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不开了 今后怎么办?
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自9月22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意味着开了多年的单身证明将成为历史。目前,省民政厅已经下发通知“叫停”这一证明,以成都市为例,从10月8日起全市范围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面停开。
单身证明不开了,办房贷、房产过户等需要的时候又怎么办呢?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以个人声明或签承诺书等方式代替。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方式为过渡之举,未来将通过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大数据平台予以解决。
为90高龄婆婆开证明 孙儿跑得很憋屈
提到单身证明,人们并不陌生,其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主要用于办理房贷、房屋买卖、契税优惠、保障住房申请等事项。就是这样一张小小的证明,不仅让老百姓感到繁琐,也时常闹出笑话。在成都市金牛区婚姻登记处记者就碰上了前来开证明的王师傅。“我是帮我婆婆来开这个证明的,她老人家年纪大了走不动。”王师傅告诉记者,他婆婆的房屋准备出售,房管部门要求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但90高龄的老人家,根本就查不到相关数据,社区、街道办和登记处来回跑了几趟,都还没有办成。
无独有偶,张小姐在购房时也遇到了同样的尴尬。在办理贷款时,也要求她出具单身证明。“我当时就纳闷了,我买房子,跟我单不单身有啥子关系,再说了我身份证上明明看得出来才19岁,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嘛。”尽管如此,张小姐还是拿着户口本去婚姻登记处开了证明。拿着这一纸证明,她无奈地说,原来单身也是罪啊!
有了单身证明也未必能证明是单身
其实有了“单身证明”,也不能说明你真是单身。单身证明上只会写明“本证明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范围及查阅时段内没有婚姻登记记录”,也就是说,当事人若在证明开具的辖区以外结婚登记,那么这张单身证明就未必可信。
目前,我国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一些基本信息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若真要证明一个人是否是单身,不光是一个区,还要查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婚姻登记部门,由于数据信息不通,目前还无法做到。
比如,双方户口一方在四川省内,另一方户口在外省,因为两地没有联网,其信息无法查询。所以,婚姻登记处的证明只能证明没有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具体的婚姻状况。在记者调查中,金牛区婚姻登记处内始终络绎不绝,仅仅1小时之内,就有10余位市民来开单身证明。据统计,成都中心城区一年要开出12万份单身证明,占登记处工作量的一半。
证明不开了 须个人声明签承诺书
10月12日下午,当记者再次来到金牛区婚姻登记处时,一位工作人员告知,不用再开具单身证明,同时从抽屉中拿出一份市民政局文件: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民政部门取消证明的同时,办贷款、出国这些依然需要单身证明的事,应该去找谁开呢?
以贷款购房为例,银行方面用一张“声明书”代替了婚姻证明。该声明除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外,包含“至今从未登记结婚”、“离婚后至今未再婚”、“丧偶后至今未再婚”3种情况。声明下方还有一行字:“本人保证以上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我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此外,房产过户、契税优惠申请、保障住房申请也不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暂时的替代方案是让当事人签署“未婚承诺书”,并结合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作为婚姻状况的依据。“无论是个人声明,还是承诺书,都是目前过渡时期的方案,主要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业内人士分析说,尽管单身证明不开了,但以上两种形式仍有不便,下一步,将通过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大数据平台予以解决。申请人信息录入一查便知,各种繁琐的证明也会越来越少。 (记者 刘文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