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897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 2025年05月13日 17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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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经信建议〔2025〕17号

    蒋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新”相关工作的建议》(第14040897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新兴领域社会组织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社会组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新兴领域社会组织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我厅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同步推进,在省直机关工委全省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指导下,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难以单独组建的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不定期加强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宣讲,配合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部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推动党组织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开展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新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指导

    我厅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监管”,积极推动新社会组织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等方面发挥专长、服务大局。一是提升服务功能。根据厅管社会组织的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以自愿、自立、自律、自理为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指导,推荐参加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加强内部治理能力和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商协会依法依规和依据章程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使之成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促进规范发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年检、变更登记、换届选举等初审工作,指导及时报送登记管理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治理行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召开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非营利性和非行政性、坚持服务功能、坚持依法自治,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为工业兴省、制造强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强化自身建设。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和依据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引导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实际,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扎扎实实做好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建章立制,厘清业务主管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指导新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流,促进沟通联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压实压紧行业监管职责,抓好社会组织党建,通过高质量党建,引导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对会员单位的影响力,带动会员单位积极服务工业经济发展,鼓励参与新兴领域战略规划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标准制定等工作。对于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按职能职责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配合民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做好综合监管,积极探索加强与行业管理的协会商会交流会商、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作用发挥。配合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研究推进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按照规定合并、退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针对新兴领域发展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咨询服务、强化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民间交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汤湘燕;联系电话:028-8626713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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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897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 2025年05月13日 17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 川经信建议〔2025〕17号

    蒋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新”相关工作的建议》(第14040897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新兴领域社会组织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社会组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新兴领域社会组织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我厅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同步推进,在省直机关工委全省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指导下,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难以单独组建的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不定期加强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宣讲,配合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部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推动党组织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开展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新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指导

    我厅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监管”,积极推动新社会组织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等方面发挥专长、服务大局。一是提升服务功能。根据厅管社会组织的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以自愿、自立、自律、自理为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指导,推荐参加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加强内部治理能力和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商协会依法依规和依据章程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使之成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促进规范发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年检、变更登记、换届选举等初审工作,指导及时报送登记管理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治理行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召开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非营利性和非行政性、坚持服务功能、坚持依法自治,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为工业兴省、制造强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强化自身建设。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和依据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引导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实际,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扎扎实实做好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建章立制,厘清业务主管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指导新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流,促进沟通联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压实压紧行业监管职责,抓好社会组织党建,通过高质量党建,引导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对会员单位的影响力,带动会员单位积极服务工业经济发展,鼓励参与新兴领域战略规划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标准制定等工作。对于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按职能职责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配合民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做好综合监管,积极探索加强与行业管理的协会商会交流会商、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作用发挥。配合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研究推进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按照规定合并、退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针对新兴领域发展的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咨询服务、强化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民间交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汤湘燕;联系电话:028-8626713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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