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A车主注意!“蓉e行”平台可线上处理交通违法了
             
          
          
            11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由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打造的“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当天正式开通“电子眼违法处理”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两大功能。
  “蓉e行”注册用户和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通过“蓉e行”界面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被“蓉e行”用户举报且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相关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也可通过“蓉e行”界面,进行网上调查处理。
  功能一:电子眼违法处理
  注册成为“蓉e行”用户的市民,以及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通过“蓉e行”界面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对于大中型车辆、营运类车辆、多次违法黑名单车辆等重点车辆限制办理。
  (一)办理条件
  1、由当事人本人或绑定的驾驶人提出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2、符合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3、交通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为成都籍;
  4、成都籍车辆的本地和异地交通违法;
  5、违法车辆为“蓉e行”用户绑定车辆。
  (二)“面签”绑定车辆
  注册成为“蓉e行”平台的市民,其驾驶证最多可绑定3台非本人的车辆,绑定时须前往交警分局窗口提交相关手续,线下办理面签业务。完成后可处理自面签之日起以后的电子眼交通违法,但首次完成“面签”的用户可处理该车所有的电子眼交通违法。一辆机动车最多能被3本非本车车主的驾驶证绑定,绑定时同样需要线下办理面签业务。
  驾驶证及机动车的绑定及解除绑定时限:自绑定之日起一年。一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解除绑定。
  1、驾驶人提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
  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车主提交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
  机动车车主和被绑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同时到场,机动车车主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解除非本人机动车绑定申请
  对机动车车主主动提交解除绑定驾驶人的,由机动车车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不必到现场;对驾驶人提交解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三)电子眼网上违法处罚流程
  1、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蓉e行”注册用户查询本人名下绑定机动车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
  2、交通违法信息确认
  确认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以及电子监控交通违法信息
  3、公安行政远程处罚告知
  (1)由违法当事人确认交通违法处罚告知,明确交通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对于多笔交通违法记录的,需逐笔进行交通违法处罚告知。
  4、提交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在逐笔进行交通违法处罚告知后,确认交通违法处罚信息,提交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5、违法处罚决定书签收
  由当事人核对并签收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
  6、违法罚款缴纳
  选择对应的缴款方式,在网上缴纳违法罚款。
  功能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
  被“蓉e行”用户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无异议且符合简易程序的,可以通过“蓉e行”直接进行处理;对于属于一般程序或违法当事人有异议的举报违法,须前往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举报违法信息查询
  “蓉e行”注册用户查询本人名下绑定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被举报信息。
  (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申请
  1、由违法被举报车主,确认交通违法举报基本信息和违法举报视频截图;
  2、根据违法举报信息,提出网上处罚申请。
  (三)交通违法信息确认
  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的交通违法信息,逐笔进行确认。
  (四)交通违法远程处罚告知
  1、由违法当事人确认交通违法处罚告知,明确交通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对于多笔交通违法记录的,须逐笔进行交通违法处罚告知和确认。
  (五)提交违法处罚申请
  在逐笔进行交通违法处罚告知并确认后,提交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六)违法处罚决定书签收
  由当事人核对并签收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
  (七)违法罚款缴纳
  根据违法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网上缴纳违法罚款。 (记者 付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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