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77号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1月18日 15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字体:
  • 涂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建筑屋顶推进光伏发电的建议》(第777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教育厅、财政厅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全省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开发,2022年全省备案光伏发电项目726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投产光伏发电装机20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达30万千瓦以上。

    2022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明确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工作部署,我省成都市金堂县、攀枝花市西区、广元市旺苍县、南充市嘉陵区阿坝州茂县、凉山州德昌县等6个县(区)共计37.5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符合申报条件被国家能源局纳入全国试点名单,并明确试点地区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在此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也积极支持其他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分布式光伏有关管理政策,结合负荷水平,积极推进就近消纳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支持在学校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节能环保知识的宣传和科普力度,指导市(州)发展改革及能源部门加强分布式光伏管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推动全省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四川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勤和,联系电话:028-8670580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31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77号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1月18日 15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涂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建筑屋顶推进光伏发电的建议》(第777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教育厅、财政厅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全省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开发,2022年全省备案光伏发电项目726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投产光伏发电装机20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达30万千瓦以上。

    2022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明确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工作部署,我省成都市金堂县、攀枝花市西区、广元市旺苍县、南充市嘉陵区阿坝州茂县、凉山州德昌县等6个县(区)共计37.5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符合申报条件被国家能源局纳入全国试点名单,并明确试点地区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在此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也积极支持其他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分布式光伏有关管理政策,结合负荷水平,积极推进就近消纳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支持在学校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节能环保知识的宣传和科普力度,指导市(州)发展改革及能源部门加强分布式光伏管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推动全省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四川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勤和,联系电话:028-86705802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31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