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78号建议的答复
郭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强循环经济助力拼经济搞建设的建议》(第97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循环经济GDP与GEP双赢”的建议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与环境和谐共生的经济发展模式。一直以来,我省都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壮大。同时,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1年,经组织申报遴选,我委确定了14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市(县)取得初步成效。例如,巴中市坚定践行“两山”理论,聚焦全市“1+3”、县区“1+1”主导产业集群成链发展,扎实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探索建立起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首次实现全市碳汇产品跨省交易等,尝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甜头。此外,我委还会同省统计局转发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省统计局组织在成都市崇州市等地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试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和生态系统生态总值增长的协同作用,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的协调。
二、关于“循环经济区域与区域协调”的建议
“十三五”来,我省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能源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共建共享供气、供热、供水和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到2022年底,全省8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已开展了循环化改造,园区的资源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不断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新设园区循环化布局,科学编制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因地制宜地实现园区内外的循环式衔接。
三、关于“循环经济政策与配套完善”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四川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四川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并优先推荐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推动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委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兰,联系电话:028-8670585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