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1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21年12月20日 09时28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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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四川代表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成渝地区跨界河流联防联治的建议》(第4017号)收悉。经研究,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国家战略。四川与重庆同处长江上游,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切实保障长江川渝段水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四川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与重庆深化治水协作。一是建立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联合重庆市签订《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川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动合作协议》《川渝跨界河流管理保护联合宣言》等合作协议,强化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建立跨界流域治理、环境风险防控、信息互通等合作机制。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印发《2021年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要点》,明确持续推进跨界河流污水“三排”、河道“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编制、实施“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开展联合暗访督查等重点工作。二是联合整治试点河流。在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的《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框架下,毗邻地区进一步深化合作。选定达州市铜钵河、遂宁市琼江、泸州市濑溪河为整治试点河流推动联防联治,下一步将大陆溪、大清流河纳入跨界河流试点示范。三是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并联合印发实施《铜钵河联防联治方案》,《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共同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水生态修复以及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四是探索开展嘉陵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协同。目前,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正开展相关草案的起草工作,着力突出“流域协同治理、三水共治、筑牢安全底线,推进绿色发展”等4个方面,共同守护嘉陵江一江清水

    二、关于推进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20年底,四川省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签订《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两省市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签订《长江流域川渝跨省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和濑溪河)川渝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协议,两省市每年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其中长江干流2亿元,支流濑溪河1亿元,用于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行维护、河流湖库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推进跨界河流共治共保。补偿资金根据川渝两地在当年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效实施分配。目前,四川省已落实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0.75亿元。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出资责任,指导推动有关市用好资金,实施好相应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撑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促进发挥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效。

    三、关于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我省在长江保护修复中投入资金约836亿元用于流域治理。目前,正结合我省长江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川渝跨界河流治理项目,涉及项目366个,资金约750亿元。将跨界流域水生态保护项目作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初步谋划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短、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不达标水体整治、流域水资源调度调配等类型项目49个,预计总投资43亿元。下一步,建议国家加强对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编制过程中,将我省一批重点项目纳入规划,加大资金支持,指导并推动成渝地区跨界河流联防联治。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建立联合巡河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已联合印发川渝河长制工作简报6期。目前,四川省正积极推动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在川渝交界建设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综合平台建设。下一步,将联合重庆市共同收集数据需求,形成数据共享清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专致此函。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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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1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21年12月20日 09时28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四川代表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成渝地区跨界河流联防联治的建议》(第4017号)收悉。经研究,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国家战略。四川与重庆同处长江上游,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切实保障长江川渝段水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四川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与重庆深化治水协作。一是建立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联合重庆市签订《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川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动合作协议》《川渝跨界河流管理保护联合宣言》等合作协议,强化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建立跨界流域治理、环境风险防控、信息互通等合作机制。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印发《2021年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要点》,明确持续推进跨界河流污水“三排”、河道“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编制、实施“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开展联合暗访督查等重点工作。二是联合整治试点河流。在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的《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框架下,毗邻地区进一步深化合作。选定达州市铜钵河、遂宁市琼江、泸州市濑溪河为整治试点河流推动联防联治,下一步将大陆溪、大清流河纳入跨界河流试点示范。三是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并联合印发实施《铜钵河联防联治方案》,《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共同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水生态修复以及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四是探索开展嘉陵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协同。目前,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正开展相关草案的起草工作,着力突出“流域协同治理、三水共治、筑牢安全底线,推进绿色发展”等4个方面,共同守护嘉陵江一江清水

    二、关于推进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20年底,四川省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签订《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两省市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签订《长江流域川渝跨省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和濑溪河)川渝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协议,两省市每年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其中长江干流2亿元,支流濑溪河1亿元,用于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行维护、河流湖库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推进跨界河流共治共保。补偿资金根据川渝两地在当年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效实施分配。目前,四川省已落实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0.75亿元。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出资责任,指导推动有关市用好资金,实施好相应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撑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促进发挥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效。

    三、关于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我省在长江保护修复中投入资金约836亿元用于流域治理。目前,正结合我省长江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川渝跨界河流治理项目,涉及项目366个,资金约750亿元。将跨界流域水生态保护项目作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初步谋划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短、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不达标水体整治、流域水资源调度调配等类型项目49个,预计总投资43亿元。下一步,建议国家加强对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编制过程中,将我省一批重点项目纳入规划,加大资金支持,指导并推动成渝地区跨界河流联防联治。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建立联合巡河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已联合印发川渝河长制工作简报6期。目前,四川省正积极推动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在川渝交界建设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综合平台建设。下一步,将联合重庆市共同收集数据需求,形成数据共享清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专致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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