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89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森工企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提案》(第7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目前有28户重点森工企业,其中森林采伐企业22户、木材水运企业3户、筑路企业3户,现有在册国有职工1.4万余人,其中在岗职工1.3万余人。离退休人员6.5万余人。我省国有重点森工企业累计为国家生产商品材1.2亿立方米,上交税利20多亿元,修建林区公路7700多公里,为支援祖国“大三线”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制约,我省森工企业自身发展却得到不应有的制度保障和公共财政支持,仅靠国家天保工程的管护费维持生存。突出表现在经济困难,脱贫任务艰巨,债务仍较沉重,产业发展落后,陷入生存危机的状态,林业职工收入普遍偏低,形成了特殊的社会贫困群体,国有森工职工的生活和生存问题已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之一。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森工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已严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已势在必行。
今年2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明确了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并将“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区的基本职能;明确了国有林区改革总体目标和改革的主要内容;完善了国有林区改革的政策支持体系。我省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按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正有序开展,改革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到时我省国有林区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特别是改善林区民生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让林区职工真正从改革中受益,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四川省林业厅
201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李承元;联系电话:028—83232093)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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