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四川外贸发展 泸州港退税时间由2个月缩至2天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扩大启运港范围,在原有8个启运港基础上,新增泸州市泸州港等5个启运港。今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泸州港办理发往指定离境港的出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即可根据电子信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无须等待货物实际离境,退税时间从之前的2个月缩短至2天,大大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占用及周转问题。 (记者 敬松 曾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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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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