案、国家审定品种)。

    但新品种推广不尽如人意。仅以川审水稻为例,截至2019年底,川审品种达485个,其中有效品种283个,2019年种植品种201个,占总审定品种的41.44%,这意味着超半数品种未得到推广。

    一个新品种要受到市场认可,往往需要3—5年。也就是说,2015—2017年的审定品种要到2019年才能初步判定市场表现。照此计算,2015—2017年川审品种共42个,37个品种在2019年得到推广,但实际种植面积仅占3.2%。

    “新品种未能得到大面积推广,说明突破性不强。”省农科院水稻高粱研究所研究员、水稻专家郑家奎说。

    品种过剩也让种业企业面临推广难题。在所有作物中,玉米品种最多,目前能在四川推广的玉米有效品种已达1186个,“但没有哪个品种能占绝对主导。”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蒋正伟介绍。

    品种创新不足导致市场推广困难,又影响了品种转让。“现在审定的品种太多,每年种子转让率在50%左右,而过去可以达到100%。”省农科院副院长任光俊坦言。

    即使转让出去,也面临转化效益较差的问题。四川农业大学教授、该校水稻研究所原所长李平介绍,“川内种子公司实力不强,由于市场转化不充分,企业效益不好,一些品种转让给企业后收款困难。”

    市场缺乏突破性品种

    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

    为何近年来新品种审定数量成倍增长?

    “这首先与当前审定渠道放宽、审定门槛较低有关。”省种子站相关负责人指出,2016年新种子法实施后,国家拓宽了品种审定试验渠道,“而过去只有行政部门组织的品种审定公益试验。”

    “品种审定容易了,转化率就不高了。”汤永禄坦言,该院作物所每年能够转让的种子不到两成。

    其次,考核“指挥棒”存在问题。受访专家普遍反映,当前育种和市场脱节,存在科研与产业“两张皮”现象。

    “新品种研发主要以争取科研课题为导向,科研课题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就是审定新品种。”汤永禄说,“这些品种跟生产需求不一定很匹配,可能100个品种中,80个品种都差不多。”

    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一些育种单位倾向于选择模仿市场上已有的优势品种进行‘修饰’育种,从而产生大量没有实质性突破的新品种。”四川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处长曾维忠说。

    不少育种专家认为,当前的考核不符合科研规律。郑家奎说,“要完成一个突破性品种,需要10-12年时间,而现在把品种审定纳入科研考核,5年就要考核一次。”

    第三,对基础研究缺少长期稳定的支持。郑家奎举例,国内对一个科研项目的支持一般只有5年,而在日本,科研经费预算可以达到10—20年。

    此外,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还存在“撒胡椒面”的情况。即使经费到手,也存在钱不好用的情况。曾维忠说,科研经费的使用限制太多,“很多老师的主要精力还是待在实验室,发论文。”

    激励政策失灵

    挫伤了科技人员积极性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早在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等。

    2016年,我省又出台“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明确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的比例不低于70%、允许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等,但效果并不理想。

    省农科院副院长任光俊透露,目前全院科技人员兼职取酬比例很低,“只有个例。”

    激励政策为何失灵?“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敢兼职、不敢转让。”不少农技人员反映,当前的一些管理规定挫伤了积极性。

    一方面,当前职务科技成果权属不明晰,很多科技人员不敢放手去干。按规定,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属于国有资产。“虽然国家已向科研单位放权,单位仍然把它当作国有资产管理,没人敢去动。”任光俊说。

    另一方面,申请程序较繁琐。按照规定,科技人员去企业兼职需要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担任所、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还要由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任光俊说,科技人员也担心,“到企业钱没有挣到,反而挨了纪律处分。”

    此外,科技人员兼职所得的报酬还需交回本单位,以奖励的形式发放。“这一来一回,程序太麻烦。”汤永禄坦言。

    调动科技人员从事

    研发、转化、创业的积极性

    “首先要研究科技成果去国资化这个问题,在知识产权的归属上突破,扫除职务科技成果‘不敢转’的障碍,才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任光俊说。

    第二,还要为科研人员松绑,弱化其“行政帽子”。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改革涉及国有资产监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职务发明收益等内容,但各部门规定都在“打架”。“比如科技厅制定的政策,纪检部门、人事部门不参与,如果没有纪检监察部门同意,科技人员特别是有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不敢放手去干。”任光俊建议,改革政策的制定上,各部门要加强协同。

    第三,还需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让出好品种好成果的科技人员依法富起来。曾维忠介绍,近年来,四川农业大学将科技成果转让费及后续收益比例调整为学校5%、院(所室)20%、课题组75%,大大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而在育种方面,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科技副院长何志平建议,“当前育种、扩繁、生产等环节存在脱节问题,省内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数量偏少,需要建立以市场和商业化成果为导向的育种模式。”

    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曾维忠建议,扩大科研经费的使用自主权,让科研人员愿意走到田间一线。(记者 史晓露)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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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定品种市场推广率仅5成左右——
    种子推广种植“堵”在哪儿

  • 2021年02月09日 08时0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小麦栽培专家汤永禄(右二)在田间指导。(省农科院供图)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示了2020年四川省审定的23个小麦新品种。这意味着又有23个小麦品种拿到了进入市场的“入场券”。

    但拿到“入场券”并不意味着能推广种植。四川省种子站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四川审定(下称“川审”)的小麦品种已达267个,但市场推广率仅5成左右。

    “品种很多,但同质化现象严重。”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小麦栽培专家汤永禄坦言,农民真正要用的,其实一二十个品种就够了。

    不只是小麦。近年来,农作物新品种审定数量成倍增长,大量品种面临市场推广难。

    种业科研成果转化存在哪些“肠梗阻”?如何激发种业科研创新活力?近日,记者走访省内农业高校、农科院和种业企业。

    审定品种同质化现象突出

    种子推广难

    据省种子站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能在川推广的水稻有效品种已达953个(包括四川审定、引种备案、国家审定品种)。

    但新品种推广不尽如人意。仅以川审水稻为例,截至2019年底,川审品种达485个,其中有效品种283个,2019年种植品种201个,占总审定品种的41.44%,这意味着超半数品种未得到推广。

    一个新品种要受到市场认可,往往需要3—5年。也就是说,2015—2017年的审定品种要到2019年才能初步判定市场表现。照此计算,2015—2017年川审品种共42个,37个品种在2019年得到推广,但实际种植面积仅占3.2%。

    “新品种未能得到大面积推广,说明突破性不强。”省农科院水稻高粱研究所研究员、水稻专家郑家奎说。

    品种过剩也让种业企业面临推广难题。在所有作物中,玉米品种最多,目前能在四川推广的玉米有效品种已达1186个,“但没有哪个品种能占绝对主导。”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蒋正伟介绍。

    品种创新不足导致市场推广困难,又影响了品种转让。“现在审定的品种太多,每年种子转让率在50%左右,而过去可以达到100%。”省农科院副院长任光俊坦言。

    即使转让出去,也面临转化效益较差的问题。四川农业大学教授、该校水稻研究所原所长李平介绍,“川内种子公司实力不强,由于市场转化不充分,企业效益不好,一些品种转让给企业后收款困难。”

    市场缺乏突破性品种

    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

    为何近年来新品种审定数量成倍增长?

    “这首先与当前审定渠道放宽、审定门槛较低有关。”省种子站相关负责人指出,2016年新种子法实施后,国家拓宽了品种审定试验渠道,“而过去只有行政部门组织的品种审定公益试验。”

    “品种审定容易了,转化率就不高了。”汤永禄坦言,该院作物所每年能够转让的种子不到两成。

    其次,考核“指挥棒”存在问题。受访专家普遍反映,当前育种和市场脱节,存在科研与产业“两张皮”现象。

    “新品种研发主要以争取科研课题为导向,科研课题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就是审定新品种。”汤永禄说,“这些品种跟生产需求不一定很匹配,可能100个品种中,80个品种都差不多。”

    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一些育种单位倾向于选择模仿市场上已有的优势品种进行‘修饰’育种,从而产生大量没有实质性突破的新品种。”四川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处长曾维忠说。

    不少育种专家认为,当前的考核不符合科研规律。郑家奎说,“要完成一个突破性品种,需要10-12年时间,而现在把品种审定纳入科研考核,5年就要考核一次。”

    第三,对基础研究缺少长期稳定的支持。郑家奎举例,国内对一个科研项目的支持一般只有5年,而在日本,科研经费预算可以达到10—20年。

    此外,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还存在“撒胡椒面”的情况。即使经费到手,也存在钱不好用的情况。曾维忠说,科研经费的使用限制太多,“很多老师的主要精力还是待在实验室,发论文。”

    激励政策失灵

    挫伤了科技人员积极性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早在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等。

    2016年,我省又出台“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明确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的比例不低于70%、允许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等,但效果并不理想。

    省农科院副院长任光俊透露,目前全院科技人员兼职取酬比例很低,“只有个例。”

    激励政策为何失灵?“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敢兼职、不敢转让。”不少农技人员反映,当前的一些管理规定挫伤了积极性。

    一方面,当前职务科技成果权属不明晰,很多科技人员不敢放手去干。按规定,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属于国有资产。“虽然国家已向科研单位放权,单位仍然把它当作国有资产管理,没人敢去动。”任光俊说。

    另一方面,申请程序较繁琐。按照规定,科技人员去企业兼职需要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担任所、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还要由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任光俊说,科技人员也担心,“到企业钱没有挣到,反而挨了纪律处分。”

    此外,科技人员兼职所得的报酬还需交回本单位,以奖励的形式发放。“这一来一回,程序太麻烦。”汤永禄坦言。

    调动科技人员从事

    研发、转化、创业的积极性

    “首先要研究科技成果去国资化这个问题,在知识产权的归属上突破,扫除职务科技成果‘不敢转’的障碍,才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任光俊说。

    第二,还要为科研人员松绑,弱化其“行政帽子”。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改革涉及国有资产监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职务发明收益等内容,但各部门规定都在“打架”。“比如科技厅制定的政策,纪检部门、人事部门不参与,如果没有纪检监察部门同意,科技人员特别是有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不敢放手去干。”任光俊建议,改革政策的制定上,各部门要加强协同。

    第三,还需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让出好品种好成果的科技人员依法富起来。曾维忠介绍,近年来,四川农业大学将科技成果转让费及后续收益比例调整为学校5%、院(所室)20%、课题组75%,大大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而在育种方面,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科技副院长何志平建议,“当前育种、扩繁、生产等环节存在脱节问题,省内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数量偏少,需要建立以市场和商业化成果为导向的育种模式。”

    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曾维忠建议,扩大科研经费的使用自主权,让科研人员愿意走到田间一线。(记者 史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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