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函

  • 2024年08月13日 15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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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公函〔202468

    曾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执法检查的建议》(第372号)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和推动落实,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规范城市养犬管理。2019年,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公发〔201972号),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立法,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公安报警服务台、数字城管中心、市长热线三方协作机制,明确涉犬类投诉信访件的移交渠道与移交方式,畅通群众涉犬信访来电渠道。按照公安部的指导意见,各地人文情况差异明显,暂不实施统一立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公安厅持续指导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立法工作。截至目前,成都、绵阳、广安、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已出台犬只管理地方法规,成都正在修订中;遂宁、乐山2个市在《城市管理条例》中已加入犬只管理规定;广元市已制定犬只管理政府规章;达州、雅安、巴中等3个市已发布犬只管理政府通告;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南充、眉山、宜宾、资阳等8个市正在实施立法工作。

    (二)依法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养犬执法,集中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各社区组织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涉犬违法犯罪线索,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指导部分地区查处了不当处理、非法贩卖、虐待犬只等不文明、不法行为。2019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2192起,收容肇事犬150只,流浪犬10458只,处罚违法行为人1202人次,先后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登记行动6次,力争应登尽登。

    (三)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公安厅将犬只管理服务纳入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指导绵阳市公安局建设集成一站式办理功能的城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以绵阳市为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上线运行了如蓉城犬管”“i绵阳等各类APP、公众号、小程序,基本实现辖区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轻松办理犬只登记、过户、销户等业务。

    (四)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四川公安公众号、官方微博平台和四川观察”“法在身边等栏目,做好线上宣传和问题解答工作;通过各类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公益广告,印制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在各居民小区出入口进行张贴;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网格员在各小区业主微信群、公示栏宣传犬只管理政策规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安厅一是牵头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文明养犬联合执法检查,持续高压严打各类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二是重点针对各市(州)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养犬免疫制度、流浪犬只的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抓好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犬只收容救助站,完善犬只收容、认养、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和危害性。

    四川省公安厅

    2024530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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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函

  • 2024年08月13日 15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网站
  • 川公函〔202468

    曾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执法检查的建议》(第372号)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实地调研和推动落实,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规范城市养犬管理。2019年,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公发〔201972号),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立法,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公安报警服务台、数字城管中心、市长热线三方协作机制,明确涉犬类投诉信访件的移交渠道与移交方式,畅通群众涉犬信访来电渠道。按照公安部的指导意见,各地人文情况差异明显,暂不实施统一立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公安厅持续指导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立法工作。截至目前,成都、绵阳、广安、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已出台犬只管理地方法规,成都正在修订中;遂宁、乐山2个市在《城市管理条例》中已加入犬只管理规定;广元市已制定犬只管理政府规章;达州、雅安、巴中等3个市已发布犬只管理政府通告;自贡、泸州、德阳、内江、南充、眉山、宜宾、资阳等8个市正在实施立法工作。

    (二)依法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养犬执法,集中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养犬乱象,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各社区组织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涉犬违法犯罪线索,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指导部分地区查处了不当处理、非法贩卖、虐待犬只等不文明、不法行为。2019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2192起,收容肇事犬150只,流浪犬10458只,处罚违法行为人1202人次,先后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登记行动6次,力争应登尽登。

    (三)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公安厅将犬只管理服务纳入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指导绵阳市公安局建设集成一站式办理功能的城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以绵阳市为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州)上线运行了如蓉城犬管”“i绵阳等各类APP、公众号、小程序,基本实现辖区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轻松办理犬只登记、过户、销户等业务。

    (四)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四川公安公众号、官方微博平台和四川观察”“法在身边等栏目,做好线上宣传和问题解答工作;通过各类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公益广告,印制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在各居民小区出入口进行张贴;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网格员在各小区业主微信群、公示栏宣传犬只管理政策规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安厅一是牵头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文明养犬联合执法检查,持续高压严打各类违法养犬行为和涉犬案件。二是重点针对各市(州)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养犬免疫制度、流浪犬只的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抓好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犬只收容救助站,完善犬只收容、认养、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和危害性。

    四川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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