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732号建议办理答复意见的函
川经信建议〔2025〕30号
郭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巴中化工园区建设申报的建议》(第1404073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认定的建议
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2024年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帮扶,指导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推进完善危化停车场等15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2025年1—3月,对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程序(试行)》《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分工方案》,我厅指导园区编制修改申报材料,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独立审查和现场核查。4月15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已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审会,对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认定开展联审并公示。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适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稳妥有序推进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认定后续工作。
二、关于支持交通道路建设的建议
(一)关于支持曾口至清江道路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巴中市路网布局,填补巴中南部缺乏横向骨架通道的现状,高效连接各重要产业园区,降低物流成本,交通运输厅支持并将G542、S222、S521恩阳区至巴州区水宁寺镇(平昌界)改建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曾口至清江快速路为规划项目中的一段。G542、S222、S521恩阳区至巴州区水宁寺镇(平昌界)改建工程项目起于巴州区回风街道盘兴园区大道与G244交叉口,经盘兴物流园、曾口镇、清江镇、水宁寺镇,止于巴州-平昌界,与G542平昌段顺接,路线全长约51公里,拟按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园区、场镇段按一级公路标准)。目前,该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开工后,交通运输厅将及时安排资金计划。
(二)关于支持曾口至兴文道路建设。经交通运输厅对接巴中市,根据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巴中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规划建设的经开区至曾口快速通道(即代表所提的曾口至兴文道路)暂未启动前期工作。目前,曾口镇可通过G85银昆高速、恩广高速至兴文街道,或通过S222经杏花村至佑垭村接G347至兴文街道。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巴中市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研究论证,并结合曾口至清江道路项目统筹解决曾口镇与兴文街道的快速连接问题。
(三)关于支持曾口高速公路至化工园区道路升级改造。经交通运输厅核实,该路段为S409巴州区段改建工程的一段,起于曾口镇扬帆村G85银昆高速出口,绕曾口场镇,止于曾口镇寿星村(原龙潭村)化工园新源大道口,全长7.5公里。该路段于2020年完成升级改造,现状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0米。目前该道路整体通行状况良好,基本满足该区域及曾口化工园区的道路运输需求。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巴中市结合该路段交通量增长等情况,根据发展需要研究升级改造工作。
三、关于争取天然气优惠的建议
天然气消费特别是非居民用气供应量及价格主要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规则协商确定,并签订供用气合同对量价进行约定。天然气利用主要以项目为载体,巴中可根据天然气供应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产业政策,科学布局天然气利用项目,省能源局将积极支持符合《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用气,推动巴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四、关于推进曾口片区西气东输管道搬迁问题的建议
经省能源局核实,曾口片区内长输管道为川东北—川西天然气联络线,2008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途经达州市、巴中市、南充市、广元市,是实现川东北普光气田、通南巴气田、元坝气田和下游市场连通及相互调配的大动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或者已建成的建设工程”“需要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一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的要求,建议巴中市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与国家管网西南管道公司对接协商,争取企业支持,积极推进该管道搬迁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聚焦能源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
(联系人:李琴;电话:19102800198)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