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7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3年01月16日 11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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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喇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上午上学时间的建议》(第45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合理安排上午上课时间是保障中小学生睡眠直接有效的措施。

    一、关于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的规定的建议

    教育厅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要兼顾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以及基础教育十二年制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及时落实好有关规定。

    二、关于加强作息制度建设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作息时间已有严格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三、关于强化实施监管督查的建议

    我们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去年,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部署实施,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实现全覆盖。明确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纳入中小学校和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学校“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州)教育督导部门积极组织专门人员,通过明查暗访抽查了部分县(区)“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落实情况。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四、关于完善地方教育立法的建议

    我们将加强中小学上课作息时间安排等关系学生身心健康相关内容的调研,按照程序向立法机关提出对相关地方教育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修改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教育法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睡眠管理文件精神,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障中小学生睡眠健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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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7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3年01月16日 11时31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 喇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上午上学时间的建议》(第45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合理安排上午上课时间是保障中小学生睡眠直接有效的措施。

    一、关于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的规定的建议

    教育厅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要兼顾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以及基础教育十二年制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及时落实好有关规定。

    二、关于加强作息制度建设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作息时间已有严格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三、关于强化实施监管督查的建议

    我们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去年,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部署实施,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实现全覆盖。明确将“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纳入中小学校和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学校“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州)教育督导部门积极组织专门人员,通过明查暗访抽查了部分县(区)“五项管理”(包括睡眠管理)落实情况。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四、关于完善地方教育立法的建议

    我们将加强中小学上课作息时间安排等关系学生身心健康相关内容的调研,按照程序向立法机关提出对相关地方教育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修改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教育法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睡眠管理文件精神,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障中小学生睡眠健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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