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06号(经济发展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5年10月09日 17时38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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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拓展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提案》(第03906号)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8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确定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11个片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探索。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试验区”)启动建设以来,累计形成38个典型案例,人才入乡、深化“农贷通”服务等10余条经验在全国推广,有关做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全国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一)高位推动四川试验区建设。四川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国家层面有关工作部署在川落地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四川试验区建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21年3月,省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印发四川试验区实施方案,将试验区建设纳入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制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州)和省直部门绩效考核。

    (二)扎实推进试验任务落地实施。围绕国家赋予的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5项试验任务,省领导小组研究明确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市场机制、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16项具体改革事项,谋划提出天府水源、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等“十大基础工程”。推动四川试验区各县(市、区)建立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抓”制度,制定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确保试点任务按时按期推进。梳理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科技、信息等机会清单,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有效促进四川试验区建设。同时,强化项目带动,推动四川试验区各县(市、区)切实扛起首位职责担当,积极谋划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利用优势资源,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20年7月,召开试验区建设动员会,集中开工75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25.2亿元。

    (三)深化拓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结合四川省情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省级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确定试验区8个县(市、区)和包括什邡市在内的20个县(市、区)从16项重点任务中选取3项进行差异化试点实施,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包括广汉市在内的37个县(市)开展分类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县城辐射带动乡村等“五大行动”,以及推进合理配置城乡要素等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川将把试验区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强化工作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压实试验区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对标对表试验区建设目标,特别是进展滞后的建设任务,采取更加务实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5年试验区建设改革任务目标如期完成。二是深化改革探索。推动什邡市探索推进县乡村治理数字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改革任务,支持广汉市立足大城市周边县城定位,突出探索融入中心城市一体发展的有效路径,更好承接优势产业转移和人口迁移。三是加强对上衔接。按照国家层面工作要求,在2025年试验区建设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后,及时梳理上报“8+20”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案例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今后四川更多地区纳入国家层面城乡融合发展相关试点创造条件。

    附件:名词解释

    1.《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的16项具体改革事项:(1)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2)构建绿色发展多元投入体系,(3)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市场机制,(4)打破行政区划统筹产业布局,(5)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6)探索产业功能区协同共建机制,(7)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8)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用地模式,(9)探索城乡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利用新途径,(10)加快涉农信用体系建设,(11)创新农村金融平台、产品、服务方式,(12)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13)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1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15)建立健全城镇人口入乡机制,(16)优化社区服务保障体系。

    2.“十大基础工程”:(1)都江堰精华灌区生态建设和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西部区域旅游环线公路工程,(3)西部区域旅游环线轨道交通工程,(4)天府水源工程,(5)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大熊猫国家公园工程,(7)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8)特色镇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9)城乡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10)城乡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3.《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16项重点改革任务:(1)深化扩权强县改革,(2)促进不同类型县城特色化差异化发展,(3)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4)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5)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6)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7)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8)健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机制,(9)完善乡村人才引育留用机制,(10)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11)建立健全城乡教育医疗资源配置机制,(12)健全城乡“一老一小”服务体系,(13)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4)优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15)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16)推进县乡村治理数字化。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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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06号(经济发展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5年10月09日 17时38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关于拓展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提案》(第03906号)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8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确定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11个片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探索。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试验区”)启动建设以来,累计形成38个典型案例,人才入乡、深化“农贷通”服务等10余条经验在全国推广,有关做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全国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一)高位推动四川试验区建设。四川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国家层面有关工作部署在川落地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四川试验区建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21年3月,省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印发四川试验区实施方案,将试验区建设纳入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制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州)和省直部门绩效考核。

    (二)扎实推进试验任务落地实施。围绕国家赋予的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5项试验任务,省领导小组研究明确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市场机制、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16项具体改革事项,谋划提出天府水源、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等“十大基础工程”。推动四川试验区各县(市、区)建立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抓”制度,制定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确保试点任务按时按期推进。梳理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科技、信息等机会清单,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有效促进四川试验区建设。同时,强化项目带动,推动四川试验区各县(市、区)切实扛起首位职责担当,积极谋划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利用优势资源,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20年7月,召开试验区建设动员会,集中开工75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25.2亿元。

    (三)深化拓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结合四川省情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省级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确定试验区8个县(市、区)和包括什邡市在内的20个县(市、区)从16项重点任务中选取3项进行差异化试点实施,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包括广汉市在内的37个县(市)开展分类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县城辐射带动乡村等“五大行动”,以及推进合理配置城乡要素等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川将把试验区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强化工作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压实试验区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对标对表试验区建设目标,特别是进展滞后的建设任务,采取更加务实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5年试验区建设改革任务目标如期完成。二是深化改革探索。推动什邡市探索推进县乡村治理数字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改革任务,支持广汉市立足大城市周边县城定位,突出探索融入中心城市一体发展的有效路径,更好承接优势产业转移和人口迁移。三是加强对上衔接。按照国家层面工作要求,在2025年试验区建设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后,及时梳理上报“8+20”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案例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今后四川更多地区纳入国家层面城乡融合发展相关试点创造条件。

    附件:名词解释

    1.《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的16项具体改革事项:(1)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2)构建绿色发展多元投入体系,(3)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市场机制,(4)打破行政区划统筹产业布局,(5)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6)探索产业功能区协同共建机制,(7)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8)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用地模式,(9)探索城乡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利用新途径,(10)加快涉农信用体系建设,(11)创新农村金融平台、产品、服务方式,(12)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13)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1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15)建立健全城镇人口入乡机制,(16)优化社区服务保障体系。

    2.“十大基础工程”:(1)都江堰精华灌区生态建设和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西部区域旅游环线公路工程,(3)西部区域旅游环线轨道交通工程,(4)天府水源工程,(5)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大熊猫国家公园工程,(7)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8)特色镇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9)城乡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10)城乡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3.《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16项重点改革任务:(1)深化扩权强县改革,(2)促进不同类型县城特色化差异化发展,(3)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4)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5)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6)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7)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8)健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机制,(9)完善乡村人才引育留用机制,(10)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11)建立健全城乡教育医疗资源配置机制,(12)健全城乡“一老一小”服务体系,(13)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4)优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15)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16)推进县乡村治理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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