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967号建议答复的函(川教办案〔2016〕62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的建议》(第96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进一步理顺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行政和教研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厅成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专家库。2012年,我省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我省按照国家工作安排,组织了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全国其他区域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检出率为:中西部地区为11.5%、广东佛山为6.35%、贵州省为9.29%、青海省为11.0%;我省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检出率为7.1%,处于较低水平。我省中小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均值为10.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欠发达地区。
实践证明,我省近年来着力打造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政、教研管理体系是符合我省切实有效的。
二、目前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条件尚不成熟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于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发展现状、调整心理教育策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发学生心里潜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心理咨询服务具体工作中,各中小学都为接受心理辅导的学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从目前情况看,各地档案内容以手写预约登记卡、来访者登记表为主,部分学校利用计算机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进行了电子化管理,部分学校还开展了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目前,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一般保存在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未上传至互联网数据库。
从目前工作情况看,在全省范围普遍采用心理健康电子档案,条件还不成熟。主要原因为:
一是顶层政策尚不支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指出:“心理辅导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遵循心理发展和教育规律,向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帮助。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因此,给中小学生建立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必须坚持遵循知情自愿和保密原则。如果“各中小学校建成本校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后,全区、全市并网,达到资源共享”,“在心理健康档案的内容设计上,包括一般资料、心理健康情况、学期心理测评结果、突发心理测评结果、个体心理干预和团体心理活动开展的情况等”,“家长也随时随地可通过终端设备了解孩子心理状态及心理健康辅导办法”,“心理健康档案随本人走,逐步发展为终身档案”等,都涉及保障学生的知情自愿权力,确保心理辅导工作保密等问题,还涉及如何避免学生不因自己阶段性、发展性的心理困惑,演变为个人终身负担的问题。二是师资硬件保障不足。目前,我省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师资和心理辅导室配备不足。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心理辅导室,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缺口率达88%,心理辅导室缺口率为60.45%。三是互联网技术还不完善。目前,中小学校互联网信息管理技术还处在发展完善阶段,社会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尚不完全具备。在中小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缺乏人力、阵地等基础保障。同时,将学生的暂时心理困惑或问题载入个人档案,容易出现人为给学生“贴标签”的现象,给学生带来二次伤害,从而对学生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综合以上情况,从政策支持和现实基础来看,我省都还暂不具备全省统一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电子档案的条件。我们将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的基础上,在完善保密制度、措施的前提下,在一些学校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省统一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我厅正研究制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贯彻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全面改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通过改扩建、调剂校舍设备等形式,建设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要求新建学校必须规划建设心理辅导室,按《指南》标准配置到位。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配备专门场所,保证基本配置,规范日常管理。2016年底前,全省40%的中小学校将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2018年底前,全省70%的中小学校将按《指南》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2020年底,全省所有中小学校按《指南》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
二是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建设。2015年,我省有8所学校被教育部评为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今年,我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二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拟在全省建立一批心理健康实验区,引领中小学心理健康区域发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各项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制定完善和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保障措施。学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时要切实纳入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设置计划,确保“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心理健康特色学校要全部按标准配置到位。
四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检查。我厅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或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
五是持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活动。重点依托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心理健康专委会等的教科研优势,持续开展系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活动。如,每年培育或立项一批课题、每年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每两年组织一届优质课展评、每两年组织一届优秀成果评选等。同时,组织专家陆续修订完善小学、初中、高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高中心理健康教育》,解决一线学校因没有合适教材开课的难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
刘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