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九眼桥不雅视频” 传播者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8月5日凌晨2点39分,网友“洪琬童造型_米米”在其微博上曝光了一段长达27秒的不雅视频。这段手机视频拍摄于晚上的成都九眼桥一带,画面中可以模糊看出一对男女在河边阶梯上进行不雅行为。微博一出,立刻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8月5日晚9点02分,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通告,称已将传播视频的嫌疑人、29岁女子洪某挡获,警方正对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目前,新浪微博已对“九眼桥”等相关词汇进行了屏蔽。
法律法规
拘留5-10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拘留10-15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播淫秽作品轻则被治安处罚,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2年以下徒刑
若传播淫秽作品点击率超过20000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情节严重的情形,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更重的处罚
如果是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传播淫秽作品,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视频爆出传播者当晚就被警方挡获
8月5日凌晨不雅视频爆出后,网友热议“桥震门”。当晚9点02分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锦江”对该事件发布了通告:2015年8月5日凌晨,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一段九眼桥河边不雅视频。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造成负面影响,锦江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已将传播视频的嫌疑人洪某(女,29岁,本市人)挡获,洪某对其传播不雅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洪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对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锦江警方发布微博后,网友们对此事的处理展开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只处理传播者不处理当事人是不合理的,并且纷纷吐槽。网友“繁星闪烁lily”说:“不应该抓她(洪某),她又没有错,只是拍视频而已,应该把那两个人抓起来。”
律师说法当事人未受处置合理合法
针对此事,记者昨日采访了四川蓝光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鹏律师。程律师表示,在本次事件中,因为事情发生在凌晨,当事人的不雅行为并没有被过多人看到,当场没有造成大范围恶劣影响,因此视频当事人未受到处置也属合理合法;但如果当场看到不雅行为的人过多,对公共秩序造成了影响,则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