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组建三项基金助力脱贫攻坚
一、组建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全市农村贫困家庭解决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与看病就医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未纳入报销的门诊费用,以及转院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合规费用等),切实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贫困户家庭成员患病得不到及时合理治疗。
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以全市每个区县为单位设立,各县基金初期规模约300万元,其中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筹集安排100万元前期垫底资金,其中省财政200万元、市财政62.5万元、县财政887.5万元。基金统一在财政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卫计部门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并“量入为出”。资金筹集除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外,还将通过接受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及社会捐赠进行筹集。
目前,各区县基金已组建完毕,全市实际筹集到位前期垫底资金1150万元,其中,省财政200万元、市财政62.5万元、县财政887.5万元。另外,市卫计部门组建的“乐山市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市级财政已安排拨付到位300万元。
二、组建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农村贫困家庭解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购买校服、文具用品、校内伙食等费用困难),切实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贫困户家庭子女辍学,并获得应有的尊严。
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以全市每个区县为单位设立,各县基金初期规模约300万元,其中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筹集安排100万元前期垫底资金,其中省财政200万元、市财政62.5万元、县财政1110万元。基金统一在财政部门指导下,由县级教育部门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并“量入为出”。资金筹集除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外,还将通过接受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及社会捐赠进行筹集。
目前,各区县基金已组建完毕,全市实际筹集到位前期垫底资金1372.5万元,其中,省财政200万元、市财政62.5万元、县财政1110万元。
三、组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着力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能持续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及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优势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包括贫困农户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续受益。
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两委指导下负责管理,基金规模为30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主要为省级财政已安排到村的用于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周转金、省级各部门安排到村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和接受社会捐助等其他方面资金。同时,对贫困户采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每户贫困户借款额度不超过10000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应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贫困村脱贫后,基金留归村集体继续按原要求管理和使用。
目前,4县1区(沐川县、马边县、峨边县、井研县、金口河区)已在259个省级贫困村组建了产业扶持基金,基金规模5548.6万元,且已全部筹集到位。市中区主动作为,在市列25个贫困村也组建了产业扶持基金,基金规模310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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