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8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2年10月31日 20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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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舒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建议》(第898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省连续开展5轮“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认定了84个敬老模范县(市、区)。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敬老月”和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五进”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我省加快公共设施、社区家庭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5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连续4年组织开展“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孝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推动将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教育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再创建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022年重阳节期间,继续举办第5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扎实开展“敬老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关于制定老年人再就业的支持政策

    国家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2021年,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征求意见工作。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提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薪酬待遇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将就业和失业登记年龄范围由原来的“16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放宽到“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更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老年人纳入登记范围,给予普惠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创业补贴,鼓励老年人就业创业。

    下一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将积极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充分调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的积极性,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大龄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全省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引导、扶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发展,优化老有所为创业环境。

    三、关于组建的老年志愿服务队伍

    2019年以来,我省老年志愿服务五级队伍框架基本建立,2021年召开了全省首次老年志愿服务大会,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不断呈现,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服务更有成色、更有温度、更有影响,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四川老年大学成立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总队,充分发挥各地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协会作用,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21个市(州)、110个县(市、区)组建成立了老年志愿服务队伍4662个,老年志愿者人数90.1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9%。其中,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数50.2万人,注册人数占老年志愿者总数的55.7%。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健全齐抓共管的老年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壮大量质并重的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的老年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营造向上向善的老年志愿服务良好氛围。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职责功能,积极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老年志愿服务体系。

    四、关于扩大老年人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不断丰富“老有所学”的内涵,增进“老有所养”的效果,开发“老有所为”的能力,提升“老有所乐”的品位,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500余所,在校学员近65万人次。全省21个市(州),除南充、巴中未建有市级老年大学外,均建有市级老年大学。市(州)老年大学属民政部门管理的共13所,属老干部局管理的共5所(成都、雅安、宜宾、自贡、攀枝花),属政府直管的有1所(甘孜州)。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老年教育提升示范行动,2022年省级投入1000万元,分5个片区打造老年教育示范标杆,同步召开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片区工作现场交流会,探索养老结合模式,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五级网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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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8号建议答复的函

  • 2022年10月31日 20时30分
  •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 尊敬的舒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建议》(第898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省连续开展5轮“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认定了84个敬老模范县(市、区)。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敬老月”和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五进”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我省加快公共设施、社区家庭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5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连续4年组织开展“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孝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推动将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教育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再创建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022年重阳节期间,继续举办第5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扎实开展“敬老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关于制定老年人再就业的支持政策

    国家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2021年,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征求意见工作。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提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薪酬待遇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将就业和失业登记年龄范围由原来的“16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放宽到“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更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老年人纳入登记范围,给予普惠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创业补贴,鼓励老年人就业创业。

    下一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将积极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充分调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的积极性,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大龄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全省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引导、扶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发展,优化老有所为创业环境。

    三、关于组建的老年志愿服务队伍

    2019年以来,我省老年志愿服务五级队伍框架基本建立,2021年召开了全省首次老年志愿服务大会,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不断呈现,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服务更有成色、更有温度、更有影响,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四川老年大学成立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总队,充分发挥各地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协会作用,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21个市(州)、110个县(市、区)组建成立了老年志愿服务队伍4662个,老年志愿者人数90.1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9%。其中,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数50.2万人,注册人数占老年志愿者总数的55.7%。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健全齐抓共管的老年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壮大量质并重的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的老年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营造向上向善的老年志愿服务良好氛围。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职责功能,积极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老年志愿服务体系。

    四、关于扩大老年人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不断丰富“老有所学”的内涵,增进“老有所养”的效果,开发“老有所为”的能力,提升“老有所乐”的品位,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500余所,在校学员近65万人次。全省21个市(州),除南充、巴中未建有市级老年大学外,均建有市级老年大学。市(州)老年大学属民政部门管理的共13所,属老干部局管理的共5所(成都、雅安、宜宾、自贡、攀枝花),属政府直管的有1所(甘孜州)。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老年教育提升示范行动,2022年省级投入1000万元,分5个片区打造老年教育示范标杆,同步召开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片区工作现场交流会,探索养老结合模式,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五级网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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