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2年08月09日 17时32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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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雷建平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甘孜州退化草地治理力度的建议》(第106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退化草地工程治理力度 

    我省高度重视甘孜州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统筹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甘孜州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综合治理、湿地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大力开展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生态监测等。2021年落实中央、省委资金14865万元,支持甘孜州各县(市)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占全省该项资金投入的36.29%,占比为全省各市(州)的首位。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建设规划的要求,统筹推进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大对甘孜州退化草原工程治理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1〕58号)精神,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是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标准按照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资金量和绩效指标因素测算。2019年工程启动实施以来,鼠害治理的补助标准从1元/亩提高到了2元/亩,虫害治理补助标准从2元/亩提高到了4元/亩,退化草原治理人工种草的补助标准从200元/亩提高到了500元/亩。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精神,发挥州、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草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农牧民主体、全体参与”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 

    三、关于国家保障生态护草员岗位劳务补贴 

    2017年,国家出台了生态护林员政策,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按照政策要求,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已从单一受聘参加森林资源管护拓展到参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2021年中央安排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1211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5.56亿元,甘孜州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聘生态护林员,所需资金由各县(市)通过统筹上级生态护林员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在争取继续实施该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我省生态护林(草)员资金投入力度,并继续向甘孜州适度倾斜。 

    四、关于加强退化草地治理技术支持 

    一是加强退化草地治理技术研究。2021年,我局组织实施了“川西北高原抗逆生态草资源挖掘与繁育推广”等“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依托项目开展草地治理适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二是支持草地治理技术推广示范。2019年,我省落实资金80万元,支持甘孜州草原工作站实施中央科技推广“甘孜州草原鼠虫害综合治理推广与示范”项目。三是开展科技下乡对口帮扶。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选派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团对口甘孜州色达县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帮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向中央积极争取,继续大力支持甘孜州开展退化草地生态修复治理。衷心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四川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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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2年08月09日 17时32分
  •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雷建平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甘孜州退化草地治理力度的建议》(第106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退化草地工程治理力度 

    我省高度重视甘孜州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统筹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甘孜州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综合治理、湿地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大力开展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生态监测等。2021年落实中央、省委资金14865万元,支持甘孜州各县(市)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占全省该项资金投入的36.29%,占比为全省各市(州)的首位。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建设规划的要求,统筹推进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大对甘孜州退化草原工程治理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1〕58号)精神,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是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标准按照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资金量和绩效指标因素测算。2019年工程启动实施以来,鼠害治理的补助标准从1元/亩提高到了2元/亩,虫害治理补助标准从2元/亩提高到了4元/亩,退化草原治理人工种草的补助标准从200元/亩提高到了500元/亩。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精神,发挥州、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草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农牧民主体、全体参与”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 

    三、关于国家保障生态护草员岗位劳务补贴 

    2017年,国家出台了生态护林员政策,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按照政策要求,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已从单一受聘参加森林资源管护拓展到参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2021年中央安排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1211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5.56亿元,甘孜州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聘生态护林员,所需资金由各县(市)通过统筹上级生态护林员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在争取继续实施该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我省生态护林(草)员资金投入力度,并继续向甘孜州适度倾斜。 

    四、关于加强退化草地治理技术支持 

    一是加强退化草地治理技术研究。2021年,我局组织实施了“川西北高原抗逆生态草资源挖掘与繁育推广”等“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依托项目开展草地治理适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二是支持草地治理技术推广示范。2019年,我省落实资金80万元,支持甘孜州草原工作站实施中央科技推广“甘孜州草原鼠虫害综合治理推广与示范”项目。三是开展科技下乡对口帮扶。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选派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团对口甘孜州色达县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帮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向中央积极争取,继续大力支持甘孜州开展退化草地生态修复治理。衷心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四川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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