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2年09月29日 16时54分
  • 来源: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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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开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建议》(第7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职能改革进度”问题

    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实现了职能转换,省、市、县都重组成立了乡村振兴局。截止2021年6月底,我省178个县级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其中独立机构122个、与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56个。在职能职责上,大体对应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职能职责,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监测,探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工作,实现了机构平稳转型、人员平稳过渡、任务平稳转换。但由于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还未出台,乡村振兴部门与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的关系未完全理顺,存在部分职能边界不清、工作任务交叉、责任界限模糊等情况。

    您在本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及早出台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等建议,非常中肯,也是当前我们正在加紧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针对你提出的建议,今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一是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推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三农”工作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相关动态,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全面收集各地乡村振兴部门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吸纳包括您的建议在内的工作意见建议,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待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出台后,立即对接省委编办等部门,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三是加强对市、县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和基础工作准备,待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确定后,同步开展本级“三定方案”制定,进一步明晰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关系和职能职责,完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运行机制,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运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实落地。

    二、关于“全员开展干部轮训”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类调整优化具体措施,合力推动制定了“1+3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政策支撑。但因相关政策出台密集度高、涉及行业部门较多、政策措施内容广泛,加上基层干部换届和驻村帮扶干部轮换后新人较多,一些地方存在您建议中指出的学习宣传不够、基层干部对新政策新变化熟悉掌握不够等情况,影响了政策落实落地。

    针对您提出“分层分批开展市县乡村四级乡村振兴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全覆盖培训”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出台的《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22年省级重点专题培训项目计划》等方案和规划,分级分类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等重点培训项目,计划在9月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将分级分类对县级涉农部门负责人、乡村干部、农技推广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全部培训一遍,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各培训主体,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纳入培训范围。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干部培训,按照省级抓示范培训、市级抓重点培训、县级抓全面培训、部门抓行业培训的原则,由省委组织、省直机关工委、省乡村振兴局分别对脱贫县、其他涉农县、省直机关和行业单位派出干部开展示范培训,带动和指导各级各地分层级开展培训,实现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全覆盖,并将“1+37”政策体系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协调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编写统一权威的政策解读,录制政策解读视频,与省级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加强联系,力争实现教材上线,实现全覆盖培训、可持续培训,提高培训实效。

    三、关于“出台乡村振兴规划”问题

    为发切实挥规划引领作用,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把握四川乡村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2020年,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科院等部门,成立专班,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初稿,参照国家做法,将规划成果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之中。2021年,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晰了乡村振兴和有效衔接工作重点、长效机制、帮扶机制等,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方向。

    目前,省乡村振兴局正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指导各地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县编制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您的相关建议,进一步明晰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方法,因地制宜储备和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原非贫困村在道路、产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实现均衡发展。同时,积极对接有关行业“十四五”规划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在县域内培育更多具有较强支撑力和带动力的新引擎,推进共同富裕、均衡发展。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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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3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2年09月29日 16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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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开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建议》(第7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职能改革进度”问题

    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实现了职能转换,省、市、县都重组成立了乡村振兴局。截止2021年6月底,我省178个县级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其中独立机构122个、与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56个。在职能职责上,大体对应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职能职责,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监测,探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工作,实现了机构平稳转型、人员平稳过渡、任务平稳转换。但由于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还未出台,乡村振兴部门与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的关系未完全理顺,存在部分职能边界不清、工作任务交叉、责任界限模糊等情况。

    您在本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及早出台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等建议,非常中肯,也是当前我们正在加紧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针对你提出的建议,今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一是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推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三农”工作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相关动态,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全面收集各地乡村振兴部门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吸纳包括您的建议在内的工作意见建议,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待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出台后,立即对接省委编办等部门,制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三是加强对市、县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和基础工作准备,待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确定后,同步开展本级“三定方案”制定,进一步明晰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关系和职能职责,完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运行机制,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运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实落地。

    二、关于“全员开展干部轮训”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类调整优化具体措施,合力推动制定了“1+3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政策支撑。但因相关政策出台密集度高、涉及行业部门较多、政策措施内容广泛,加上基层干部换届和驻村帮扶干部轮换后新人较多,一些地方存在您建议中指出的学习宣传不够、基层干部对新政策新变化熟悉掌握不够等情况,影响了政策落实落地。

    针对您提出“分层分批开展市县乡村四级乡村振兴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全覆盖培训”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出台的《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22年省级重点专题培训项目计划》等方案和规划,分级分类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等重点培训项目,计划在9月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将分级分类对县级涉农部门负责人、乡村干部、农技推广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全部培训一遍,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各培训主体,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纳入培训范围。二是加强驻村帮扶干部培训,按照省级抓示范培训、市级抓重点培训、县级抓全面培训、部门抓行业培训的原则,由省委组织、省直机关工委、省乡村振兴局分别对脱贫县、其他涉农县、省直机关和行业单位派出干部开展示范培训,带动和指导各级各地分层级开展培训,实现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全覆盖,并将“1+37”政策体系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协调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编写统一权威的政策解读,录制政策解读视频,与省级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加强联系,力争实现教材上线,实现全覆盖培训、可持续培训,提高培训实效。

    三、关于“出台乡村振兴规划”问题

    为发切实挥规划引领作用,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把握四川乡村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2020年,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科院等部门,成立专班,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初稿,参照国家做法,将规划成果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之中。2021年,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晰了乡村振兴和有效衔接工作重点、长效机制、帮扶机制等,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方向。

    目前,省乡村振兴局正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指导各地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县编制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您的相关建议,进一步明晰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方法,因地制宜储备和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原非贫困村在道路、产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实现均衡发展。同时,积极对接有关行业“十四五”规划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在县域内培育更多具有较强支撑力和带动力的新引擎,推进共同富裕、均衡发展。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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