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表2-421
1.检查责任: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追责情形
表2-422
1.检查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3
1.检查责任: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4
表2-425
1.检查责任: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6
1.检查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7
1.检查责任:对船舶的实际状况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8
1.检查责任: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29
1.检查责任:对船舶污染事故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表2-430
1.检查责任:对《航行日志》、《船舶垃圾记录簿》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31
1.检查责任:对高速客船开航前安全自查表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表2-432
1.检查责任:对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